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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頭被割「喝開水死」 網友曝看守所黑幕讓人心驚

核心提示: 關於匪夷所思的死法,民間有種種戲謔,比如吃飯噎死,走路跌死,甚至拔根汗毛吊死,一頭撞在豆腐上撞死,都很富有想像力,但遠遠不如喝開水發病而死這麼能激發人們的想像力。中國人太有才了,死都死得這麼與眾不同,這麼創意無限。

死者親屬在接受河南電視台採訪時非常悲痛

看守所內嫌疑人「喝開水死亡」

事發河南魯山縣,死者身上遍佈傷痕乳頭被割

因涉嫌盜竊,2月18日,河南魯山縣一名叫王亞輝的男青年被公安機關帶走,3天後其親屬被告知,王亞輝已在看守所內死亡。親屬查看屍體後發現,他身上有多處傷痕。對此,當地警方解釋,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審時喝開水突然發病死亡的。

傷痕滿身乳頭被割

據河南電視台都市頻道報道,王亞輝的舅媽吳女士介紹,2月18日,王亞輝被公安機關帶走,就在家人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而焦急等待時,他們卻突然接到公安機關通知,說王亞輝已在看守所死亡。2月22日,家人在醫院停屍房見到了王亞輝的屍體,脫掉他所穿衣服後,家人發現,他身上遍佈傷痕。王亞輝的屍體照片顯示,他的背部、手臂有大塊淤青和傷痕,頭部破了一個洞,乳頭被割掉,生殖器也有傷痕。看到這種情景,王亞輝家人對王的死亡充滿質疑。魯山縣公安局方面卻表示,王亞輝是在提審時突然發病死亡的。

吳女士說:「(公安機關告訴我們)他在看守所的時候是健康的,提審的時候也是健康的,審的時候肚子疼,突發疾病死了。」

喝開水後突然死亡

記者就此致電魯山縣公安局,該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確有一名叫王亞輝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內死亡。

魯山縣公安局政治部姚主任介紹,王亞輝是在2月18日因涉嫌盜竊被警方帶走的。2月21日,警方在看守所提審王亞輝。姚主任說:「當時他說口渴,警察給他倒了開水,開水比較熱,其中有一個警察可能是感冒了,喝了點感冒沖劑,感冒沖劑比較涼,就把感冒沖劑倒了點(給王亞輝喝)。喝完以後王亞輝就不一樣了,情緒身體都不一樣了,就趕緊往醫院送(然後就死亡了)。」

至於王亞輝身上怎麼會出現那麼多傷痕,姚主任表示不清楚。

當事4警察已關禁閉

魯山縣公安局李局長表示,當事警察有可能涉嫌職務犯罪。他說:「他們如果涉嫌職務犯罪,檢察機關一定會立案調查。」

李局長說,當事的4名警察已經被關禁閉。

王亞輝是家裏的頂樑柱,他的突然離世給家人帶來了無盡的傷痛。王亞輝的母親痛哭着對河南電視台都市頻道說:「(王亞輝)上有老,下有小,大孩子四歲,小孩子才兩歲。」

目前,王亞輝的家人正在和警方進一步協商,希望找到王亞輝死亡的真正原因。

看守所獄警說出來的一些黑幕令我震驚

我認識一位在看守所工作的警察,前不久和他有過一次閒聊。在聊天中得知了一些十分令我震驚的事兒,下面我就用我自己整理出來的話說給大家聽聽,我可沒有攻擊某些人的意思啊,我只是想說出自己所聽到的而已。

聽他講,那裏只是關押被拘留的人的地方。那些在裏面的人的香煙供應很是緊張啊,在市面上最便宜的那種劣質香煙,也就是十幾元一條的,在那裏面賣給被關押的人就是一百元一條了。那裏又沒有便利店,當然是值班的警察為他們去採購,為他們服務了,就算是加了點勞物費吧。你說貴麼,就這還沒幾個警察愛去跑道呢。再一個就是凡是剛「進去」的新人,要想不吃辛苦,保持體膚不受到折磨,就要靠家屬給「上貢」了。當然,最終受益的是當班的警察和裏面的所謂「老大」了。要不然,新人在裏面可有的受的了,警察們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別出人命就行。那些「老大」也就是「道上」的混混,因為心狠手辣在「道上」就出了名。他們折磨人的手段可謂花樣繁多了,簡直叫人生不如死,死還死不了啊。只有「進去」過的人才能領略到。他還跟我們調侃,你們千萬可別犯罪呀,那裏真不是人呆的地方啊。你們誰要「進去」了,要是趕上我值班還行,要不誰也沒招喔。

