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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被爆出元兇 立法高官對未成年少女性貪

—廣東小學校長涉性侵女生 惡法成公職人員保護傘

獨立時事評論員杜芝富也於周四發微博說:誰有立法權,立的法就為誰服務。「嫖宿幼女罪」是中國原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的創造發明,黃松有是中共建國以來司法系統因涉嫌貪腐而落馬的最高級別的二級大法官。當年,《星島日報》曾報道稱他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有興趣。司法界人士稱其為「性貪」。  

廣東雷州再爆出小學校長涉嫌強姦兩名未成年幼女,引發民眾憤慨。評論認為,姦污幼女已成為某些官員圈內罪惡的嗜好,而中共獨有的「嫖宿幼女罪」比「強姦罪」處罰要輕得多。「嫖宿幼女罪」被曝是江系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的創造發明。媒體報道稱黃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有興趣。

司法黑幕

黃松有

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揚帆的採訪報道,獨立時事評論員杜芝富於周四發微博說:誰有立法權,立的法就為誰服務。「嫖宿幼女罪」是中國原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的創造發明,黃松有是中國建國以來司法系統因涉嫌貪腐而落馬的最高級別的二級大法官。當年,《星島日報》曾報道稱他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有興趣。

近年來,各地均發生不少幼女被強姦的案例,廣西、湖南、貴州、雲南、福建等地先後被曝光出現逼迫幼女賣淫的黑色產業鏈,強姦幼女似乎已經成為了一些地方的社會風氣。

廣州律師隋牧青周五告訴RFA記者,幼女被性侵併不是最近才有的,不過在自媒體時代,罪惡更容易被揭露,而一些地方「破處升官」的迷信思想也導致類似的性侵行為屢屢發生。

網民「追隨萌神」說:我一直覺得強姦是罪大惡極的表現,強姦幼女更是不可饒恕的罪行。而現在我們尤為關注的是對犯罪的懲罰,可能較輕的懲罰才讓他們肆無忌憚吧。重刑之下一定會有改善。

網民「劍壇問易」也表示擔憂:現在是說涉嫌強姦,別過兩天變成嫖宿幼女罪了。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滿14周歲幼女的行為,自1997年訂立以來,一直受到各界詬病,呼籲廢除該法的聲音不斷。其與強姦罪最大的區別在於,後者的最高量刑為死刑,而前者最高僅為15年,且現有的判罰案例中鮮有達到15年這一刑期。

2011年9月,陝西略陽發生數名幹部輪姦12歲幼女的惡性事件,然而,最終6名被告以「嫖宿幼女罪」定罪,其中刑期最高的7年,最低的僅為5年。而在絕大多數國家,如果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均一律以強姦罪從重處罰。

上海律師李洪華向RFA表示,中國立法向來都是為權貴階層服務的。「嚴刑峻法,(強姦幼女)這應該更重的刑的,但是他們立法上還是不會重。因為『嫖宿幼女』的普遍都是各種領導,所以立法上就是比較輕的。」

獨立時事評論員杜芝富也於周四發微博說:誰有立法權,立的法就為誰服務。「嫖宿幼女罪」是中國原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的創造發明。

關於黃松有落馬的原因,香港黨媒《大公報》等媒體報道稱,他主要涉及三大問題:以權謀私、嚴重經濟問題和生活腐化。也有報道稱,黃松有「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有興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稱其為「性貪」。

黃松有是廣東汕頭人,1999年得到當時任最高法院院長的廣東老鄉肖揚一手提拔,出任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庭庭長,2002年底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

《中國經營報》報導說,黃松有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高達4百萬元,生活腐化,2008年10月被中央紀委「雙規」審查。目前,涉案事實已經基本查清,審查工作進入尾聲,有望於今年3月人大、政協兩會前進入審判程序。

2008年,據司法部官員透露,身為副總理級別的肖揚涉及黃松有案件,也受到中紀委調查。肖揚是江澤民派系的要害人物。

網絡舉報信披露,肖揚在任最高法院院長十年期間,在老家廣東省法院系統,培養了數百名像黃松有一樣的腐敗法官骨幹,建立了法官利益集團,開設司法黑市,受賄和侵吞財產達1,500多億人民幣。

著名維權律師郭國汀向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說:「廣東紀檢委有個幹部用匿名寫了一篇文章披露了肖楊也涉及司法腐敗的問題,肖楊的女兒在深圳當一個法院副院長,跟她的丈夫牽涉數億元的司法腐敗問題。肖揚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個大法官都涉及司法腐敗,人們就可想而知中共專制暴政下,它的司法體制腐敗、腐爛到了甚麼程度?!」

據廣東司法人士透露,黃松有與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局長楊賢才的貪污案有關。2008年,楊賢才在黃松有被「雙規」之前遭查處,據悉是因超低價收購、轉手高價賣出廣州中誠廣場,淨賺4億多元,楊賢才和黃松有從中收取了巨額賄賂。

舉報人信中說,這個法官利益集團採取集體運作、結盟請託、暗箱操作等司法手段,違法執行、假證枉判、買賣證據文書、低估賤拍、自賣自買、解封轉移、控制經營、佔有侵吞,巧取豪奪了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土地、房產、股權、資產等等,總價值1,500億元以上。

肖揚

2010年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松有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兩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黃是1949年以來中共因涉嫌貪腐被調查的級別最高的司法官員。而江系高層肖揚在2008年被傳雙規後沒有下文。

阿波羅網記者王篤若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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