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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承認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 控方指黎智英為主謀

2020年12月12日,警方押送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出庭場面。 AP- Kin Cheung

「12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李宇軒和涉嫌協助他潛逃台灣的律師助理陳梓華,今(19日)早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將案押後至明年初再訊,二人繼續還柙。控方在庭上陳述案情時指出,案中因非法集結罪而在囚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為有關控罪的主謀。

控罪指出,「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和陳梓華被控於去年7月至今年2月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其助理Mark Simon、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和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代表、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陳述案情時指出,黎智英及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是事件幕後主腦,並提供財政支持。控方續稱,被告陳梓華透過其他人認識Mark Simon後,把二人支持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展開國際宣傳活動的意向告訴李宇軒,李於前年8月與劉祖迪組織「重光團隊」(Stand with HK Fight for Freedom[SWHK]),目的是要求外國干預及實施制裁或封鎖。實施計劃時,黎批出數以百萬計的款項,再由Mark Simon批出較少的金額予陳梓華,再由陳轉達給其他人及執行指示

控方形容,「重光團隊」是實施陰謀的平台,他們在這個社交媒體平台上進行宣傳,發表文章,並與外國政治人物或活動人士建立聯繫,又在世界各地舉辦政治活動,而「重光團隊」核心成員李宇軒和劉祖廸則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或中國,包括呼籲外國停止向香港輸出武器等「敵對活動」。控方指,直至目前,該組織仍然活躍和運作。

控方又說,去年1月,黎智英、陳梓華、劉祖迪和一名身份不明的女性在台灣會面,席間,黎智英向陳及劉解釋他的「支爆」計劃,即通過行動在中國造成行政和經濟動盪,甚至令中共被推翻。為落實計劃,Mark Simon其後與陳梓華商訂各人分工,而現時身在外國的劉祖迪則負責宣揚反對中港的「攬抄」意識形態。

控方續稱,即使李宇軒被捕後,Mark Simon仍向陳梓華表示,劉祖廸會繼續進行國際遊說工作,若陳有需要,會提供協助,包括逃亡到美國。

李宇軒在控方陳述案情後表示,同意案情,並感到抱歉,說時深度鞠躬。根據法例,有關控罪可被判處入獄十年至無期徒刑。兩名被告認罪的同時,控方建議把二人一項串謀協助罪在法庭存檔。

李宇軒與另外11人於去年8月23日企圖潛逃到台灣時被中國海警人員截獲,扣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家人無法接觸,只能聘用官派律師,引發香港和國際關注。其後,當中十名成年人被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和偷越邊境罪成,被判處入獄七個月至三年不等,而包括李宇軒在內的八人於今年3月22日刑滿出獄後,被遣送回港,由香港警方扣押,期間跟進部分人士在港所犯罪行。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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