那些「老大」一旦進去了,在他們眼裏就跟回家似的,憑着他們的「威望",望」,認識的人也多,在裏面很快就鞏固了自己的地位,同時也控制住裏面的局面。等到他出來的時候就會帶着一筆"收入"出來。怪不得這些人不在乎「進去」呢,原來也有點名堂啊。有時候上級領導來看守所視察工作,領導們也都不願意進裏面看看,只是在外面轉一下,算是視察了。領導們對警察講,這裏是喪氣的地方,要不是上級有指派,誰願意來這地方啊。呵呵,我想是不是某些當官的想到自己所做的也對這地方有所恐懼呀。哈哈,開一句玩笑。

我在看守所待過103天,教你如何玩「躲貓貓」

   雲南躲貓貓網友調查團一經組成,我就想笑,這些成員中沒有一個有親身經歷看守所生活的,調查個毛啊?我在裏頭待過103天,我可以教你們如何玩躲貓貓.

    1)過渡號,這是公安部吸取以前直接進號導致新欺舊教訓而採取的一種措施,有多少號房,過渡號就關多少人,以確保下正號的人在任何一個正號都有一個老號友照顧,以免被欺,這其實是理論上行得通,實際根本沒用,首先是不到10%的人下正號能罩到別人,這10%能罩到別人的,不一定在過渡號成了願意罩你的朋友,往往更多是結下樑子的----因為過渡號是油水最肥的號,要在所里混最好的警察幹部才可以管理,大家都才進來,都有錢,家裏錢大多也都沒耗干,號房開單消費,管號警察是直接抽成的,管號警察都會在各號任命犯人管理員,管理員就是要有支持者,靠這些支持者來榨其他犯人消費,這過程中沒有不結下樑子的.

    2)查號,這制度看起來很完美,放風的時候大家列隊,查看身上有沒有傷,為了防止警察作弊,還有武警查號,可是,這只能查外傷,卻查不到內傷,很簡單,拿一本書墊着打你,你身體貼牆壁,書墊在你背上,對着書貼牆打,讓你嘴上咬着濕毛巾,大家輪番打,這叫過關,打完喝冷水,根本看不到外傷,這樣的毆打,內傷極重.

    3)報警鈴,這個看起來很好,實際呢?你如果被打,沒有到受不了的地步,沒有到生命危險的地步,我建議你千萬不要去按,因為按鈴的結果是:首先你的管號警察被扣分,他一定會做你吃,其次是調號,你要吃更大的虧,過關就一次,如果你有錢有會做人,在這號里你就算過了,如果調號,接着過關,有按鈴前科的,在其他號房就是蒲志高了,你幾乎沒有機會再被別的號房接受,你要問別的號房如何知道你按過鈴?簡單,被扣分報復你的管號警察,或者原號這邊的叫號,一旦你被人叫號點名,除非你家人在外頭找到了罩你的警察,否則,你下面的日子叫別過了-----你賬上的錢會很快被開完,你毛都看不到,你只能天天吃醬油拌飯,被打也就是家常便飯了.你可以接着按鈴,你只會得到更多的打.

   4)監控錄像,這是很好的,大家用腳趾頭想一想,如果有監控錄像了,為什麼還要報警鈴?這不是脫褲子打屁嗎?我告訴你,雲南的那家看守所絕對拿不出來,正常情況下,每個看守所都在非法搞生產,看守所搞生產絕對非法,但大家都在搞,所以,為了躲避人大,紀委偶爾的視察,它們平時都將監控錄像關掉,你們調查團要是能看到監控錄像,那就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保定市公安局看守所黑幕

我看到有網友質疑內蒙古死緩犯為啥越獄,所以我將所經歷保定市看守所一些情況告訴你,網友就明白一些問題。

一、日用品價格太高,一名叫大輝的保安承包了保定市看守所小賣部,聽說他一年給看守所上交20萬承包費。一節1號電池市場價1元,他賣5元。透明肥皂賣5塊,衛生紙賣5塊,牙膏假的賣6元,真的賣15元。煙也是比外面貴1元,假的多。總之什麼東西比外面貴。

