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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女存銀行100萬隻剩1元 討7年曾被誣告關押

中國江蘇省連雲港市一家銀行內的工作場景。(該圖片與本新聞無關)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起銀行存款糾紛案的內情,引起公眾關注。此案中,山東孫女士於2009年在銀行存入人民幣100萬元,5年後去取錢時卻被告知存摺上只有1元。孫女士在與銀行交涉的過程中一度被誣告並刑拘,直到2020年12月,法院才判決銀行應支付孫女士存款及利息。

據《中國基金報》報導,2009年7月和9月,孫女士先後兩次在山東棗莊農商行(當時是山東棗莊恆泰農村合作銀行薛城支行永福北分理處)存入50萬元,一共存入了100萬元。2014年下半年,當她拿着存摺去該行取錢時,銀行員工卻告訴她,存摺上只有1元錢。

拿不到存款的孫女士怒將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薛城支行(以下簡稱棗莊農商行)告上法庭。不料在法院審理中,棗莊農商行卻反告孫女士偽造了存摺。

2017年薛城公安局對此案重新立案偵查,並於2018年3月21日將孫女士刑事拘留。在案件偵辦期間,棗莊農商行向法院出具司法鑑定意見,以存摺交易頁碼上的字跡不是同一台打印機打印等細節,說明孫女士的存摺是偽造的;該行還指控孫女士2009年到銀行存錢後,長達近6年時間對存款不予管理,這不符合常理,因此認定她所說的當年存入了100萬元是撒謊。

警方經過偵查,於2018年確認孫女士並沒有偽造存摺,但棗莊農商行一直拒絕支付孫女士這筆存款,並繼續指控孫女士涉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最終,棗莊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於2020年4月9日出具了《終止偵查決定書》,載明經調查沒有證據證實孫女士實施了變造金融票證的行為。

2020年12月24日,棗莊市薛城區法院判決,被告棗莊農商行須在10日內向孫女士支付存款100萬元及利息。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棗莊農商行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不料,半年過去了,棗莊農商行仍然拒絕履行付款義務。今年7月1日,法院決定對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實施強制執行。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新唐人編輯李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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