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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的思想是怎樣徹底征服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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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的思想是怎樣徹底征服我的?

文:楊小凱|編:先知書店

哈耶克對人類思想的影響,可能會與孔子對中國人思想的影響一樣深遠而無孔不入。

我是一個有一套獨特經濟思想的人,對所有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從沒有崇拜感,對其中幾位還覺得他們是很難值此獲此殊榮的,而且我是個對科學方法有嗜好的人,對那些非數學的思想從來不重視。哈耶克是一個從不用數學模型的經濟學家,但我讀了他的著作後,有一種強烈的相見恨晚、非常欣賞的感覺。

我自己也講不清為什麼會有這種從來沒有的感覺,但我相信,大多數人讀了他的書,對世界的看法會產生深入骨髓的變化。讓我記錄下我讀哈耶克著作的感想,與讀者分享。

哈耶克對20世紀的烏托邦主義(編者註:即社會主義)思想的批判,與今天大多數中國人對烏托邦主義的批判思路很不一樣。今天大多數對烏托邦主義進行批評的中國人,多是從烏托邦主義實行以後經濟效率不高着眼的。而哈耶克對烏托邦主義批判的着眼點卻是制度形成的機制。

▲1974年瑞典國王致哈耶克的諾獎頒獎詞:自亞當·斯密以來,最受尊敬的經濟學家、道德哲學家

哈耶克認為,自由社會的制度是一種自發的過程,從沒有人有意去設計整個社會制度。因此,這種制度的形成是千萬人互相競爭、互相作用的結果,所以這種自發形成的制度包含了所有人所知道的互不相同的信息,而競爭過程也使人無法壟斷制度設計和形成機制,因而無法利用這種壟斷來損人利己,所以信息的合成過程會將信息傳遞中的歪曲降到最小。

而烏托邦主義制度是世上第一個由某些思想家為社會總體設計的一種制度,它不是自發地在一個競爭過程中形成的。因此,它包含的信息量受某個思想家所知信息局限,不可能是億萬人交互作用、將不同的信息綜合使用的。

在哈耶克看來,一個自由的社會與一個烏托邦主義國家的差別,一是在自由社會中,制度和秩序是自發形成的,不可能由少數思想家設計。二是自由社會中的制度都是一些遊戲規則,人們只對遊戲規則是否公正做判斷。

而烏托邦主義社會的特點是,事先規定了誰應該是勝者,什麼應該是社會追求的具體目標。因此在烏托邦主義制度下,總是會有一部分人將他們的欲望強加於其他人。試想想,一場球賽如果在未賽前就預定了誰是勝利者,這還有何公平競爭可言?

▲經濟市場沒有公平競爭,質次價高的企業就會鳩佔鵲巢;思想言論沒有公平競爭,錯誤觀念就會流毒人間。

自由社會中並沒有"一定要消滅烏托邦主義制度"或是"必須推行資本主義制度"的規定,只有一些基本的競爭規則。制度的自發發展是基於規則公平的共識,至於是烏托邦主義、或資本主義、或其他制度獲勝,是一個無人能預料的事。

我讀哈耶克的書之前就有一個想法,烏托邦主義與資本主義制度之間的差別並不是計劃與無計劃的差別。資本主義經濟中的計劃經濟比烏托邦主義中還多,例如,麥當勞的經營中就有總部對各連鎖店的很多指令性計劃。但根本的差別是,資本主義社會中的計劃是通過計劃權利的自願自發的買賣而形成,但烏托邦主義社會中的計劃是用政府的壟斷權強制形成。

當時我並未讀哈耶克的書,但看了他的書後才發覺,他的思想涵蓋了我的想法,細想起來,我大概是看了弗里德曼等人的書,間接受了哈耶克思想的影響。再看看胡平等人講到:烏托邦主義經濟是看得見的手,所以當這種經濟轉入市場經濟時,人們不會自願地接受市場的懲罰,因而造成改革的困難。看過哈耶克書的人都會發覺,這些思想都是他所首創的。

哈耶克指出,在一個自由經濟中,遊戲規則是公平的,所以強制執行遊戲規則就會十分有效,輸了的人無法不認輸,因為市場是只看不見的手,沒法與之辯論,也無法抗拒它的懲罰,受罰人也無法責怪任何他人。

