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要明確地表述自己的觀點:中國商品房已經沒有任何投資價值。
商品房有三大功能:居住功能、投資功能和生產功能(用於生產)。鑑於中國的實際情況,通常人們一般忽略生產功能,重點談論居住功能和投資功能。
商品房的投資功能正在急劇弱化。
不妨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今天,我到報社去的路上,有人給我塞了一份房產廣告,裏面介紹的一個樓盤在我報社附近,其中一套65平方米的商品房(毛坯房),售價是150萬元。這套住房的價格在3年前用80萬可以買到。正是這種漲速,給了開發商和中介公司等既得利益者,鼓吹商品房投資價值的底氣。下面具體分析:
如果購買這個小戶型,首付2成即30萬元,餘下的120按揭,貸款30年,那麼,這個房子買下來,僅貸款利息就超過120萬元。30萬+120萬+120(利息)=270萬元。而且,這個房子僅僅是毛坯房,裝修還要花去10萬左右。這280萬元將成為許多人沉重的噩夢!
而且,中國商品房的平均壽命非常短暫。建設部專家指出:「國內商品房住宅土地年限是70年,住宅建築規範設計的住宅使用年限是50年,但國內住宅的平均壽命卻僅僅為30年。」就連地產界的著名理論家任志強先生自己也在其文章中說:我國目前的住宅建築平均壽命僅為30年。大多數80年代初期建設的住房已面臨着大量拆除的階段,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國的GDP已連續多年地保持着10%左右的高增長,但國民財富的增加卻遠遠地低於GDP增長速度地原因。
根據我國現有規定,新建商品房的竣工質量驗收實行由開發商自行進行、工程監理資料備案制度,開發商只要出具《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就可以交付,質檢部門的職責也從過去「直接核驗工程質量」轉變為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備案」。這一規定實際上在弱化政府部門房屋監管的力度,至於官商勾結因素就更不用說了。
另一方面,消費者在整個購房過程中與開發商所掌握的信息嚴重不對稱,大多數購房者不知道自己所購買的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加之開發商是按棟而非按戶來進行工程質量驗收,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在所難免。
即使房屋質量是可靠的,我國的商品房是不落地的,即住房與土地是分離的,只是依附於別人土地上的一個「空中樓閣」。不像國外,買房的同時也擁有了房子下面的土地。我們的
除此,商品房的價值存在着一個天然的貶值因素,即折舊因素,現階段由於房價持續上漲,折舊問題被忽略了。但是,等到房價停止上漲,隨着時間的流逝,這個問題就會凸顯出來。如果僅從折舊因素來看,一套住房在35年後價值只有當初的一半。
還有規劃的問題,即有些商品房剛使用幾年,由於城市規劃的更改而面臨拆除的命運,這種因素在目前是無法抗拒的。
另外,最近幾年房價持續飛漲,已經透支了未來20年以上的利潤空間,深圳市的房價更是在今年創下了5個月上漲70%的速度,房價與香港的房價相差無幾。
除了房屋短命、房屋不落地、折舊、城市規劃更改風險、利潤嚴重透支五個因素,還有加息因素、政策調控因素、投資產品日益豐富因素等給商品房投資帶來的風險,還有未來獲利預期降低的風險、商品房本身具備的流動性差、變現差的風險等等,綜合這些風險,我國商品房現在已經沒有任何投資價值。剩下的只有賭、只有騙、只有官商之間的骯髒勾結、只有近似於傳銷的炒作,任何一個買房人在高價買房後,只能等待一個更傻的人從他手中接過風險。
現在的房地產市場已經成為一個妖魔鬼怪橫行的巨大的傳銷場所,一個各種疾病、怪病交織的污穢的大妓院,只能靠鼓吹、欺騙來延續暴利,而那些最大的獲利者就是握有權力或者能夠與權力媾和的無恥之徒。這些既得利益者正在逐漸演變成一個置
現在,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待這一問題。
倘若這個人手中的30萬元不去買房,而是租房,同樣在這個樓盤,65平方米的商品房(精裝修房)租金不到2000元,一年下來是24000元。上海的房租一般是「付三押一」,即一次性支付三個月的租金,第一次多交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這個人可以留足生活費用(其房屋租金可以通過正常工作賺錢支付),用剩餘的25萬元投資,比如,投資股票,即使資金平均7年多翻一番,這25萬元在30年後也變成了400萬元多(25→50→100→200→400)。
當然,股市有漲有落,如果遇到好的行情,比如2005年至今,有些投資者已經賺了20多倍,遇到壞的行情,還會損失一些,但整體而言,倘若中國經濟不出現大的問題,經過長達30年的投資,那個投資者25萬元的本金即使達不到400多萬元的目標,未來30年所獲取的回報依然是值得期待的,更何況這位投資者本身還有工作,有自己的收入。當然,這位投資者還可以用這25萬元的本金去做生意或投資別的領域來獲取收益。
一些鼓吹商品房投資價值的人認為,投資股市是有風險的,倘若經濟發生問題,股票可能虧錢。在這些既得利益者及其豢養的二奶學者眼中,除了投資房市,投資哪裏都是充滿風險的。問題是,倘若經濟發生問題,房市就能獨善其身嗎?誰能保證日本當初樓市崩盤的那一幕不在中國重演?
