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的爆料文。(取材自正觀新聞)
南京大學驚傳男學生在廁所偷窺女生,受害者指校方遲未有作為,讓她身心受創;但校方對於網傳「男方交了400元獲釋」及該名男子是否是本校學生,表示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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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觀新聞報導,網友爆料指,表示有同學稱10月中旬在南京大學鼓樓校區逸夫圖書館上廁所時被一男生偷窺,上報保衛處,保衛處告知在調監控,讓其等通知;晚上該名同學報警,警察帶其調監控,調查之後讓其等通知。
受害人表示,她等了14天,只有得到校方「因客觀原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做出處理」的通知,偷窺男生依舊沒有得到任何處理,保衛處讓其息事寧人,不要告訴他人,等結果,導致她的精神狀態受到很大影響。
另據九派新聞報導,南京大學鼓樓校區保衛處一工作人員曾回應稱接到此案,當時是女生和她男友一起報警,警方陪同來保衛室調取監控,日前領導告訴她,那個男生於10月底被抓獲,目前領導正在開會商討處理方案,對於網傳的「男方交了400元獲釋」以及該名男子是否是本校學生,其表示並不清楚。
正觀新聞報導指出,有多名網友發文稱,南京大學日前就此事舉行了座談會,給出了留校察看一年的處理辦法,對此,多名同學表示不滿。河南良承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濤表示,若網友發文內容屬實,留校察看一年是其學校內部校規校紀的處分規定,這個具有靈活性,處以留校察看也是給學生的悔過期限,並無不當。
南京大學鼓樓校區正門。(取材自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