▲市場對投機者的懲罰:2008金融泡沫破裂,大批企業破產

烏托邦主義制度卻有隻看得見的手來執行獎懲,失敗者總會有辦法找政府,抱怨獎罰不公平,或不合理。因此,遊戲規則無法強制執行,或曰預算約束總是軟的。在這種環境中,公平競爭的遊戲是無法玩起來的。

哈耶克的思想,其實與經濟學界以經濟理性為號召的主流學派南轅北轍。以麻省理工學院為代表的所謂科學方法派,強調數學方法的應用,假定理性經濟人的行為能用數學最大化問題求解,理性經濟人行為之間的交互作用能用一般均衡或對策論(或賽局理論,game theory)來求解。

很多這個學派的著名經濟學家往往熱衷於用數學模型來證明"市場失靈"及政府干預的必要性。另外一些以經濟理性為號召的經濟學家,以數學模型來證明看不見的手的優越。

哈耶克的思想與這類想法都不同。他強調對經濟理性的迷信可能導致經濟制度的失敗。其實人的知識是有限的,對什麼叫理性,什麼叫非理性,在很多情況下都無法判斷,或會做出錯誤的判斷。世上很多從常理看來非理性的行為,也許對人類社會的知識做出貢獻。例如,很多破產的企業,就為成功的企業提供了必要的經驗。

▲每一個成功的晶片企業前面,都有無數個殉道的企業

我們最好放棄對經濟理性的追求,承認自己對經濟理性的無知,因而只是追求遊戲規則的公平,接受這些遊戲規則下出現的東西,不論其是理性、還是非理性。

我是一個熱衷於模型(包括對策論模型)和新的科學方法的經濟學家。但憑我的直感,我覺得哈耶克的非數學的經濟思想,比現有最好的經濟數學模型深刻得多。也許數學模型經過幾代人的積累之後,我們能用非常複雜高深的數學工具嚴格證明哈耶克的假想。

遺憾的是,現在用數學模型最純熟的一批經濟學家,在我看來是思想相當淺薄的一批人。更為可惜的是,數學在經濟學中的應用,不可避免地要經過這樣一個從淺薄到高深的漸進和積累過程。

我是企圖用數學來證明哈耶克思想的人。我與黃有光教授發表的一本書(見Yang and Ng,Specialization and Economic Organjzation,1993,North-Holland),在第15章用一個數學模型證明,完全理性的行為在知識不足的情況下,可能不能通過各種組織實驗(包括試驗不是最有效的組織)發現最有效的組織。因此,在知識不足的情況下,某些非理性行為有可能有助於社會發現最有效的組織。

在此書的第3章,我們用一個序貫對策均衡模型證明,市場制度的功能並不是讓所有人分享所有信息;恰恰相反,市場制度會促進專業化造成的信息不對稱,因而使得人們不需要知道其他專業的知識,但卻能享受所有專業部門的產品。市場的功能在於,當每人只知道整個社會的信息的極少一部分時,人們卻能充分利用這所有部分信息的集合。這正是哈耶克思想精髓之一。

按這種思想,如果某個人或政府聲稱能獲得整個社會的信息,因而看出了"市場失靈",進而加以糾正,此人必是過分狂妄,對市場的功能毫無所知。

哈耶克對現代發達國家的制度最重要的批評之一,是對國會立法權的質疑。他認為國會立法的內容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與遊戲規則有關,例如專利法的通過;另一部分是與社會需要什麼有關,例如環境保護法的通過。哈耶克認為,後一部分應屬行政當局的政策,而不是屬於立法。這兩部分的活動應該分開,不應該由一個立法機關來做。

其理由是,立法機關不應該關心社會的共同目標,而應該關心遊戲規則的公正;至於參加遊戲者個人的不同目標,那是不可能、也不應該統一的。

如果立法當局為社會制定共同目標,並通過立法來強制執行,社會就會走向"被奴役之路"。

哈耶克對宗教的看法以及對迷信人類理性和崇拜科學主義的中國知識分子特別有啟發意義。哈耶克認為歷史上能生存下來的制度都不是來自於社會科學和人類的理性,而是來自宗教和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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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秦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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