最起碼,我們應該承認,這個投資者在租房的過程中,他的資產呈現出增長的態勢,其幸福感是一個逐步增長的過程。
租房還有一個很大的好處。我一位朋友在上海租的第一套房,樓上的住戶經常夜裏才下班,而且,進房間不換鞋,聲音很大。他們的兒子則是白天鬧,小傢伙喜歡扔東西玩,我這位朋友無論白天、晚上都不得安寧,煩得都快瘋掉了。他很快就退房,去另外一個地方租了一套房,環境優美,也沒有了上述困擾。可是,如果房子是你買的,你還能輕易離開嗎?無論是找樓上的住戶維權,還是搬家,都面臨着比較大的難度和比較高的成本。
假如更加不幸,你買的房屋質量很差,被奸商算計了,向開發商討公道又將付出難以估量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如果維權失敗,無疑又被坑害了一把。在官商勾結橫行的今天,有幾個維權者能夠得到好結局的?
現在的房市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大騙局。開發商、逐利的地方政府、銀行、房屋中介公司、腐敗的官員……這些人都是拼命通過房地產牟利,而這一切最終必然會種下惡果。
最近幾天,我在查閱有關日本經濟的資料。閱讀了日本小泉內閣經濟財政大臣(兼任金融大臣)的竹中平藏(經濟學博士)、「日本戰略之父」大前研一的幾本書。其中,大前研一對日本樓市的評論令我欽佩。他直言不諱地寫到:日本相關單位打着「可以慢慢還錢」的幌子,胡亂核發
對照一下,我們的一些地方政府是不是也在這樣做?只不過我們是在延續虛假的房市繁榮。那麼,這樣做的結果是什麼呢?
大前研一的作品讓我深受啟發。他認為,現在許多政策之所以不能促使日本經濟發生大的變化,根本原因在於,經過樓市泡沫後已經發生了一個被人忽略的天翻地覆的變化,那就是日本中產階層的分化——中產階層逐漸向上向下分化,即一部分擁有更多財富,一部分則滑落到下層。龐大的日本中產階級一直是典型的最穩定的橄欖型社會結構,而這種結構正在逐漸向M型社會轉換,而日本幾屆政府都忽略了這個變化。
當我通過利益分析法對照中國的現狀時,發現我國的房市現狀可能比日本更為危險。因為我國的中產階層尚未形成,而樓市泡沫一旦破滅,最受影響的往往是這類人,而房市中各個既得利益集團都在置民生於不顧,大肆地掠奪財富。一旦發生危險,脆弱的中產階層將很快向下跌落。我國的社會結構將變成更為嚴重的兩極分化。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收入分配將以共同富裕為目標,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以構建「橄欖型」的財富結構。如果房市的掠奪性延續下去,將背離這一目標。
因此,中央政府應該以更加嚴厲的手段調控房價,對於地方政府、開發商、銀行、房屋中間、炒房者等等違規乃至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嚴厲懲處。同時,加大社會保障性住房供應,以使住房這一問題不再繼續損害民生。總之,必須改變樓市嗜血的掠奪性,促使其本身包含的公益性特徵的回歸。
縱觀2007年,全國許多地方的房價都在快速上漲。據報道,房價上漲速度之快,已經能和資本市場相比。以深圳市為例,今年1-5月深圳市各月房價同比漲幅分別為10.2%、9.9%、10.7%、11.3%、12.3%,平均增長幅度為10.88%,月月都是「漲停板」。截至6月21日,深圳樓市均價為15487元/平方米,與2006年深州市全年平均房價每平方米9384元相比,上漲超過七成!北京的房價更是在有關部門的眼皮子底下上演了一波又一波強勢上漲行情。
2007年,瘋狂的房價,哀痛的民生!
