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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滄洲:追問猥褻門真相 還少年兒童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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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肥胖的鹹豬手摸上了11歲幼女的身體,搞得天朝大地網民們怒火中燒,網絡議論排山倒海,然而奇怪的是,就在網民們要形成輿論焦點的時候,中國大陸的一些大型門戶網站或著名論壇像吃了啞巴藥,不是徹底消音,就是刪貼,鎖貼,蒸發、屏蔽跟帖。
    
    自然,我的關注猥褻門的博文也難逃屏蔽的毒手。我在網易凌滄洲博客上發表的呼籲交通部長及黨組辭職聲明一文,相信已經遭到服務商屏蔽,但不清楚此種屏蔽指令來自哪一個層級。我自己登錄該博客時能看到該文,點擊1248次閱讀,幾十位讀者的跟貼評論已經遭到刪除。我退出登錄時該文就不能看到。在 GOOGLE用關鍵詞搜索下也能看到該博文的證據。但點擊該網頁顯示:"該日誌尚未公開,你暫時不能查看"。作為呼籲人之一,我們的呼籲向社會公開,沒有什麼尚未公開的。
    
    這是鉗制言論自由的黑手的動作。這種定點屏蔽是對言論自由的又一侵犯。我們的言論都在中國的憲法框架之下,公民表達對國家事務的意見尤其是對官員的辭職呼聲,是憲法賦予我們的神聖權利。有關人士心虛害怕什麼呢,幾個作家、學者的網上呼籲也"如臨大敵"?我只能效法民國的報人抗議,在自己的博客上開一"天窗":我今日無話可說!
    
    現在,連猥褻的真相都開始變得撲朔迷離起來,我真是十分佩服有關部門的"神速高效"。公開的報道稱,關鍵地點的錄像沒有了,硬盤壞了,就算你警方官方言之鑿鑿,但這些網絡留言板的關閉,留言的蒸發與屏蔽,能讓天下人心服口服嗎?當全中國公民都是傻B、弱智兒嗎?莫非真應了林高官的話:"你們算個屁!跟我鬥,看我怎麼收拾你們!"
    
    小女孩的指控,林高官"幹了"的自白,當場要拿錢擺平的說法,都不足以構成林高官的猥褻嫌疑?
    
    有法學家說:"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不搞西方的無罪推定原則那套,我們搞的的是疑罪從無。"從佘林詳等人的身上我咋看不出疑罪從無,而到了林高官這裏,倒迅速疑罪從無了。
    
    是的,我也承認,即使在這民憤滔滔、群情洶湧的時刻,也應保護個人的人權,即使林將來被證明是個貪官污吏也罷,色狼淫棍也罷,一切未經司法調查和庭審之前、未經控罪與判決之前,林的人權是應該保障的;但有關當局"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他們沒有給屁民一點機會,他們把民意當個屁給放了,他們的說詞真是天衣無縫又經不起推敲。
    
    比如:"三是林嘉祥身高1.79米,體重103公斤,陳小朋友能夠擺脫林的雙手,表明林當時在陳小朋友肩膀靠脖頸處施加的力量有限。"
    
    你要猥褻玩弄撫摸一個女的,也未見得死掐不放吧,也有可能摩挲把玩呢,這時逃脫有何奇怪哉?!
    
    五點解釋字裏行間全是站在林的方面,辯護洗脫之意不難看出,難怪古人說官斷九條路,信夫!
    
    誰傾聽中國無助少女兒童的哭泣?!誰關心社會的少年兒童的安全與公義?!猥褻門事件關係到人民的權益,關係到千千萬萬底層人民的心理防線,他們的兒童的安全,他們的尊嚴。怎可不追問到底,追尋真相?誰敢保證下一個祖國的花朵不被摧殘?冤枉一個公民是不對的,但放過一個猥褻嫌犯,鼓勵了多少色狼淫棍?多少少女要活在陰影下?
    
    曾有報告文學作家出版過《無處躲藏》,描寫中國警察使用測謊儀器介入查證犯罪的事跡。我相信,只要想去證實這樁沒什麼懸疑的"疑案",追尋猥褻門的真相,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
    
    鹹豬手林嘉祥到現在還在謊言連篇,謊說什麼感謝,感謝有掐小女孩脖子的嗎?
    
    就在深圳警方這一番新聞發佈後,北京的交通部就坡下驢,發了個通報,強調是個別幹部的作風問題,節點掐得如此準確。誰說天朝沒有高人呢?屁民們也太小瞧了北京的高官們吧?
    
    從以上的博弈和沙盤推演中可以看到,寧可小小的地方警局被推上網民輿論的風口浪尖,有關當局以太極綿掌暫時化解了猥褻門風潮指向林豬手的上官們的壓力;反正網上的那些帖子已經陣亡了,他們一貫嘲諷和蔑視的就是網絡屁民們的情緒化和泡沫化;他們確實贏了"漂亮的一局",可是,他們不會知道,這些屁民們的泡沫其實是怒海狂濤的一角,這怒海狂濤正在鉗口的壓力下聚集,正在向百孔千瘡的破船逼近。
    
    2008,11,6夜,美國總統選舉後兩日。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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