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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版華爾街之狼 高盛如何陷入最大金融醜聞?

黃宗華。圖源:馬來西亞星報視頻截圖

彭博報道,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Roger Ng)周五(4月8日)被判有罪,他是唯一一位因「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簡稱一馬公司,1MDB)」醜聞而受審的高盛銀行家。而高盛集團因在該案中涉嫌賄賂,以及內部合規監管出現嚴重失誤,受到多國監管及執法機構的天價處罰,也給全球銀行業敲響警鐘。

對黃宗華的審判描繪了一個人性貪婪和過度的故事,其中包括了賄賂、重婚和數十億美元的贓款。這也是一個窗口,讓人看到高盛這個世界上最傑出的銀行之一,如何做出了使其損失超過50億美元的錯誤行為。

現年49歲的黃宗華被認定犯有賄賂和洗錢罪,這與高盛為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1MDB承銷的65億美元債券交易相關。他將面臨多達30年的監禁。

在審判過程中,陪審員們聽到,黃宗華和他的前老闆蒂姆·萊斯納(Tim Leissner)與一位名叫劉特佐(Jho Low)的年輕馬來西亞華裔金融家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他們還聽到了這樣的證詞:高盛認為劉特佐太過不誠實,不能作為私人客戶,但他仍然能夠從1MDB債券銷售中抽走超過10億美元。

蒂姆·萊斯納。來源:視頻截圖

在紐約布魯克林進行的聯邦法院的審判中,一個核心主題是金融危機後在東南亞尋求大交易的高盛銀行家,與審查其交易的合規和法律員工之間的緊張關係。另外,高盛高管有權將交易資金轉向非法之處,這也是問題所在。

原美國聯邦檢察官瓊·梅耶說,高盛的「災難性的合規失誤」為世界各地的銀行提供了教訓。她此前負責監督外國賄賂調查,現在在湯普森·海因律所工作。她說,投資銀行不能對明星銀行家持雙重標準,也不能與劉特佐這樣有問題的中介合作,即使他們受到大筆費用的激勵。

梅耶說:「這導致人們規避控制,忽略擔心,只要他們能把交易搞到手」。

一個需要避開的名字

檢察官說,劉特佐是1MDB陰謀的幕後策劃者。萊斯納作證說,他多次向銀行高管謊報了劉行賄和拿回扣的計劃,這麼做讓高盛獲得了6億美元的費用。檢察官說,劉特佐從1MDB偷走了14.2億美元,花在了買藝術品、房屋、遊艇上,以及在失蹤前向政府官員行賄。

劉特佐。來源:推特頭像

檢察官說,馬來西亞人、前高盛董事總經理黃宗華得到了3500萬美元的回扣。他被認定與萊斯納合謀,犯有兩項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罪行和一項合謀洗錢的罪行。劉特佐也被起訴,目前在逃。

沒有出庭作證的黃宗華否認有不法行為,並聲稱萊斯納不實地將自己牽連其中並一再撒謊,是為了討好檢察官。

他的律師馬克·阿格尼菲洛抨擊萊斯納腐敗,稱他曾兩次同時與兩個不同的女人結婚;萊斯納從劉特佐讓他保管的1.45億歐元押金中,拿走約8000萬美元;據稱,在他的情婦威脅要揭露他在1MDB的勾當後,萊斯納給她買了一套1000萬美元的房子;萊斯納還偽造了一封高盛信函,聲稱對劉特佐的盡職調查沒有引發對腐敗的擔憂。

檢方提供了高盛合規證人,這些證人描述了對劉特佐的盡職調查。他們擔心劉在馬來西亞和阿布扎比的政治關係,以及他掩蓋自己的財富來源,盡情狂歡的生活方式。黃宗華很了解劉,並曾與他合作過一筆交易。但陪審團獲悉,黃宗華也敦促各方謹慎行事,稱合規檢查不應僅從表面上接受劉特佐的說辭。

高盛駐倫敦反洗錢團隊的成員帕特里克·基德尼描述了一份2010年總結劉特佐身上疑點的PPT報告。其中稱,劉特佐「沒有足夠的個人收入來支付他的開支。他似乎得到了一些未公開的、可能是政治方面資助者的支持。」基德尼告訴陪審員,他不明白劉有這樣的關係(高盛)「怎麼能和他合作」。2010年,高盛拒絕與他交易。

