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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2歲幼女被村支書強姦,重點不該在方艙醫院

本文是公眾號「石壕村杜甫」上的原創文章,因石壕村杜甫沒了,這些文章在這個號發一下。看過的朋友可以忽略。

網傳村支書強姦了12歲幼女,其父母在方艙隔離。這跟後來的警情通報有一點差別。

警情通報顯示在9.10號中秋節,確實發生了一起強姦案。但沒提強姦犯就是村支書。還闢謠了受害人父母沒在方艙。

這就不由得讓人好奇,中秋節,本是一個團圓的節日,女孩父母雙雙都沒在家,然後女兒被村支書強姦了。

他們沒有在家,那他們在哪裏呢?是外出打工了,還是喝醉了,還是被隔離在其他不叫方艙的隔離點了呢?

我們再看這句話「網傳受害人父母在方艙隔離」,什麼才是重點,是方艙還是隔離?如果分析語法「在方艙」應該只是一個狀語。重點應該是在隔離。警方應當回應一下,案發時女孩父母是否在隔離。

這感覺就像,有人說村口老虎吃人了,你造謠了,已經闢謠了,吃人的是狼。

很多網友覺得這是個文字遊戲,因為如果女孩父母在外面打工,警方通報可以很大方地寫上去,現在只是扭扭捏捏地說沒有在方艙,這就有很大的想像空間了,套用一句廣告語「不是所有牛奶都叫xxx」,同樣不是所有隔離點都叫方艙,沒有在方艙,那會不會在其他隔離點?又會不會在隔離酒店?又會不會是隔離區?你們如果通報,應該說明他們在哪裏,而不是不在哪裏。

打個比方,老婆問老公:昨晚去哪裏了,老公說:沒有去打麻將,老婆又問:昨晚去哪裏了,老公又說沒有去唱歌,老婆又問:昨晚去哪裏了,老公說:沒有去喝酒……說了半天還是不知道昨晚幹嘛去了。

用邏輯思維來分析,只要女孩父母沒有在隔離,警方的闢謠就可以寫得更加細緻以增加可信度。但現在只是說沒有在方艙,就會讓人想入非非。

舉個例子,成都的網友熱總,提前說成都要進行靜默管理,然後引起大家搶購物資。隨後他就被拘留了15天。

三天後,成都就宣佈了要全民居家。全民居家和靜默管理還有封城有什麼區別呢?可能在細微之處有一點的區別,但肯定沒有大的區別。

那普通群眾用全民居家還是靜默管理或者靜態管理甚至封城,又有什麼關係呢?老百姓說封城,總不能這是造謠,不是封城而是靜態管理,不是封城而是全民居家……

這樣不斷造新詞來讓人踩坑,隨即就可以以造謠來處理。這樣的文字太多,讓人不敢表達。

而對於村支書強姦幼女案,現在輿論的重點都放在了方艙,其實我們應該搞清楚女孩父母是否被隔離,為什麼這麼說呢?

1,因為這涉及量刑的問題。

而如果女孩父母是被隔離了,這個強姦犯就要罪加一等。

監護人因為配合防疫而讓未成年人處於無監護人照顧的處境,讓村支書有可乘之機。

村支書作為工作人員,這就是監守自盜,趁人之危,要罪加一等。

現在貴溪市疫情防控搞得很嚴,前段時間有個女婿帶着孩子去給老人奔喪都被抓了,他們還有24小時綠碼。

惡意奔喪被處罰,翻開24史也找不到第二個案例。

在這麼嚴厲的防控下,女孩父母還能在中秋節中午都出去溜達嗎?

2,一個法理的問題

如果父母積極配合防疫去隔離,那麼未成年人應該由誰來監護,以前以為疫情很快就會結束,就沒有去考慮這個問題,現在疫情防控越來越常態化,就不得不思考這個問題。把未成年人的父母拉去隔離,未成年人子女應該由誰來照顧?出了事應該由誰來負責?家中財產安全應該由誰負責?這個最好玩要說清楚。

當然,這個案件最壞的還是那個村支書,據說又是大老闆,又是人大代表

這種人渣中的人渣,敗類中的敗類,是怎麼混到這個位置的?

相比於劉亮宗的罪行,突然覺得李易峰嫖娼這種事就算小錯誤了。

希望對這樣的犯罪行為,一定要嚴懲不貸,這樣大家才能安心去隔離。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浣花溪杜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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