1.調控:因何陷入困局
2007年,有開發商私下說的一句話,成為這一年度最令人震撼的經典名言:現在樓盤的利潤率已經高到讓我們不好意思的程度了。
如果用開發商的這句話為房價調控做註腳,不知道會否有人反對?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關部門卻意外地開列出了一份成績單,稱「房地產市場調控取得初步成效」。我在上海證券報撰文指出:「房市調控有沒有達到預期效果首先要看兩個方面:一是高房價是否回調、趨穩。二是住房供應結構是否符合調控要求。但恰恰是在這兩點上,調控遠未到位。不顧實際情況的盲目樂觀只會陷入自欺欺人的誤區,從而,把今後的房市調控引向歧途。」
對照房市調控的目標,不難發現:房價在快速飛漲,大戶型仍然是市場的主流。兩個目標均未達目的。
但是,有關部門通過一個巧妙的方式,把問題變成了成績。建設部某位副司長表示:「截至目前,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佔到商品房供應總套數的35.9%,比2006年高出1.5個百分點,中小戶型供應呈現上升趨勢。」
然而,中央調控政策的效果評估並不應該以「套數」來計算,而應該以「面積」來衡量。我國第二次房市調控政策明確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誰都知道,同樣面積的土地建造小戶型住房的套數要遠遠高於建造大戶型的套數,儘管如此,今年也只不過比去年略增1.5個百分點!有關部門通過偷梁換柱,把中央要求的「面積」換為「套數」,就掩蓋了調控未達目的的缺陷,而強化了不值一提的成績。
如此有才,卻沒有用到調控上,不能不令人扼腕嘆息!
如果沒有一個明確的評估標準去衡量房市調控的效果,一味由有關部門自話自說、自吹自擂,房市調控就缺少了一個最重要的動力。
另一方面,原本應當擔任調控主角的政府和有關部門,身陷利益之中,他們也像開發商一樣從房地產市場中獲利,政府和開發商不僅具有價值取向方面的同向性,獲取收益的工具和手段也大都重疊,使得地方政府執行中央調控政策的動力不足,任憑房地產領域的投機行為大行其道。
地方政府對房市中不法行為的容忍度,取決於它與房地產領域利益聯接程度,遺憾的是,這種聯接強度和深度都在加強。哄抬房價能讓開發商獲取暴利,等實力發展起來可以獲取政協委員等紅色光環,達到名利雙收的境界。而房價的快速上漲給政府帶來的好處一點也不比開發商少:
其一,房價上漲必然刺激地價的上漲,增加政府出讓土地的收入。目前,在不少發達城市,土地出讓金已經佔到了其財政收入的50%、60%或者更多。其二,房價上漲可以推動GDP上漲,製造出動人的政績,在以GDP為核心考核幹部政績的機制下,房價漲速快的地方官員反而容易得到更多的升遷機會。
當調控政策的執行者和被調控的對象之間存在着千絲萬縷的聯繫,不僅使調控只剩下一個徒有其名的虛殼,還可能在尋租、共同價值取向等力量的作用下,使地方政府對開發商產生憐香惜玉的情懷,對其大開綠燈,甚至勾肩搭背,廝混在一起。國土資源部新任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先生指出:從涉及違法的用地面積來看,非法批地的案件,佔用涉及土地面積的80%,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為違法主體的案件,用地面積為80%.