從2011年開始,52歲的萊斯納又兩次推薦劉特佐。基德尼在給同事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需要明確的是,我們幾乎沒有興趣和這個人扯上關係。」另一名合規員工表示,劉是「一個應該避免提及的名字」。

隱藏的腐敗

萊斯納與基德尼關係密切,而劉與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以及支持1MDB債券交易的阿布扎比領導人建立了關係。1MDB旨在為馬來西亞的長期戰略發展提供資金,以確保馬來西亞人民的經濟福祉。

陪審團聽取的證據表明,萊斯納尤為努力地向合規官員和法律審查人員隱瞞劉特佐在交易中的角色。萊斯納表示,劉特佐通過向納吉布和1MDB員工以及擔保交易的阿布扎比官員行賄,秘密為高盛成效的三筆債券交易鋪平了道路。檢察官提供了一條複雜的線索,說明1MDB的債券收益是如何按照劉特佐的指示被抽走,並通過他在世界各地的避稅天堂秘密控制的空殼賬戶流動的。

高盛大廈。

這種隱藏的腐敗是高盛負責合規和控制的管理者,以及必須批准所有重大交易的全公司資本委員會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所關注的問題。第一筆交易是1MDB以17.5億美元收購一家馬來西亞能源公司,由阿布扎比的一家主權財富基金擔保。高盛為1MDB承銷了這批債券和另外兩批債券。

在英國情報機構工作了30年之後加入高盛商業情報集團的斯蒂芬·奧弗萊厄蒂作證說,資本委員會對劉特佐提出了擔憂。

他說,他問萊斯納是否能證實劉曾與一位阿布扎比領導人開會討論該交易。奧弗萊厄蒂作證說,萊斯納「被激怒了,說『不,劉沒有參加會議』。」

他說,他隨後給萊斯納和另一位高級銀行家發了一封電子郵件,以確保劉「沒有以任何方式參與這筆交易,他和其他任何人都沒有充當中間人,也沒有收取或支付任何款項。」

奧弗萊厄蒂說,萊斯納再次隱瞞了劉「中間人」的角色。

「我不認為他會對我和我所有的同事,以及他在資本委員會的合伙人說謊,」奧弗萊厄蒂說。

交易完成後,劉特佐安排將5.77億美元轉移到他控制的一家空殼公司。其中一些錢拿去行賄,另有6000萬美元用於電影《華爾街之狼》的製作。

「犯罪行為」

阿格尼菲洛在總結中抨擊了政府的指控,說檢察官沒有提供高盛合規證人來指證他的客戶。阿格尼菲洛表示,儘管黃宗華使用個人電子郵件賬戶違反了高盛的政策,但這並不意味着「他一定有向世界領導人進行國際賄賂的傾向」。

18個月前,在同一家法院,高盛馬來西亞子公司承認合謀違反《反海外腐敗法》。高盛承認向外國官員及其親屬提供了約16億美元的賄賂。該銀行被控合謀違反《反海外腐敗法》,並支付了29億美元以了結此案。但美國同意,如果高盛改善其合規計劃,將推遲起訴,並於明年撤銷這一指控。

高盛在其延緩起訴協議的事實聲明中說,它「沒有調查這些(針對劉特佐的)警告信號,也沒有對其在債券交易中的作用進行內部審查,儘管這些交易明顯涉及犯罪行為」。

《華爾街之狼》截圖

高盛承諾將保持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和「嚴格的反腐敗合規計劃」。它承諾定期審查其外國賄賂風險,對員工進行紀律處分,無論其職位如何,並充分調查第三方與外國官員的關係。

「華爾街的記憶力非常短,所以他們可能會暫時吸取教訓並改變他們的做法——但只要貪婪佔據了上風,就能讓他們垮台。」艾米·林奇說,她是FrontLine合規公司的經營者,與投資公司和機構資金管理人合作。

對許多人來說,這些承諾來得太晚了。原聯邦檢察官梅耶說,高盛的控制員工合規的方式是「把頭埋在沙子裏。他們之前所做的是提出問題,並接受本不應該出現的答案。他們需要做得更多」。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華爾街俱樂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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