二、保定市看守所伙食特別差,早晨一個小饅頭、粥和鹹菜,中午二個小饅頭和水煮菜,晚上是三個小饅頭和水煮菜。年輕的根本吃不飽,但是可以花錢買飯吃,一張很薄的烙餅賣3元,炒菜一般都是10元,就是炒豆菜是6元,燉鮁魚10元一條,像小雞一樣的烤鴨40元一隻,像小鳥一樣的雞30元一隻。油條4元一袋還算可以。雙休日可以賣餃子,價格是1元錢3個。


三、這些嫌犯們一走進看守所,就成了所內的奴隸,只有勞動的份,只要不死你就得一直幹下去,我看到的所有的電影和資料中,沒有看到在國民黨時期,那些嫌犯們還要做着這牛馬不如的生活!只聽說過西藏奴隸社會那些奴隸就是這樣生活的!嫌犯們只要走進這裏,時光就倒退到了奴隸社會了!在所里嫌犯們每天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都去了哪裏,這些由血汗換來的美元、人民幣被他們無償佔有,他們是不是剝削者,他們和山西那些黑磚窯老闆有什麼區別?他們把這些財富據為已有,是否也應當以貪污罪論處?保定看守所嫌犯幹活就是摞指套。沒有休息天每人要干10公斤左右,從早晨七點干到下午四點多,中午也沒有休息的時間。平均一分鐘要干50個左右。干不完挨打,一般就是拿鞋抽臉或者腦袋,戴鐐的重刑犯干半份活。

四、按照規定號長(裏面叫值班員)應該是每周輪流由在押人員輪流擔任,擔任號長(裏面叫值班員)可以不幹活和值夜班。但是在保定看守所號長(裏面叫值班員)要向管教隊長交錢,一個月最少500元,不是輪流擔任,這樣就可以不幹活和值夜班,如果每月給隊長交了錢即使當不上號長也會給你打招呼罩着你也不用幹活和值夜班。這樣別人就要多幹活。 

這些人當了「值班員」往往因一些小事就動手打人,擾亂監所秩序,對監所中的「牢頭獄霸」必須依法嚴厲打擊。發生打死人後事件後的調查結論,更不能得到公眾的完全信任。若想挽回這個尷尬的局面,請司法機關首先學會尊重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法定權利,尊重公眾的知情權,讓看守所遠離恐懼,才能贏得公信。

五、 不管天氣多冷都是洗冷水澡,還有背監規。

七、為了應付上級檢查,所里專門寫了應對大綱,每號一份,對可能提問的問題和如何回答,其中就有「值班員是每周一換」。

在看守所十五天所見的恐怖黑幕

   在看守所十五天所見的恐怖黑幕
  
  一.行拘經過
  
   入夏以來,身體一直欠佳. 到了晚飯前,南京市白下區健康路派出所告知我要對我實行行政處罰.半個小時以後,正式宣佈對我實行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警察也換班了.家裏又多次來電話,但是警察已經不讓我接聽了.其實這是違法的,被行政拘留的人,法律上是有權利和外界保持溝通的.
  
   二.入監待遇
  
  大約晚上十點左右,看守所另外的警察和保安(看守所正規編制之外的打雜人員),兩人夾我而坐,送到了白下看守所.進入所內,開始被指定站立在接受檢查的區域,接受檢查,一個姓徐的警官用鉗子下掉我楔子上的金屬標牌,又找了條沒有金屬物的長褲,讓我換上,這位徐警官是個溫和的敦厚的人;一位所長用金屬探測器探測了我的身體,然後那位拿鉗子的警官領我去衛生間,我做了簡單的溫水沖洗,接着這個警官將我送盡白下看守所二區二0二號房.在這個號房,我生活了十五天,直到六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左右出獄為止.由於我的唯一的直系親人--女兒,為到法定的成人年齡,無人為我送物,警方為我買了56元錢的換洗衣物和牙刷牙膏杯子飯盒,又從其它號房找來了一床乾淨的被子.當然出獄時的十五天的伙食費用,也是南京市的和白下區的公安局用國民的納稅來負擔了,因為我沒有收入,不可能自己交納這樣的費用.
  
   看守所的號房的牆上,懸掛如下告示:1.看守所在押人員行為規範,2.在押人員必須做到:監規,刑法八條,監室內務規定,監室作息時表。唯獨缺少人權公約和保護基本人權的一類條文。
  
   看守所被監禁的人,是要幹活的.白下看守所內,和南京其他的看守所一樣,是裝配滿天星,就是常見的美容美髮門口的裝飾燈.而我們這個號房,本來是為了一個傷者專設的,就沒有勞動的任務,大家只是等候點名,享受放風,看電視,聊天.比較自由.
  