如果不最大限度地把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從房市中的利益中剝離出來,房市調控恐怕很難走出困局。
2.房價:強弩之末的房價
信息影響着人們對消費或投資、投機行為的選擇,而人們的消費或投資、投機行為直接影響着房價。換句話說,信息是影響着房價走勢的重要因素。
今年11月15日,多家媒體刊發了國家發改委和統計局聯合發佈的最新統計數據:2007年10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9.5%,為2005年7月中國擴大月度房價調查範圍以來的最大單月漲幅,漲幅比上月高0.6個百分點;環比上漲1.6%,漲幅比上月低0.1個百分點。媒體在報道時,用了「10月房價漲幅創兩年新高」這樣的標題,有的還得出了「各大中城市的房價依然在你追我趕,並無趨緩跡象」這樣的結論。
這種信息給民眾帶來的感覺是顯而易見的:房價在快速上漲,如果不抓緊買房,今後將不得不付出更高的價格。經濟學家盧卡斯認為,公眾對未來良好預期容易轉化為現實的需求,從而進入消費決策。房價快速上漲信息給人們心理上帶來的驅動作用無疑將使部分潛在的購買力直接轉化為消費行動,進而,成為房價上漲的推動力。
但是,有關部門發佈的房價漲幅數據遺漏了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即成交量的變化。經濟學家在研究某種商品的價格走勢時,不僅看價格,也看交易量,因為基於不同交易量的價格有着截然不同的市場解讀,通過兩種數據的結合才能得出相對準確的結論。然而,我們有關部門所發佈的統計數據,交易量卻是缺位的,這是由統計方式的局限性所決定了的——發改委和統計部門發佈的數據屬於抽樣統計,無法反映具體的交易量。這樣,某種商品目前的價格變化與未來的走勢之間就容易失去原本非常緊密的聯繫(引自《「10月房價大漲9.5%」遺漏了什麼》)。
事實上,在10月份房價大漲的同時,全國許多大城市的房市卻一片低迷。以深圳市為例。據11月15日的《南方都市報》報道:目前深圳樓市一片蕭條,處於「有價無市」的局面。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的交易量都已經大幅萎縮。目前,一手房市場已有公司變相降價,通過「買房送精裝修」、「送全套家具家電」等各種方式來進行促銷。據悉,深圳市的房市交易量已經連續4個月下滑。深圳市國土房管局發佈的相關信息證實了這一點:今年以來深圳每天房屋成交量為300套左右,但10月份卻異常慘澹,「十一」黃金周的7天內,市場總共成交只有82套。
在我國的房地產市場,信息的壟斷性特徵極其明顯。公眾獲取房市信息的渠道只有兩個:有關部門和開發商等房市中的既得利益者,公眾對後者發佈的信息缺乏信任,有關部門發佈的信息幾乎成為公眾判斷房價未來走向的惟一參考。面對「10月房價漲幅創兩年新高」這樣的表述,公眾該作何選擇?當有關部門提供的信息與市場的真實狀況大相逕庭的時候,它是否應該為公眾的誤判負責?
再美麗的謊言也終歸是謊言,它難掩房價的頹勢。商品的價格擺脫不了購買力這一基礎。遠遠超過民眾購買力的房價、建立在損耗民生基礎上的房價,已經成為無源之水,交易量的萎縮就是一個直觀的信號。既得利益者瘋狂的哄抬無異於殺雞取卵、自絕後路。
有一句人盡皆知的話,上帝欲讓其滅亡,一定先讓其瘋狂。當開發商等既得利益者賺錢賺得都不好意思的時候,這個行業的利潤增長空間也瀕臨絕境。
退潮以後,才知道誰在裸泳。當商品房時候有價無市之時,或許,也是即將退潮之時。
3.物業稅:它能承受調控之重嗎?
在2007年的房市中,物業稅是被談論最多的話題之一,各方對物業稅的特殊複雜。
有人寄希望於它能降低房價,有人寄希望於它能調控房市……物業稅,真的能夠承受如此多的重託嗎?
長期以來,政府特別喜歡通過稅收的方式調控房價。我在接受鳳凰衛視和中央電視台記者採訪時,都分析了這一原因:為什麼政府喜歡通過稅收調控房市呢,因為稅收調解對政府是非常有好處的。不管房價能否調控下去,政府的收益都首先得到了保障。這本身就註定了稅收調控房價的局限性。因為房市調控的目的在於壓縮房價的構成成本,一方面是壓縮開發商等既得利益集團的收益,一方面是壓縮政府稅的收益。如果政府的收益在提高,開發商收益也在提高,房價怎麼可能不越調控越高呢?
