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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 : 痛苦終完結身體太瘦弱須好好休息養身

周庭出獄後未有發言,下午在社交網站發文表示痛苦終於完結,接下來要好好休息。

被控參與前年6.21包圍警察總部,去年底被判入獄10個月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扣除三分一刑期後,周六(12日)刑滿出獄。(李奇報道)

在屯門大欖女懲教所服刑的周庭,在6.12反修例示威兩周年日出獄。早上約10時,穿上白色上衣、粉紅裙的周庭,紮起頭髮,戴白色口罩,由囚車送出懲教所後,登上一輛白色私家車離去,期間未有發言。

在大欖女懲教所外,早上有逾百名記者冒雨守候,當中包括日本傳媒。周庭登上私家車之際,傳媒一涌而上包圍私家車採訪,有撐起黃色雨傘在場等候的市民則高喊「加油」口號。由於私家車準備駛離現場時被太多傳媒包圍,現場一度混亂,警員需拉起封鎖線分隔人群。

周庭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她承認兩項控罪。

周庭出獄後,下午在社交網站發文,表示痛苦的半年零二十日終於完結,接下來要好好休息,養好身體,因為身體在這段期間變得太瘦弱。

今年2月,周庭亦曾透過Facebook發文表示:「坐監期間,精神和身體狀況都吃不消。希望6月出冊後可以暫時休息,休養身體。希望可以有休息的空間。」

法庭去年12月2日判刑後,周庭原本被安排在中度設防的羅湖懲教所,惟同月底被調至屬高度設防的大欖女懲教所,並被升級為「甲級犯人」,當時懲教處未有解釋原因。

前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案,當時仍未解散的香港眾志有三名骨幹成員被控,除周庭外,秘書長黃之鋒發主席林朗彥,亦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去年12月黃之鋒被判監13.5個月、林朗彥監禁7個月。林朗彥4月12日已出獄。黃之鋒目前仍面對包括港區國安法等多項控罪。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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