   三.看守所見聞
  
   1.同號房的被監禁者
  
   號房地面和四周半人高的牆裙是瓷磚裝飾的,木版通鋪明確地寫着十二個鋪位,有兩個水池和一個蹬坑式廁坑,號房裏已經被關押了五個人了.後來的十五天的友好相處,我慢慢大體了解了他們.並通過聽他們的閒聊聞知了很多看守所內的情況.
  
   號長是南京人,姓蔣,三十多歲,是個涉毒犯-容留吸毒,即為吸毒者提供場所,自己的毒癮不深,據說進看守所三天後就戒了身癮,已經五次遭到刑法處罰了,五次一共是七年左右.他性情平和,處事公道,以平等的溫和的方式對待其他幾個被監禁者.
  
  一個是小青年,姓何,二十4歲,因為一場奇特的換鈔欺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因為在其它號房吃不飽,遭受虐待,才被調到這裏.在其它號房,那些老頭獄霸曾經五天五夜不讓他睡覺,整整逼迫他不停地洗一天一夜的冷水澡,彎下腰,幾百個猛烈的肘擊,肘擊他的後腰等等.這是個非常和善的勤於做事的孩子.
  
  一個和我年齡相仿的揚州高郵的農民,姓周,早就在南京做收購鴨毛鵝毛雞毛的生意.因為和同行爭奪地盤,發生打鬥,造成對方的左手的中指和無名指骨折.大體的經過是對方五人持械而來,他只有兩人,便自車子上取出平時使用的勞動工具叉子,雙方讀很克制,沒有猛叉對方,都只是左右揮舞叉子棍棒等等,意在嚇唬對方並保護自己,警方處理時,開始要求他交納一萬元取保候審,他不同意,就被逮捕了,目前處於等待拿起訴的階段.
  
  一個家住看守所附近的菜農老李,因為醉酒之後,聽說自己的內弟墳墓被官方剷平,就去白下區光華路派出所,向警察問究竟,爭論和口角之中,相互推搡,事後警察多人作證,說老李揮拳猛擊,打了警察,因此他被逮捕了.我剛進去的幾天,他終日惶惶焦慮,唉聲嘆氣,老是希望能夠儘快回去,重新做的拖大糞的工作,他很珍惜那份月薪四百元人民幣的工作,多次說那個工作也不是容易找來的.
  
   以上其他幾個人是專門護理高賽學的.
  
  那個叫高賽學的人,江蘇南通啟東志良鄉無畏村五組的村民,二十歲多一點,因為不小心腿被摔斷,手術之後,正在養傷,腿上綁着石膏板.他本來是南京北環市場附近一個洗車行的洗車工,女老闆欠他三百多元的工資,索要不成,便到老闆住地偷了煤氣罐煤氣灶,也在一個小店,偷過六盤導線,幾樣東西總共價值八百元人民幣左右,警方立即逮捕了他,本來逮捕一般就意味要判刑的,而他的罪行很輕,即使判刑也是半年以下.但是他在看守所不小心滑倒,腳脖子骨折,如果判半年,他的傷又沒有養好,警方就會有點麻煩.乾脆就撤消逮捕,不談他的盜竊的導線證據,重新換了個勞動教養一年的處罰.護理他的被監禁者和徐警官等,對他都很不錯,給他力所能及的關心。
  
   2.白下看守所的伙食
  
  白下區看守所的伙食,乾淨的程度可以,米的質量也不錯。記得在龍潭監獄的時候,除了南監區1992年左右的早餐可以(經常變化花色品種),1994年夏天和1997年春天北監區的午餐可以,其他多數的時候都是非常糟糕的,經常是最劣質的夾雜有很多小沙石的米,以前聽那些在華北和東北看守所呆多的人講,那裏是一天兩頓窩窩頭,外加一點骯髒的湯,粗糙得難以下咽,二千年四月底,我被關押在東莞特警大隊的看守所期間,也是一天兩頓,米飯粗糙,菜有臭味。相比之下,白下區看守所的大米真是非常不錯了。
  
