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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大抓捕惡把戲 「新中國」比「舊中國」天差地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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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筆菁華.訟師惡稟菁華》載:清代杭州著名訟師諸福寶見土豪飛山虎縱馬踐農田,農婦上前理論,竟給飛山虎一腳踢死。飛山虎擲下十兩紋銀,揚長自去。諸福 寶一腔義憤,代那農婦丈夫草狀詞說:「夫身有紋銀十兩,已可踢死一人;若家有黃金萬鎰,便將盡屠杭城?」他請有司「上伸國法,下順民情」。狀詞一上,即獲准理,飛山虎國法難逃,杭州民無不稱快。

八月四日,中共天津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重判民權律師周世鋒七年監禁。周世鋒曾代表三鹿毒奶粉冤民興訟,曾為艾未未、伊力哈木等民權運動者求公道,曾給貧民法律指引,又曾助小民陳勇狀告雲南大理貪官。假如貪官受懲,貧民以法抗官,民權得伸,民冤得雪,中共政權顛覆,的確就在指顧之間。然則周世鋒顛覆國家政權之罪,一點都不冤枉。

民權律師周世鋒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7年

《水窗春囈》卷上載:清末重臣曾國藩在徽州,容許匿名投書告密,一時誣告歪風大起。有訟師不以為然,就寫了幾十封匿名告密書,「皆痛詈文正者(無一不是痛詆曾國藩)」。曾國藩總算是個明白人,第二天就撤回告密令。

又《刀筆菁華.訟師惡稟菁華》載:清代杭州著名訟師諸福寶見土豪飛山虎縱馬踐農田,農婦上前理論,竟給飛山虎一腳踢死。飛山虎擲下十兩紋銀,揚長自去。諸福寶一腔義憤,代那農婦丈夫草狀詞說:「夫身有紋銀十兩,已可踢死一人;若家有黃金萬鎰,便將盡屠杭城?」他請有司「上伸國法,下順民情」。狀詞一上,即獲准理,飛山虎國法難逃,杭州民無不稱快。

「舊中國」的律師,可以「守正不阿,以三寸毛錐子,鳴不平於人間」,較諸「新中國」律師,幸運得多了。

去年七月九日開始,中共大舉拘捕民權人士,除了周世鋒,他的同事王宇、李殊雲、王金璋、黃立群,以及其他民權律師,數以百計,先後被捕。有丈夫、兒子都受株連者,如王宇;有母死不得送葬者,如謝燕益;有「保釋候審」者,聲銷跡匿,全家電話遭監聽,曾借他人電話找朋友,卻恐懼得語無倫次,如李殊雲者。當然,他們被捕之後,都一律「慚愧懺悔」:愧對黨國人民,悔受西方所謂普世原則影響,悔聽境外勢力指使,悔為顏色革命宣傳等等。總之,今天律師求「上伸國法,下順民情」,就是罪無可逭。

所以,709大抓捕至今未了。任全牛律師為受屈同事趙威奔走,上月八日被捕,罪名是「網上造謠」。全國律師,現在應該懂得明哲保身。不過,還有律師如高承才者,繼續民權事業。他說:「我們隨時會被官家侵犯,十分擔心。無論如何,我們沒有違法,做事光明磊落。」中共大概不知道,人間畢竟還有「義無反顧」這回事。

中共國務院最近招標,要聘請境外勢力「講好中國故事」,已有凱旋(Ketchum)、奧美(Ogilvy)、愛德曼(Edelman)等五家國際公關公司應徵。不過,縱使中共買得千百境外勢力合唱頌歌,都抵不上國際特赦組織本月四日一篇新聞稿:「中國政府必須停止冷酷壓迫民權律師以及民權運動者。審判周世鋒等,無非政治把戲。被告未上法庭,法庭已有定讞,何公正之有」中共大概也不知道,事實勝宣傳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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