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遭重判20年。圖為黎智英資料圖片。(宋碧龍/大紀元)
日前,香港政府修訂國安法實施細則。有消息透露,當局正在研究援引新修訂的《港版國安法》,沒收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資產,引發外界對港人私人財產安全的擔憂。據香港無線電視新聞引述消息稱,香港當局正在了解被判囚20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資產水準,研究是否有機會引用新規將其充公。
3月23日,港府公佈《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修訂實施細則,稱即日生效。該細則內容加入「在嚴重案件中充公被定罪者的罪行相關財產」條款,規定被裁定犯任何危害國安罪行而被判處終身監禁或者監禁10年或以上者,其「指明財產」(即在充公令作出當日屬有效的凍結財產通知書、限制令及押記令所涵蓋的財產)須予充公。
新修訂具有追溯力,即使被定罪者干犯的罪行、被定罪或判刑在生效前發生,該新規定同樣適用。
事實上,2020年7月公佈的國安法實施細則,就已列明可將犯有國安罪行者的相關財產充公,新修訂進一步制定了更具體的規定。
今年2月9日,黎智英遭港府指控違反國安法,被判囚20年。當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將會適時依法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與罪行有關的犯罪得益。而早在2021年5月,香港保安局就凍結了黎智英的個人資產。包括他持有的市值約4500萬美元的壹傳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名下三家公司在香港本地賬戶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