  但是和我了解的眾多的看守所與監獄一樣,白下看守所的被監禁者,多數的時候,多數的人是吃不飽的。我進入以後的開始幾天,一樣為飢餓襲擊,一盒兩指厚的米飯由兩被監禁者分食,菜的數量很少,幾乎沒有肉食,在這個科技極度發達的世界,除了北韓古巴的國民,少數戰亂過的難民,就只有大陸的很多貧民和被監禁者挨餓了。自六月三日晚飯開始,伙食開始改善,首先是米飯由兩指厚變成四指厚,其次菜的數量有點增加,這樣使得我們吃完之後,可以有一兩個小時不餓的感覺。
  
   [B] 那麼被監禁者如何飽足?如果沒有錢,一般是沒有辦法的,只有聽天由命,伙食好點的時候,就多吃點,仍然是老樣子的時候,就整天挨餓。如果有錢,就值得購買看守所伙房提供的售賣。但是這裏的食品和飯菜的售賣價格是昂貴的,和我知道的其它很多看守所與監獄一樣。[/B]
  
  [B]3.物品的售賣價格
  
  日用品和外面市場上相比,貴一倍。比如一支50克的雪豹藥膏,外加一支大拇指長的普通牙刷,價格5元;一個普通的塑料牙杯或者飯盒,價格10元;一床最普通的晴綸絨內料的被子100元;一個外面幾元錢就能買到的短褲價格是15元;所謂的乾菜燒肉,其實根本沒有什麼肉,三勺子就是三十元,大部分的菜價都是三十元一份,和外面小飯店的價格一樣。這裏的價格顯然不是服務的價格,而是盈利的價格了。進看守所前幾天,我遇到幾個勞改犯的家屬,他們一致抱怨監獄的物品價格高昂。按照這樣的盈利一半的價格算,象以前我在過的龍潭監獄有6000人左右,如果每月在每個犯人身上只賺20元,那麼一年就賺取了犯人150萬之多。[/B]按照我們所了解的情況,監獄方面的這方面的盈利,遠遠不止這樣的數字。
  
   4.勞動狀況
  
  據我們所知,大陸多數看守所的被監禁者,都是要勞動的,市場經濟的力量,同樣滲透進入了高牆電網之內。那種強迫性的勞動在很多看守所是相當殘酷的,這點我以前在龍潭監獄裏,就聽說過很多悲慘的故事。白下區看守所里,乾的是裝配滿天星彩燈。去年三月左右,由於以前的看守所長完全缺少必要的法治觀念,強迫被監禁者一天趕活18個小時左右,結果高強度的勞累,造成一個被監禁者上吊自殺。是什麼原因導致這樣的強迫勞動呢?如果主要的管理者,沒有從廠方那裏獲得大量好處,他會如此喪失最基本的管理規則嗎?[B]目前換了所長,情況有了好轉,但是仍然是一天12個小時以上幹活,也沒有星期天,這種不保障被監禁者八小時工作制的做法,大陸到處可見,白下區的每天十二小時,完了可以看電視,與其它那些更加貪婪的毫無法制觀念的看守所相比,要文明一點了。[/B]
  
  5.弱肉強食的現象時有發生
  
  被監禁者本來有不少人幾天生有暴力傾向,被關押之後,人格上受到壓制,空間又那麼狹小,物品也非常匱乏,強勢群體的心態就畸形了。有時候一個不同的意見,一點不馴服的表示,就刺激了他們弱肉強食的動機。於是弱肉強食的現象就時有發生了。我進入後不久,有天205號房喊叫報告,不久有個鹽城的小青年被暫時關進我們的號房,他白淨消瘦,左眼淚堂可能開裂,貼有創口貼,右眼淚堂一塊青紫傷痕,據說是六個人打他一個。[B]我們號房的何,周,李,高,原來在其它號房都屬於弱勢群體,不但應該有得到的飯菜得不到,還要經常挨打。 [/B]我快離開看守所的時候,他們經常表現出擔憂,擔心將來202號房打散後,他們自各的去向,其實那便是深深恐懼未來的新號房隨時可能臨到他們頭上的暴力行為。
  
  顧某到來之後,將他原來號房的部分管理模式帶來了。他原來所在的號房,屬於那種完全暴力型的號房,他在那裏被統治久了,一旦當權,就比原來的統治者還要兇狠,這是專制主義國度普遍存在的現象。他來之後,我們的號房才開始真正的半暴力統治,這種暴力統治,持續了十天左右,直到警察覺得必須將他調走為止。
  
