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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一億多 貴州茅台前董事長袁仁國一審判無期

—中國股王貴州茅台前董事長受賄 判無期徒刑

貴州茅台集團前董事長袁仁國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百度)

中國股王貴州茅台前董事長袁仁國被控受賄罪,23日上午被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袁仁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人民日報報導,1994年至2018年,袁仁國先後利用擔任貴州省茅台酒廠副廠長、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得茅台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台酒供應量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29億餘元(約1800萬美元)。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袁仁國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鑑於袁仁國受賄2050萬元系未遂;其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貴州茅台是中國股王,今天收盤價為1635元(人民幣),市值逾兩兆人民幣,因為它的稀缺與高價(一瓶動輒1000元人民幣以上),歷年來貴州茅台的高管很少能全身而退,同時因為送禮收禮都用到茅台,許多重大腐敗案現場都可見到它的身影。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聯合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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