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判三星敗訴 賠蘋果十億美元
南韓三星(Samsung)與美國蘋果(Apple)間的美國專利訴訟結果出爐,陪審團今天認定三星侵犯蘋果智能手機與平板電腦專利,必須賠償超過10億美元。
科技網站CNET與The Verge現場文字轉述法院裁決結果,指出陪審團檢視兩間公司約700項侵權指控,認定三星侵犯若干蘋果專利。
蘋果指控三星過度抄襲iPhone與iPad,2011年4月提出告訴,並砸大錢聘請多位專利律師助陣,向三星索賠25億美元並禁止在美國銷售產品。三星不甘示弱反控,要求蘋果賠償3億9900萬美元。
根據CNET網站現場文字報導,陪審團決議三星必須賠償10.5億美元,且在三星反告蘋果一案,蘋果不需賠償。
蘋果律師結辯時主張,iPhone在2007年問世後,三星遇到「設計危機」,公司高層因此決定非法利用火紅的蘋果手機發財。
三星律師雖承認蘋果產品傑出,但表示蘋果並不能壟斷四角圓弧的長方形手機設計。
法律專家與華爾街分析師認為,三星在這場官司一直處於劣勢。蘋果總部距離法院僅約16公里,而陪審團人選來自矽谷,這裏視蘋果已故創辦人賈伯斯(Steve Jobs)為科技先驅。 (中央社)
韓法院下令禁售蘋果及三星部分產品 大戰未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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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8月25日消息(記者高瀟瀟 張棉棉)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蘋果的專利大戰在全球各地開花。截止目前,在美國與摩托羅拉的專利之爭還沒有結果。但是昨天(24日),韓國首爾法院已經對三星和蘋果的專利之爭作出裁決。
韓國法院判決蘋果侵犯了三星電子的兩項通信技術專利,同時也判決三星侵犯了蘋果跳回畫面專利。看起來,蘋果和三星是各挨了「三十大板」。可這真的能讓兩家電信業巨頭都心服口服嗎?
三星Galaxy Tab 10.1的產品廣告,展示了使用 Galaxy Tab 10.1 與使用 iPad 的人的一些對比,例如:「需要在會議上使用 Flash 展示?iPad 沒轍」,通過奚落蘋果IPAD產品,三星取得了良好的市場營銷成果。
而對於有蘋果粉絲指認三星體驗門店抄襲蘋果體驗中心,三星澳大利亞通信副總裁表示,該店面與世界其他三星零售店的佈局相同,這樣能夠給消費者足夠的空間來試用產品。
三星副總裁:這家體驗中心是為了讓消費者體驗三星的各種產品和服務,還有如何一起使用我們的各種智能產品。
然而,世界兩大手機巨頭蘋果和三星公司的較量遠不止如此,去年4月份,蘋果公司在一家美國法院就專利權被侵犯一事提起訴訟,從而拉開了與三星之間的專利權大戰。作為對蘋果公司的回應,三星在韓國也提起訴訟。
三星和蘋果均部分勝訴 部分敗訴
KBS韓國國際廣播電台記者南黎明介紹說,判決中,三星公司和蘋果都是部分勝訴,部分敗訴。
南黎明:對於雙方的訴訟,韓國法院經過長久的調查和斟酌,僅判決書的內容就長達一百多頁,宣讀判決文竟然花費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韓國法院首先公佈了對三星公司訴訟內容的判決,對於蘋果的iPhone侵犯了三星五個方面的技術的主張,法院同意蘋果在兩個方面侵犯了三星的技術,即蘋果手機iPhone、 iPad侵犯了三星有關數字信息傳送的第975號和有關電力監控第114號專利兩項技術專利,從而判決蘋果公司賠償三星公司4千萬韓元的損失,約折合美元為35000多美元。並判決禁止iPhone4的進口和轉讓,同時銷毀在國內的存余貨物。而對於蘋果公司對三星在手機設計上的專利盜用的起訴,韓國法院的判決是承認三星在手機圖標的回彈技術方面侵害了蘋果公司的專利。
從去年6月開始,在韓國,主審法官已經針對三星訴蘋果案舉行了13場聽證會,蘋果訴三星案也舉行了10場聽證會。法官最終於6月末決定,這兩起官司應當同時判決。
時至今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雖然已經宣判了三星和蘋果的糾紛,但這真的能給這場曠日持久的拉鋸戰畫上終止符嗎?
三星和蘋果的糾紛,看起來只是「兩個公司」間的「明爭」,事實上,卻是「不同系統」之間的「暗鬥」。
史丹福大學法學院教授馬克·萊姆利:這是世界上最大的訴訟案中的一起,從商業的角度來講,蘋果擔心自己在和安卓系統的競爭中丟失市場份額,這種競爭不僅僅存在於和三星的對抗中,也存在於和HTC、摩托羅拉等其他產品的競爭中。
韓國法院下令禁售蘋果及三星部分舊款機型
也正因此,兩年多以來,三星和蘋果雙方都在不斷利用各種機會向對方展示着自己的「肌肉」,試圖嚇倒對方,而法庭無疑是一個更好的舞台。不過,這一次,韓國法院終於對二者的爭鬥給出了一個較為明確的回覆。在工信部電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長陳金橋看來,由於蘋果和三星均未在這一重大問題上獲得絕對優勢,因此該裁決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相對來說,三星在這場訴訟中應該是略佔上風。
陳金橋:各個廠商在自己本國的司法系統裏面去獲取幫助,提供證據,包括證據被採信的可能性都比較大一點,所以說三星公司本身也有很多技術專利,也有一定的實力,它去訴訟蘋果,在本國的司法系統尋求幫助,獲得勝訴的可能性當然是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
禁售令不會對雙方產生較大影響 雙方拉鋸戰遠未結束
法院下令禁售蘋果的iPhone4和三星Galaxy S II等產品,但禁售產品中不包括iPhone4S和iPad3。換句話說,禁售的那些機型是目前已經逐漸被市場淘汰的舊款機型,所以對兩大公司的銷售也將不會帶來很大影響。同時,陳金橋認為,即便判決結果已經公佈,雙方也可以達成一些諒解。
陳金橋:通過重新購買專利或者重新知識產權的互換的安排,也可以撤銷那個禁令,也可以讓蘋果的商品進入韓國的市場,所以我認為並不會對蘋果產品在亞太地區,特別是在韓國市場的銷售有多麼巨大的影響。
而在飛象網CEO項立剛看來,韓國上演的這一幕,在還未宣判結果的三藩市可能會有同樣類似的結局,只不過有利的一方或許會成為蘋果。所以,現在的判決,對三星和蘋果來說,遠遠還不是結束。
項立剛:它們會不斷地打專利官司,不斷地去進行專利阻截。這個道理很簡單,它通過這樣的一個專利官司,通過這樣的阻截會影響另一方的產品銷售,給它帶來負面的影響,所以這種事情會不斷的進行下去,絕對不會說這個官司結束了,以後就再沒有別的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