  被打的主要是三個人:安徽六安的周本松,此人三十歲許,濃眉大眼,在南京打工,喝酒醉時,在小飯店和老鄉打架,傷害了他人;安徽靈壁縣的張玉亮,三十歲許,在南京一個拆遷隊打工,為了增加收入,夜晚還要和他表弟一樣,去幫助承包化糞池的老闆拖運大糞,一車50元,那個老闆一年下來,還欠他們1260元人民幣,並且躲避他們,拒絕還錢,被他們找到後,打了起來,根本沒有構成傷害,派出所處理,要求他們賠償5000元人民幣,他們不同意,就被刑事拘留了,後來轉捕,連看守所的警察,也說他們的案件辦的荒唐;第三個矮打最重的人,叫毛蒼德,浙江溫州永嘉縣人,元旦前後,來南京遊玩,遇到溫州一幫老鄉,就在賓館裏賭錢,因此而遭到刑事拘留。周本松的家裏只有老母和孩子,思想負擔非常承重,而自己又不能面對現實,整天為思想負擔所困擾,所以怎麼也不會背誦監規八條,其實那是很容易記憶的八條。為此他挨的打,不下於二十次,被打得痛哭起來,就有幾次。有時候,早晨八點以後的一刻鐘隊列訓練的時候,他走神,動作和聲音不合標準,就遭到一頓暴打,拳頭、巴掌、耳光,肘,往往輪番使用。還有兩次,號長命令他脫下褲子,自己和其他人,一起用鞋底猛打一陣,同樣打得哭叫起來。最重的一次是,幾種打法都使用完畢之後,顧某命令他蹲在放風池門邊,然後用腳蹬他的頭,結果左眼角被蹬得淤血發紫。同時還經常不讓他穿棉鞋,只能光腳、或加襪子穿塑料拖鞋,不讓他穿大衣,必須脫下,給別人穿,那可是攝氏零下六、七度的冰冷的寒天!
  
  張玉亮大約是2004年12 月27下午進入我們的號房。那天下午大約五點左右,我們的號房門響了,大家習慣性地立刻嚴肅端坐,門開了,張身穿草綠色軍大衣出現在門口,裏面的人吆喝他進門喊報告,那個瞬間,他一揮手,笑容可掬,充滿做人的自信,喊了聲報告,就進來了,身後號房門關上了,苦難也就開始了。
  
  因為剛來,前三天是不容許和別人說話,也不容許別人和他說話。剛進來那天不久,就開始晚飯了。飯後,他必須和多數新來的人一樣,面對監規,站立於牆邊。一般這樣的站立是三天,直到會背誦監規為止。同時新來的人,一般立刻接替前任,負責擦地面,也同時負責一些其它的清潔事務。
  
  次日早晨早飯後,起立、坐下、問候警察的文明用語、報數等等為內容的隊列訓練開始了。張玉亮是個比較笨拙的人,聲音、動作都經常出差錯,於是拳打、腳踢、耳光、肘子經常一齊上了。大衣也不准穿了,棉鞋也被迫換成了塑料拖鞋,從此開始,張玉亮失去了笑容,直到2005年1月7日,警察開始禁止號長打人的時候,他才重新有了做人的笑容。
  
  本來到第三天,張玉亮被提出號房,回來後說他的拘留延期是七天,其實他根本沒有看清,負責他案子的派出所的警察也不負責,根本不作認真的宣讀和告知。直到他遭到逮捕,也不知道當時拘留期究竟是多少時間。他進來以後的一個星期,正是苦寒逼人的時期,攝氏零下六、七度左右。張身上穿得非常單薄,赤腳穿冰冷塑料拖鞋,凍得整天發抖。就在歲末那天,在放風池裏,還偷偷對我說:「楊師傅,我還有幾天就出去了,我會給你送衣服來,再給你送五十元錢。」我非常感謝他在這樣的被虐待被迫害的境域中,還保持善良。到元旦那天,他被凍得實在受不了,放風的時候,看着自己的棉鞋,猶豫起來,看得出想穿又不敢動手。我告訴他:「你拿去,請求一下號長。」算是幸運,號長竟然同意了。
  
   接下來的幾天,他經常頭暈,蹲下久久不能站起。其實那是由於頭部遭到打擊太多,已經有了輕微的腦震盪了。大約在2005年1月8日或9日,由於他負責的過道地面上有個米粒大小的毛絨球,號長顧某便摁着他的頭,強迫他趴在地上,用舌頭舔掉。
  
