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殺人嫌疑者歐金中在被追捕的過程中拒捕,自殺了。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秀嶼分局10月18日的警情通報中是這樣寫的:「在公安、武警圍捕下,犯罪嫌疑人歐某中與平海鎮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並畏罪自殺,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這不是什麼荷里活情節,這是發生在我們真實世界裏的真實案件。一個55歲的中年人,走投無路,在漫山遍野的警察和武警的追捕中,走到末路,自尋短見。
我們真的很難想見一個人,要戕害自己,是一件多麼艱難的事情。這短短的幾十個字的描述里,有多少舉棋不定,不甘心,無奈何,人生如同走馬燈在眼前閃過。
一個農民和一個大學教授一樣,對生死的體驗沒什麼差別。
這裏面沒有什麼陰謀論,不用猜測。我百分百相信警方的程序是正當的,以我對我們沿海省份福建以及發達城市莆田的了解,所有的一切,都是程序正當的。
但這些正當的程序下,一個人,帶着他砍死2個,砍傷3個的罪惡,以及洶湧同情的民意,一起消散了。
01
是的,歐金中的事情,又成了一個「羅生門」。
真的很奇怪,在最近一些年來的網絡輿情中,總是演變成為羅生門。現在,連兇殺案,都能夠變成羅生門。
歐金中本來不應該成為被同情的對象,因為他是一個沒有爭議的殺人者。他衝進了鄰居的家裏,用了不到四分鐘的時間,殺死兩個,重傷3個。死者是80多歲的老人,另一個是婦女;傷者中,有一個是不到10歲的孩子。
無論怎樣同情都不該降臨到他的身上。傷及老人婦孺,這是中華民族的基本文化中最為卑劣的罪行,在任何時代都是。
但歐金中卻得到了普遍的、大面積的同情。
我們這個時代的國度中,存在着三種正義:事實正義,法律正義和網絡正義。當三種正義各自表述的時候,羅生門就出來了。
沒有一種力量能夠統一三種正義。事實正義依靠普遍認同的輿論,法律正義依靠國家暴力機關的程序認定,網絡正義是網民認知的事實的基礎上推導出來的正義認同。
當三種正義所採信的事實不同的時候,就會演化成為羅生門。
這很可悲,也就是說,以媒體和信息傳遞部門所發佈的事實,以及法律部門所認定的事實,和網民在採信的事實之上,幾乎無一相同。
歐金中的事情當然並不是孤立事件。信息權威喪失,法律權威喪失,人們寧願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事情。
歐金中被捕後,網友凌晨發博(圖/微博)
這當然不是今天才發生的事情。
可是人們為什麼要悖離社會公共認同的「不得傷及老人婦孺」這樣一個最基本的社會共同倫理底線,而幾乎一邊倒地同情殺人嫌疑犯歐金中?
因為在這個共同倫理之上,還有一種東西叫「自然正義」。自然正義高於倫理,高於法律,高於現存的所有制度。它相信正義基於基本的常識:恃強凌弱,惟有以暴制暴。
歐金中被賦予了這樣的形象,一個以暴制暴的老實人的衝冠一怒,以私刑尋求正義,成為對抗惡勢力的英雄。這是這個社會上弱者的普遍心理:
我自己是軟弱的,但如果有人敢於如此,我心有戚戚。
只有一個正義秩序已經崩塌的社會裏,才會有如此極端的正義觀念的濫觴和偏差。
02
歐金中自殺了,很多人都鬆了口氣。
上林村、平海鎮和秀嶼區各級政府都鬆了口氣。歐金中殺人事件給他們的壓力太大了,事情如果持續下去的話,這些政府中所有的官員都會有大麻煩。
在長達六年的時間裏,基層幹部已經做了十幾次的調解,但是按照《北京青年報》調查給出的,要麼是鄰居不同意,要麼是歐金中的老婆不同意,要麼是歐金中不同意。
基層的各級幹部都覺得挺冤的。因為他們按照各級部門的規定,照足了程序走。但是「農村宅基地」問題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問題,所以他們解決不了。
可是問題是:他們只管走程序,不管解決問題。事實是,歐金中的鐵皮屋已經存在了六年(另外一個報道說是2019年才建的」。有差別嗎?一個人在鐵皮屋裏住了兩年多,不是問題?)
北京青年報10月15日報道(圖/微博)
歐金中一死,他們瀆職懶政的事情,就不會被繼續追查了。「活人兩萬,死人五萬」的懸賞尷尬,也就自然化解了。這是一不小心的真情流露。
歐金中自殺了,所有的尷尬都化解了。
莆田市各級辦案部門也鬆了口氣。
這實在是燙手山芋。歐金中的事情,警力已經出動了許多次,大多數的時候是歐金中吃虧,因為他畢竟是鬧事的人,儘管他也是受委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