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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孩政策未奏效 25省訂出超生費標準

全國25個省份近日明確訂出俗稱「超生費」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對超生第三胎或以上的家長,每超生一個按人均收入以倍數計算罰款,有省份的公職人員若超生更會遭到開除。有超生二胎的家長認為不合理,與國家放寬生育政策相違背。亦有前國家公職人員批評,生育是權利,不應受限制。(文宇晴報道)

大陸去年初實行「兩孩政策」後,全國30個省份先後修改了計生條例,其中25個省份近日明確了社會撫養費(俗稱∶超生費)的徵收標準。

其中北京修訂後表明,每多生育一個子女的父母,分別按照居民人均收入為基數的1至3倍徵收。據北京統計局資料顯示,去年北京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約5.7萬元人民幣,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約2.2萬元。因此城鎮居民超生費最高約17萬元,而農村居民最高要繳付6萬6千元。

除了罰款外,包括貴州、雲南、湖北、寧夏、廣西、福建、江西、陜西、山西、海南、湖南、遼寧、浙江、廣東等14個省份,已經明確了超生第三胎以上的公職人員,還有可能被開除或面臨紀律處分。當中貴州、雲南、湖北、寧夏、廣西等5個省,更規定公務員超生會直接被開除,同時7年內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2010年從湖北調往廣州擔任校長余軍和,後來因為超生第二胎而被開除。他表示,生孩子和工作兩者之間沒有任何連繫,要罰巨款外還要失去生計,這個根本是不合理的做法。

余軍和說∶工作是我的勞動權,因為生孩子你剝奪的勞動權,這是一個不對。開除是行政處罰,是因為你違反了單位的一些相關規定。結果讓我的工作沒有了,那是不是說多生一個就把我的全家的財富全部沒收,這不就是一種流氓的做法?

余軍和指出,他是在生育政策放寬前超生的公職人員,若現在已經全面開放二孩政策,理應同時恢復他們的公職。於是全國20多名超生二胎的家長,近日再次來到北京反映訴求,認為超生就要被開除的做法沒有法律根據,對他們的處罰不公平。

他又說,國家有計生法,但是各個省可訂立自己的計生條例。自從2014年放開獨生子女二孩政策,到2016年全面推行二孩政策,僅用了2年時間就作出如此大的轉變,意味着中央領導也意識到再不開放,便會令到未來中國的人口政策出現嚴重的傾斜。可是現在二孩政策仍然在施行階段,地方政府就急着修訂超生第三胎的處罰,余軍和認為,這是與國家放寬生育政策矛盾。

余軍和說∶我們這一次為甚麼到上訪要求恢復公職?現在從整個中國現在的人口結構來看,計劃生育是存在一定的問題的。咱們中國的領導人已意識這個問題,我覺得這些省份的處理方法,嚴重損害了國家領導的權威。

中國衛生部原中國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長陳秉中認為,二孩政策實施一年多後,出生率不升反跌,意味着推行二孩政策還需要一段時間觀察,理應多花資源鼓勵市民生育,而非立即針對超生第三胎以上的家長訂立處罰條款。

陳秉中說∶二胎都沒有達到當局預想的指標,對於生三胎以上的有多少人有這打算?根本就沒有調查,地方政府就對三胎有這麼嚴格的限制,我覺得不合理!沒有根據!生育本來是人民自己的權利,這限制起來我覺得沒有道理。

大陸媒體報道,各地的徵收標準要求各異。與北京類似,湖北、河南、山東、四川等地以按本地人均收入基數徵收,有的給出彈性處理。對於違反條例多生育1個子女的,黑龍江標準最低,按計征基數的1倍徵收,對男女雙方分別徵收。遼寧省標準最高,按照計征基數的5至10倍徵收。有的省市地區還以家庭年收入為基數徵收,有的就按月預征。

媒體還在各地已發佈的政策文件統計資料中了解到,部分省市對重婚超生也採取了從重處罰。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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