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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峰:恆大破產進入倒計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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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中國恆大(03333.HK)公佈192億美元債全面違約之後,12月6日晚間又發佈公告,稱董事會同意成立「風險化解委員會」,但不屬於董事會下屬委員會。

成員共7人,恆大只有兩人,除了恆大董事長許家印之外,還包括中國恆大財務總監潘大榮。其他5人,有兩人來自國企,分別是粵海控股副總劉志鴻、廣州越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首席運營官李鋒。這兩家公司都是廣東省和廣州市政府絕對控股的國企,粵海控股由廣東省政府控股90%,廣東省財政廳持股10%;越秀集團由廣州市政府持股99%,廣州國資發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

另3位成員分別是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趙立民、國信證券合規總監陳勇、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郝瀚。

從人員構成上看,像是為恆大進入破產重整做準備。首先是廣東省牽頭主導,其次是專業機構參與。

信達是中國處置不良資產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在今年剛結束的北大方正集團破產重整中擔任過管理人。中倫律師事務所是總部在北京的幾大律師事務所之一,可以為破產重整提供法律意見。

國信證券是總部在深圳的證券公司,估計是為重整提供合規諮詢。因為恆大的資產和債權人涉及境內境外,這和之前北大方正、海航主要是境內上市公司破產重整還不一樣,涉及到境內資產、境外債權的,處置起來會比較麻煩。

比如,10月4日恆大到期的一筆私募美元債,不僅恆大提供擔保,還有境內房地產項目做抵押,但樓賣了之後預售款已經被恆大挪走,恆大在樓盤抵押情況下售樓屬於違規,在這種情況下,是購房者優先受償,還是境外債權人優先受償,就涉及到法律問題。尤其是恆大涉及到如此多境外債權人,對合規性方面要求也比較高。

當然,這些成員目前進入風險化解委員會,並不意味着最終他們所在的機構就一定能參與到恆大破產重整中來。按照程序,進入破產重整的司法程序之後,應由法院指定破產重整管理人,管理人再通過競標方式遴選審計機構、評估機構以及財務顧問等。

恆大目前要做的,首先可能是釐清資產和負債,聘請會計師進場審計,查清恆大的表內表外負債,確定恆大是否資不抵債,為下一步處置提供依據。今年9月恆大理財暴雷時,恆大已經聘請德勤會計師事務所進場,為理財資金做審計。同時,恆大可能要成立債權人委員會,進行債權登記。

按照過往的案例,大型的破產重整案往往是方案已經確定了,再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因為進入司法程序後只有6個月的時間就要完成破產重整,最長可能延長到9個月。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的工作幾乎是不可能,所以按照中共當局的一貫做法,就是先審計、與債權人激烈博弈、商討方案,方案得到各部門同意後再進入所謂的司法程序,這樣能確保方案可以通過,實質上就是走過場。

廣東省政府向恆大派出工作組,實際上已經接管了恆大。這意味着恆大的負債會水落石出,債權人、恆大、購房者、各地政府之間的多方博弈也會激烈展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張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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