   到期待中的第七天,沒有釋放,接着逮捕之後,他最擔心的是兩件事情:一是換號房,因為換一次,就意味着受毆打虐待會重複一個輪迴;二是恐懼判決一年以上的刑期,會不會送監獄服刑,他經常問:「那裏打人厲害嗎?」為此我們看到他焦慮得嘴角生了火瘡,潰爛不已。
  
  受苦最多的是浙江的那個毛蒼德大哥了。他和我同齡,都是生於1961年,但是看上去,比我還要蒼老,而且顯得衰弱。記得他是2005年1月4日的夜裏被送進來的,當時我們都睡覺了,聽到號房門響,自然多數人醒了,看到一個中等個子,穿西裝的中老年站在門口,身後的門關閉了。號長顧某叫「閘子手」(號長的打手)負責料理他的安排。那個時候,這個號房的兩個「閘子手」,一個姓王,二十五、六歲,我的鄰居,南京新街口人,涉嫌販毒罪被拘留,為人心地也不兇狠,算是和善通達之人;另一個姓張,十八歲,因鬥毆傷害罪,已經逮捕,為人活潑熱情,他們二人平時「過閘」都很有節制,只是罵罵咧咧,舉手作勢,恐嚇而已。
  
  其實半夜裏,誰也不願意起來「過閘」,但是迫於號長顧某的威權,王起來後命令毛蒼德先蹲在水池旁邊,問他一些基本情況,毛回答說:「以前在上海浙江蹲過號房。」又說:「我們都是朋友,過幾天就知道了。」這個時候,很顯然他不是很了解號房生活的習俗,還是用社會上的人情標準,企圖來爭取友誼。
  
  大概是毛的說話聲干擾了號長顧某睡覺,他很生氣,命令「閘子手」,說:「把他西裝扒下,澆上水,鞋子脫掉,站牆邊背監規。讓他連續值班,不准睡覺。」「閘子手」王某隻得照辦。於是毛抖抖嗦嗦,僅穿一件羊毛衫,光腳站在冰冷的瓷磚地面上。然後「閘子手」叫毛背誦監規,說:「這裏的規矩,三天內監規八條,刑法八條,都要會背。」毛說自己是文盲。」「閘子手」手:「你要撒謊,自找苦吃。」大約半個小時過去了,一個警察在上面的巡視層看見了,就問:「叫他赤腳幹嗎?讓他把鞋子穿上。」號長就用寫話來搪塞警察,然後毛大哥才得以光腳穿上冰冷的塑料拖鞋,當時氣溫是零下六、七度左右,冰冷襲人。直到快天亮的時候,毛才經過容許,和衣倒在鋪板上,睡了半個多小時。
  
   次日早飯後,學習委員開始登記毛的基本情況,即姓名、年齡、住址、職業、涉嫌案由、社會關係的姓名年齡住址等等。這是號房的一個慣例,不知道法律上是否合法,即在押人員是否有權利登記其他在押人員的各種情況。
  
  毛按照指令,蹲在牆邊,面對坐在鋪沿上的號長顧某和學習委員。隨便問了幾句之後,毛蒼德的普通話非常吃力,還是說了幾次「我們都是朋友」之類,結果顧某幾個重重的耳光,打得他不住用手擋,越擋,打得越重,直到他再也不說「我們都是朋友」了。而且由於恐懼,毛承認自己識字,又說沒有在上海浙江被關押過。這樣就為顧某毆打虐待他留下了「把柄」,顧某總是打後,還要口頭討伐他的「撒謊」。
   難道撒謊就應該受到毆打麼?如果說撒謊是錯誤,那麼毆打他人就是罪惡。這些道理,在那樣的環境中,一般的在押人員不會多加思考。
   毛蹲在地上,被打的暈頭轉向,表情痛苦而麻木,任何做人的最基本的尊嚴和自信的跡象,也沒有了。
  
  過會,隊列訓練開始了。毛本來就是反應有點遲鈍的人,加上寒冷的襲擊,暴力的襲擊,恐怖氣氛的壓力,整個人更加遲鈍,加上以前也沒有經歷過這樣的訓練,起立、坐下、報數、文明用語等等,就總是出差錯。因此而挨打無數,重重的耳光、拳頭擊打腹部和胸脯、肘子猛擊面部和胸部,很多次被打得無法承受,叫喚起來,也有很多次被擊打倒在鋪板上。
  
