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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仔: 侵權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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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影視字幕組因盜版視頻被查,14人被抓。在此,為人人影視默哀三分鐘。

奇怪的是,與之前的普遍支持知識產權的聲音相反,這次網絡上普遍表現的是對人人影視的同情以及對自己無法追劇的哀嘆。嘲諷、譏笑、不滿充滿了評論區。

看來一涉及到自己的利益,這知識不知識產權的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的利益。

知識產權一直是有爭議的話題,本文將從功利和倫理兩個角度做些簡單分析。

支持知識產權最為常見的理由是鼓勵創新。這看上去是一條非常合理的理由,其實是經不起推敲的。

企業家投入資本進行生產,以期未來生產出消費品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這時企業家就需要對未來做出判斷,消費者是更喜歡經典產品呢,還是更喜歡創新的產品呢?企業家會做出判斷,並結合成本收益分析,做出抉擇。

從消費者角度,為什麼喜歡創新產品的客戶就應該更比喜歡經典產品的客戶得到更多政策的優待呢,這是沒任何道理的。

就像企業家要投資A地還投資B地,這完全取決於企業家的成本收益分析,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通過政策鼓勵企業家投資A地或者B地。

再退一步,即使鼓勵創新這一目的是合理的,那麼知識產權法是否能鼓勵創新呢?任何創新都是在已有的知識基礎上的再創造。

知識產權立法之初,可能會鼓勵一次性創新,但長遠來說卻阻礙了創新。比如張三發明了一項專利技術,那麼其他人就不能利用該技術,除非向他購買,即使其他人獨立發現,或者在該技術的基礎上再創造都是不被允許的。

從此,張三也無需再繼續創新了,可以在專利的保護下,趟着賺錢。其他人也沒辦法在該技術基礎上再進一步創新。很明顯,知識產權長遠來說是阻礙創新的。

經驗上,那些沒有知識產權的行業,反而創新是非常活躍的,比如在餐飲行業和美容理髮行業。

對創新性企業來說,持續的創新能力才是企業長久生存之道,而非躺在專利上混吃等死。

財產之所以可以成為財產,是因為其具有排他性。一個蘋果你吃了,別人就沒得吃,一輛汽車,你用了,別人就不能使用,這就是排他性。排他性要求,財產必須有明確的歸屬人,這樣才可以定分止爭。

而知識不具有這樣的特性。對於某一特定的知識,張三使用,不影響李四使用,對於沒有排他性的知識,無需通過通過明確歸屬人來定分止爭。可能有人會說,「仿製品、盜版」傷害了「正品、正版」的收益,所以是侵權的。這裏其實混淆了我們通常語境中的「傷害」和侵權中的「侵犯」。

一個渣男拋棄了你,我們可以說這位渣男在情感上傷害了你,但不能說渣男侵犯了你。

某一條街區,開始只有一家便利店,生意火爆,可後來又有人開了一家便利店,後者搶走了前者部分生意。我們可以說,後者對前者的收益造成了一定的「傷害」,但不能說後者侵犯了前者。

而侵權,是物理實質上的侵犯和對行動權的阻礙。比如偷竊財產、身體傷害、製造噪音通過聲波影響他人生活等。

再者,「仿製品、盜版」和「正品、正版」之間並非競爭關係,通常來說,更像是一種互補關係。

「仿製品、盜版」面對的客戶通常是「正品、正版」產品不能服務的客戶。相反,通常來說,「仿製品、盜版」對「正品、正版」產品起到了一定的傳播作用。

比如這次的人人影視字幕組所翻譯的這些影視作品,如果沒有人人影視的翻譯傳播,國內大多數人人影視的客戶,大概率也不會是正版產品的客戶。

當年,金庸的書籍,盜版書籍充斥市場,並沒有影響到金庸的收益,反而為金庸的作品起到了傳播作用。

同樣的,微軟的系統,當年在大陸,可以說99%都是用盜版的系統,雖然技術上得不到微軟的支持,但能湊合用。當中國人的收入提高了,用得起正版了,自然會用正版,這樣既安全,又可以得到微軟技術支持。

再如,印度仿製藥,雖然效果差了一點,但對於買不起正品藥的患者就是福音,這些患者同樣是正品藥所服務不到的。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毋庸無限例舉下去。

當然對於抄襲、複製他人作品,可能是不道德的,我們可以在道德上進行譴責、抵制。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仿製品、盜版是不侵權的,相反,知識產權法恰恰是侵權的。

財產之所有對於產權人來說有用,是因為產權人可以用使用財產來實現自己的目的。而在使用財產的過程中,必定會利用到知識。

比如做飯,除了菜、米等原材料和工具之外,你必須要有做飯的知識。

同樣的,把木材做成球拍,除了木材、鋸子等原材料和工具之外,你必須有做球拍的知識。也就是,財產權意味着產權人有權利用其所掌握的知識隨意改造、組合其財產。

而知識產權,恰恰阻礙了產權人利用財產的權利,是侵權的。

當你準備做一道美味的菜餚的時候,你被告知該菜餚已經被申請專利,你不能做。當你利用各種材料做一台機器的時候,你被告知,該技術被申請專利,你不能做。

當專利越來越多,越來越煩雜的時候,你的財產能使用的用途越來越少,也就是你的財產權被削弱了。

現實中,很多企業申請了一大堆專利,形成專利雷區,這樣的你的產品一旦不小心涉及雷區,就告你侵權,索取巨額賠償。市場上,這樣的專利流氓比比皆是。

就如我們這些寫公號的,用張圖片都得小心翼翼的。像視覺中國這類企業,採取的態度是在你沒出名的時候養着,一旦你出名,用了他的圖片,就告你侵權,防不勝防。

知識本質是人腦海中的信息,不可能被交易的。我腦海中的知識,不是說你花錢,就可以到你腦海里去了。

我們所說的知識付費,購買的是他人的勞動服務或者知識產品,比如購買了老師的講授服務,或者購買一本書這樣的實物產品。

綜上所述,知識產權非但不是產權,反而侵犯財產權的。

在產權問題上,我們必須邏輯一致,不然必遭反噬,就像很多網民一樣,一邊支持知識產權,一邊反對封殺人人影視。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一本正經的華仔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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