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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群:周強是最高法院前腐後繼第一責任人

「經查,奚曉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背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公款接待;違反保密紀律,泄露審判工作秘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民事訴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

中紀委通報對奚曉明腐敗問題的認定,用詞是相當嚴厲的,可謂前所未有。

但是,在奚曉明的「五個嚴重」問題發生後,我查閱了公開發表的周強的各種講話,沒有看到周強對奚曉明在他的領導下出現如此嚴重的腐敗問題有一句自我批評,也沒有看到他有主動承擔第一領導責任的隻言片語。周強一直在以假、大、空話騙人。

比如,2016年3月13日,周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說,「尤其奚曉明違紀違法案件影響惡劣、教訓深刻」。2016年,最高法院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從嚴管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

在周強表態「落實……主體責任」、「從嚴管理」、「零容忍」5年零4個月之後,2021年7月,最高法院又發生了孟祥「頂風違紀違法」的嚴重腐敗問題。

在孟祥的嚴重腐敗問題發生後,我同樣沒有看到周強有一句自我批評,也沒有看到周強有主動承擔第一領導責任的任何表示。周強一如既往,以假、大、空話騙人。

周強的這些假、大、空話話音剛落,2022年3月21日,又發生了周強曾經的第一副手沈德詠嚴重腐敗案。

到了這個時候,周強故伎重演,既不自責,也不主動承擔第一領導責任,而是繼續以假、大、空話欺上騙下。

但是,不管周強怎麼表演,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最高法院的規定,周強對於沈德詠、孟祥、奚曉明的嚴重腐敗問題,都負有不可推卸的第一領導責任。

為什麼最高法院前腐後繼?

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本人就是一個無法無天的惡人。

此前,海內外不少專家、學者、律師等,對周強的無法無天進行過揭露和批判。

比如,周強出任最高法院院長不到3個月,就核准了湖南民營企業家曾成傑的死刑。據曾成傑律師王少光講,這是一起「謀財害命」的大冤案,周強正是製造這起大冤案的殺人兇手之一。

又比如,周強任最高法院院長之後,是中共政法系統迫害709律師的禍首之一。

再比如,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聲稱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後,全世界有近21萬名法輪功學員,實名向最高法院,郵寄了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作為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擁有最便利的條件,了解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但是,面對成千上萬的冤假錯案,周強不僅無動於衷,相反,還故意存心加大對法輪功的迫害。

2017年1月25日,周強聯手時任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發佈《關於辦理組織、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升級對法輪功的迫害。

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至少有4981名法輪功學員,被各級法院非法判刑,許多人被迫害致死。

因此,周強是以江澤民、曾慶紅為首的中共迫害法輪功「血債幫」的重要成員之一。

而江澤民、曾慶紅是中共黨政軍最高層最嚴重腐敗分子的總後台。

緊跟江澤民、曾慶紅作惡的周強,很可能也是個嚴重腐敗分子。他根本無意在最高法院真反腐敗。

這正是最高法院前腐後繼極其重要原因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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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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