   六日早上,又一次毆打中,毛大哥蹲在地上,號長顧某先打了他幾個重重的耳光,然後一腳蹬到毛的臉上,頓時毛的左顴淤血暴腫,又是一腳蹬去,他的右門牙齒被蹬掉,毛要去將掉在嘴裏的牙齒和血液吐在廁所,也沒有立即得到許可。
  
  這個時候,我內心鬥爭非常激烈,想到:顧某這樣濫用暴力,不僅僅是傷害挨打者,也是對我們其他所有在押人員的蔑視,同樣在對我們間接施暴,同樣損害和蔑視我們的尊嚴。我內心在考慮和他如何開戰,以及是否還有其它更婉轉的方式。正好這個時候,號房門響,屋裏的氣氛一變。不久毛蒼德和我,先後被提審了。
  
  
  我回到號房後,大概十二點多的時候,毛回來了,麻木的表情,恐懼的心理,因為恐懼而整個人不知如何是好的左右為難的樣子,真讓人非常痛心。他端起為他留下的午飯,半盒米飯,一點素炒黃豆芽,打開自來水龍頭,放了點水泡飯,然後惶惶恐恐,蹲在靠門的鋪沿上吃。如果他的親人,要是親眼看到這樣的狀況,如果有點血性,一定會拿起武器,找兇手拼命。這個三天,對他而言,真是地獄般的三天。他經常站立不穩,反覆踉蹌,頭暈而自動蹲下,其實那也是因為腦袋受到重擊後的後遺症—腦震盪發作。
  
  下午,負責我們號房的管教警察,開始頻頻找名義號長何某、實際號長顧某、學習委員朱某,以及另外一些人。等他們陸續回來後,明顯看到顧某有意識地對多次遭到他殘暴毆打的毛蒼、周本松、張玉亮他們德表示友好和關心。從這個時候起,號房開始整頓,顧某為了自己的「面子」,直到1月11日他被掉走,只輕輕唰過毛兩個耳光。後來我們才知道毛蒼德大哥除了左門牙被打掉,緊靠左門牙的那個牙齒也被打得近乎掉了。
  
  很明顯,管教警察知道了這樣暴力行為,再不管的話,會影響到他們自己的利益,也會影響到白下看守所的聲譽。所以他們只好認真過問了。就在1月7日的看守所會議上,所長還表揚了我們的號房,說是秩序良好,為此負責我們號房的警察還特意在8日(周日)早晨,進來獎勵了號長。當時我們心裏感到好笑和悲哀,因為所長看到的完全是表面的一時的秩序—大家坐得整齊而已。
  
  四.為被監禁者呼籲
  
   在我們的被監禁的生活中,我們深知看守所和監獄的真實的長短處,因此我們有責任為那些被監禁者呼籲。
  
   1.為了維護被監禁者的權利,培養他們的人權意識,減少他們出獄後繼續犯刑事的過錯,大陸的所有的監獄和看守所,都有責任在他們的房間內,同時懸掛《聯合國人權宣言》,《聯合國反酷刑條例》,《戒具使用條例》,以及現行的大陸憲法和刑法中保護被監禁者權利的種種條文。
  
   2.為了所有的被監禁者能夠吃飽,應該考慮特許監獄和看守所系統進口美國的糧油,那裏的糧油價格比大陸的要便宜一倍以上,如果監獄和看守所系統,可以進口美國的糧油,則最起碼可以大大緩解很多被監禁者挨餓的狀況。
  
   3.禁止獄內或所內物品供應系統以盈利為目的,所有的物品一律只能參照當地超市的平均價格,收取不得超過15%的服務費用。
  
   4.定期公佈財務收支狀況,培養被監禁者的理財素養,和關心自己利益的意識。
  
   5.容許國際的以及大陸的人權組織,紅十字會,媒體等,定期對大陸所有的監獄和看守所實行自由採訪制度,任何一個被監禁者,都有權利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接受任何話題的採訪。
  
   6.容許被監禁者組建維權組織,和警方設立的維監組織並行,以增進被監禁者保護自己權益的力量。
  
   [B] 7.實行嚴格的八小時勞動制,以及被監禁者的勞動收益制。
  
   8.儘量擴大初犯和輕犯的監外執行制度的規模。那種圖省事,將初犯和輕犯一樣正規關押的方法,只會製造出更多的更惡劣的犯罪。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重慶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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