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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波疫情港府進退失據民怨迭起 高危確診病人逃離醫院警全城追緝

六旬婦家中猝死後證實確診,家屬指等候檢疫多天未獲安排,斥當局行政失當應負上責任。網上圖片

香港進入第四波新冠(中共病毒)疫情一個半月以來,無論在救治或防疫工作都方寸大亂,失誤頻頻,民眾怨聲迭起。另外,一名63歲確診男病人逃離醫院隔離病房,至今超過48小時仍未尋回,警方正全城通緝。

沙田美林邨一名62歲女子在等候送入檢疫中心期間突然家中猝死,死者事後證實確診。家屬怒斥當局行政失當導致悲劇,應為事件負責;葵盛西邨一名49歲女子有家人確診,相隔10日才被送入檢疫中心,該名女子最後亦受感染成為確診者;而太和邨一男子周五(18日)確診等候送檢期間,與一家六口共處一室,多次致電衛生署亦未獲交代。政黨批評事件反映港府處理送檢機制遲緩兼「極度無能」,衛生署人手不足,要確診者及家人無了期等待,增加染疫風險,

母親日前離世的趙小姐指出,自己被送入亞博社區隔離設施前,已再三叮囑衞署職員要每日聯絡其年邁的獨居母親,但其母生前曾向她投訴無職員與其聯絡,更要自行安排三餐及拜託街坊購買日常物資。她又指,若政府安排妥善,其母理應早已接受治療,悲劇發生後「連一個電話或慰問都無」,亦從未與其聯絡及交代始末,狠批政府漠不關心,質疑當局未有為等候送檢的獨居長者安排社工並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要求政府詳細調查,並檢討送檢流程。

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形容港府處理有關問題「極度無能」,又點名批評陳肇始,指她作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應清楚每日等候送檢人數,並與各部門協調,不應卸責予前線人員,又強調政府資源充足,必要時應動用警車接載。

至於在周五(18日)傍晚逃離伊利沙伯醫院隔離病房的63歲確診男病人李運強,至今仍未尋回,警方已發圖片通緝。周日(20日)凌晨1時許,大約10名身穿保護衣警員,再次到其位於旺角花園街的寓所搜查,惟未有任何發現,逗留約1小時後離去。

據院方發言人指,李運強由本月14日起入住該院隔離病房接受治療,消息人士指,該病人早前已有不合作表現,雖然病情已經穩定,但未合乎出院指引。

根據香港《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如任何在醫院、老⼈院、殘疾⼈⼠院舍、幼兒中⼼、療養中⼼或相類場所內被檢疫或隔離的⼈逃走,即屬犯罪,⼀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個⽉。

另外,港府宣佈已預先訂購3款疫苗,但對市民注射後若出現不良影響的責任問題卻左搖右擺,多次「轉軚」,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先指會追究涉事製造商,惟其後轉口風指,在緊急用途下使用疫苗,藥廠可免除責任是國際做法。但周日(20日)又在網誌改口風,指界定相關法律責任並不代表免除藥廠對疫苗的所有責任,又稱如疫苗風險高於效益可考慮撤銷其註冊。議員批評政府就新冠疫苗安全責任問題上反口覆舌,削弱公眾對注射疫苗的信心。

建制派議員葛珮帆認為,疫苗採採購及注射為頭等大事,希望當局「出嚟之前諗清楚」,若經常翻來覆去改變言論,又或是「擠牙膏」式公佈資訊,除了影響市民對政府防疫的觀感外,更甚會影響市民日後注射疫苗的意欲,影響甚大,形容事件反映當局考慮不周,或令市民覺得「到底佢(港府)知唔知佢自己做緊啲乜」。她又認為,若政府決定免除藥廠的責任,港可以考慮成立基金處理賠償機制。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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