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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拜登民主峰會倡議 台外交部提62項承諾

2021年12月10日,美國總統喬‧拜登在白宮舉行的視頻民主峰會閉幕式上發表講話。

中華民國外交部表示,為積極響應美國總統拜登倡議的「民主峰會」,政府已提交62項具體承諾,期待與美國等全球民主夥伴攜手合作,共同推動全球民主與人權。

中華民國外交部1月11日表示,美國在去年12月9日至10日,首度舉辦拜登倡議的「民主峰會」(Summit for Democracy),以防範威權主義、打擊貪腐及促進人權等為三大主題,邀請全球一百多個民主國家的領袖及代表共同討論。拜登在會中宣佈啟動多項工作計劃,鼓勵各國政府也提交承諾項目,推動國內外民主工作。

台灣外交部說,政府結合公部門與民間團體的力量,此次共提出62項具體承諾,內容涵蓋打擊貪腐、推動財政透明、開放政府、公民參與、反制假訊息、推動國際宗教自由、促進人權及勞工權等主題。

外交部表示,未來台灣將以這份承諾清單為基礎,持續努力鞏固台灣的民主制度及優化人權工作,並透過「台美印太民主治理咨商」及「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等平台,與美國等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共同在印太地區及全球推動自由、民主、人權及法治等普世價值。

依據「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020年報告,全球自由已連續15年呈現倒退,專制獨裁者持續在各地擴大影響力。面對嚴峻挑戰,外交部指出,台灣樂願與理念相近國家共同努力捍衛民主價值,透過美國號召的「民主峰會」等機制深化合作,重振民主聯盟。

