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東西用手吃比用筷子夾好吃,很多東西大口啃比小口嘗好吃。和食物相處,就圖一個自由,圖一個理直氣壯。
吃起來最理直氣壯的食物,大概就是豬蹄了吧。你要是說我直接上手吃相不雅,我就還你一句「蹄筋太滑,筷子礙事」;你要是讓我少沾油膩葷腥,我就還你一句「補一餐膠原蛋白,誰美誰知道」;你要是……你還是別說了,嘗嘗?

想像一下,當你面前放着一隻熱乎的豬蹄,被烤得透亮出油,還是裹滿孜然的那種,噴香還帶點辣,香氣直接齁住你的嗓子眼,你會怎麼做?是繼續抵抗胃裏發出的飢餓信號,還是故作矜持地保持優雅?
烤起來的豬蹄,和平時燉盅里軟塌塌的不同,肉皮被烤得油亮透光,閃着微黃偏赤的焦糖色。油脂飽滿卻不容易剝離,那就用力撕開筋肉連接處,然後朝着孜然粉最多的那一塊大口咬下去,最是嫩滑筋道。

接着對皮與肉進行一節一節地分離,油脂最厚的地方重點掃蕩,光用舌頭就能把整口筋骨壓扁。聽表皮上爆開的滋滋聲響,唔!這筋肉彈得都能在嘴巴里蹦上三百回合。

再猛猛地吸一口孜然香氣,前調是濃郁的辛辣,後調是柔和的回甜,一鼓作氣穿過喉嚨往上躥去,天靈蓋都一機靈。啃豬蹄呢,圖的就是個禁忌爽快的手法和口感,這才是大張旗鼓的終極治癒。啃完以後,用手指頭把掉到碗裏的渣渣粘起來吃掉,也是很感人的。
吃一隻烤豬蹄,想起《孤獨的美食家》裏的一段話:「不被時間和社會所束縛,幸福地填飽肚子的時候,短時間內變得隨心所欲,變得自由,這種毫不費神吃東西的孤高行為,正是平等賦予現代人的——最高的治癒。」

用料

步驟
豬蹄比較難剁,可以直接請攤主剁成小塊。洗淨以後瀝乾水分。冷水放入豬蹄,加幾片薑片,大火燒開。

煮出血沫後就把豬蹄撈出來,豬蹄上沫子太多的話可以用溫水清洗一下。

另外準備一個高壓鍋,放入豬蹄,倒入沒過豬蹄的溫水。再加入1小勺老抽、2大勺生抽、1大勺料酒、1大勺冰糖、1小勺鹽、2片香葉、2顆八角、2顆丁香、1小把花椒。

大火燒開後轉小火燉20分鐘,我用的拉歌蒂尼高壓鍋會比較快,20分鐘已經很軟爛了。用普通鍋子的話需要燉40分鐘。

燉到筷子可以輕鬆穿透豬皮的程度就可以了。豬蹄先鹵後烤不僅入味,豬皮吃起來還特別有嚼勁。

然後我們來調烤豬蹄的調料,特別簡單,把2大勺孜然粉、1大勺辣椒粉、1小勺花椒粉、1小勺鹽,混合拌勻。

烤盤墊上烘焙油紙放上豬蹄,給豬蹄表面刷一層油。沒有烘焙油紙可以用錫箔紙代替,先給錫箔紙刷一層油再放豬蹄。

撒上調料。

放到預熱好的烤箱裏,200度烤20分鐘就好啦。

出爐點綴點小蔥碎白芝麻,開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