外交部說,台灣位處民主自由秩序與威權體制角力的最前線,深知民主是永恆且唯一的道路,將持續堅定在強化全球民主扮演重要角色。

台灣-民主峰會-書面承諾清單

峰會主題打擊貪腐——關於反貪腐及財政透明

台灣承諾

●在2022年出版有關「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第2次國家報告。

●積極支持立法院通過「揭弊者保護法」。

●推廣「政府機關採購廉政平台」的使用及認識,以管理大型公共採購。

區域及國際承諾

●積極主辦或參加「亞太經濟合作」的「反貪腐暨透明化專家工作小組」工作坊及會議。

●實踐2021年5月的承諾,資助「國際透明組織」40萬美元以支持「全球反貪集團」(GACC)之全球倡議工作。

●在2021年與歐洲國家及美國進行投資審查之最佳實踐交流。

●與台灣的邦交國及其它理念相近國家持續探討簽署雙邊反貪腐協議的可能性。

峰會主題:打擊貪腐——關於開放政府

台灣承諾

●實施台灣首個「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及「開放國會行動方案」。

●將開放政府的概念納入公立學校的公民教育課程。

●制定私人慈善基金會及信託之受託人資訊揭露規範。

區域及國際承諾

●與美國「國際民主協會」(NDI)合作在2021年12月辦理「2021年開放國會論壇」。

●辦理台灣開放政府行動計劃的國際專家審查會議。

●持續參加「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的活動與對話,並同時尋求正式參與。

●台美在「印太民主治理咨商」架構下,將持續在印太地區合作應處反貪腐、促進良善治理及透明、反制假訊息、對抗威權主義及促進性別平等議題。

峰會主題:防範威權主義——關於公民參與及民主機構

台灣承諾

●實施《國民法官法》以促進公民參與及提升大眾對司法體系之信心。

●建立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以促進公眾參與。

●擴大政治獻金之揭露規定,以納入相關團體的相關交易。

區域及國際承諾

●台灣持續為國際公民社會團體打造更加開放及有利運作的環境,使台灣成為國際公民社會的區域中心。

● TFD持續辦理年度「東亞民主論壇」,以展現台灣作為國際公民社會區域中心的角色,協助相關團體及人士能力建構、打造支持網絡,以及提供暫時庇護及休養。

●台灣持續參加「民主社群」之「公民社會支柱」,並期獲更廣泛的參與。

●台灣民主基金會持續辦理年度亞洲民主人權獎,支持和鼓勵印太地區的民主及人權工作者。

●2022年在台北辦理「世界民主運動大會」。

●台灣民主基金會持續在「公元兩千論壇」下「民主更新聯盟」之「中國全球影響力以及對民主之衝擊」工作小組擔任召集人。

峰會主題:防範威權主義——關於反制假訊息

台灣承諾

●公立學校之課程實施媒體識讀教育年度國家行動計劃。

●持續施行《反滲透法》。

●持續施行行政院在2018年12月公佈之防制假訊息策略。

●避免使用刑事誹謗條款威脅或報復記者。

區域及國際承諾

●支持制訂區域指導原則,以強化公民社會對抗假訊息之韌性。

●為印太地區舉辦反制政治宣傳及假訊息相關論壇。

●持續和美國、日本及其它理念相近國家舉辦「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工作坊,協助區域國家在反貪腐、打擊假訊息及婦女賦權等議題領域上進行能力建構。

●支持「自由線上聯盟」之網絡自由表意聯合行動創立宣言。

●努力吸引更多外國媒體派員駐台,並提供相關協助。

●透過理念相近國家集體行動,支持改革聯合國經社理事會非政府組織委員會有關NGO認證制度,以捍衛公民社會團體的價值及參與,可在聯合國會議中提倡自由及人權保障。

●針對立陶宛決定同意台灣在維爾紐斯開設代表處事,支持立陶宛對抗經濟脅迫、假訊息及精心策劃的第三國移民湧入等複合式威脅,包括組成民主供應鏈。

●承諾資助「國際媒體公益基金」。

峰會主題:防範威權主義——關於國際宗教自由

台灣承諾

●增進僱主了解及使用補貼喘息服務,使外國籍居家看護人員可休假,包括參加宗教儀式。

●針對為防範外國惡意影響力所新設之宗教團體財務揭露規範,應確保不會妨礙結社或信仰自由。

區域及國際承諾

●辦理第二屆「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

●透過文化部進行藏傳佛教宗教活動的文化交流。

●持續支持台灣首任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布興‧大立,包括參加促進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

●實現台灣在2019年宣佈在五年內捐贈100萬美元予美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基金」之承諾。

峰會主題:促進人權——關於提升整體人權

台灣承諾

●2021年邀請並籌辦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

●完成台灣首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通過立法授予新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執行權力。

區域及國際承諾

●支持和鼓勵印太地區的民主社會依據《巴黎原則》建立國家人權機構。

●致力將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條款國內法化。

●邀請並籌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

峰會主題:促進人權——關於性別、身心障礙及種族

台灣承諾

●2021年邀請國際專家審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

●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為2020年2月新成立之「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中心」提供更多經費,以促進原住民族語言的永續發展。

●推動相關修法以解決LGBTQI+族群在婚姻、收養和醫療服務遭遇的障礙。

●要求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國營事業、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公開決策階層人員之性別比例。

●擴大移民可直接參與「新住民發展基金」撥款及治理。

區域及國際承諾

●透過「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以及「台歐盟性別平權合作暨訓練架構」,為印太地區 LGBTQI+族群及婦女進行能力建構並促進聯繫網絡。

●承諾為「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劃(2020-2025)挹注2600萬美元,建立原住民族間的網絡並強化能力建構。

●政府資助婦權相關基金會協助發展婦女領袖和婦權工作者的局域網絡。

●2020年8月承諾挹資35萬美元,與美國「國際金融開發公司」(DFC)共同提供資金,以支持開發中國家女性創業及促進性平意識的投資。

峰會主題:促進人權——關於企業與人權及勞工權

台灣承諾

●實施在2020年12月宣佈的「台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劃」。

●減少漁業部門之強迫勞動事件,包括台灣之遠洋船隊。

●簡化工會註冊程序,並鼓勵上市公司之職員組織工會。

●就是否禁止進口或政府採購由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產品,進行可行性研究。

區域及國際承諾

●研議將人權原則納入對台灣企業對外投資審查標準。

●承諾在未來的貿易協定納入勞工、人權及環境標準。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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