事實上,我國目前所提到的物業稅已經與起初的設計有着很大區別。我國當初提出征收物業稅時,是想把開發環節過高的稅收成本轉移到持有環節。從而,通過降低開發成本,降低房價。但是,現在,相關官員在提到開徵不動產稅問題是,只提到我國持有環節稅費偏輕的問題,而對開發環節稅費偏重的問題避而不提。這就意味着,開徵不動產稅,不再是一個稅費環節轉移的問題,而是增加新的稅收的問題,即在開發環節稅費不變的情況下,增加持有環節的稅費。一旦開徵物業稅,公眾的負擔將進一步加重,房價成本也將提高。在這種情況下,房價不僅不可能降低,甚至有推動房價上漲的可能性。
退一步說,即使在開徵物業稅的同時,把開發環節的稅減少了,那麼,地方政府會不會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乘虛而入,增加各種費,從而,把開發環節減稅的作用化為烏有,也是一個很大的未知數。
因此,寄希望於通過物業稅去調控房價可能是徒勞的。因為,目前推動房價上漲的主要因素就是投機未受到抑制,倘若這種炒作行為受不到遏制,即使開徵物業稅也難以阻止房價快速上漲。道理很簡單,物業稅的多少是由房屋在炒房者手中停留的時間決定的,如果炒房者在良好的預期下,在半年或一年中就轉賣成功,物業稅與其炒房收益相比依然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尤其是像深圳這樣房價5個月與去年相比漲幅超過50%的城市,物業稅可能不足炒房者收益的一個零頭!(引自《推出物業稅就能降低房價嗎》)
物業稅並非萬能藥。實際上,「我國現行的
因此,開徵物業稅,對房屋價值的評估依然是一大難題。開徵物業稅,必須制定出一個明確的評估標準,然後,由專門的機構進行評估。世界上許多開徵物業稅的國家,都單獨設立了不動產稅基的評估部門。比如,在澳大利亞,各州設立總評估師辦公室,總評估師是由州議會任命,為物業稅徵收提供稅基價值參照。但是,這種模式我們能夠直接複製過來嗎?需要成立一個多大規模的評估機構才能完成這一使命?
除此之外,還將面臨着一系列非常複雜的現實問題:複雜評估的部門能夠做到公平評估嗎?如何防止評估人員利用權力尋租?倘若稅務部門為了超額完成自身任務,會不會借評估之機增加民眾的負擔?在房產市場價值評估過程中,如果耗費的成本過高怎麼辦?公眾如果對評估結果不認可怎麼辦?採取何種救濟機制讓這些人的利益訴求得到滿足,使其渴望的公平得到保障?倘若物業稅的稅基評估失去公信力,民眾拒不繳納物業稅怎麼辦?
還有,評估過程中的價格變化如何應對?以深圳為例,五個月前評估的房屋價值已經升值了50%以上,後期參與評估的顯然要持續。如此等等,這一系列的問題都是我國不得不面對的,而且,有一部分問題在短時間內還很難解決。(引自《開徵物業稅面臨評估難題》)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物業稅不能承受調控房價之重,下一個被寄予厚望的又將是誰?民眾脆弱的心靈還能承受多少次這樣的希望破滅?如果仔細權衡一下,有關部門或許真的應該有緊迫感了。
4.短命:中國住房質量之憂
住房質量的低劣和短命,是導致我國成為最大建築浪費國的根本原因之一。在每年的3·15期間,有關住房質量問題的投訴令人觸目驚心。
中國商品房的平均壽命非常短暫。建設部專家指出:「國內商品房住宅土地年限是70年,住宅建築規範設計的住宅使用年限是50年,但國內住宅的平均壽命卻僅僅為30年。」就連地產界的著名理論家任志強先生自己也在其文章中說:我國目前的住宅建築平均壽命僅為30年。大多數80年代初期建設的住房已面臨着大量拆除的階段,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國的GDP已連續多年地保持着10%左右的高增長,但國民財富的增加卻遠遠地低於GDP增長速度地原因。
房屋壽命短,主要是因為,目前,土地被大量囤積、大量已建成商品房囤積在開發商和炒房人手中、住房的結構性失衡等三大因素,導致我國房屋的市場有效供給不足。住宅有效供應與有效需求之間的嚴重脫節,意味着房屋實際需求者的購房機會在被變相擠壓乃至剝奪。再加上商品房市場的信息不透明等因素,使得我國的商品房市場被扭曲成一個賣方市場,而在賣方市場,開發商沒有任何提高質量的動力,各種房屋質量問題層出不窮,民眾苦不堪言。
目前,我國新建商品房的竣工質量驗收實行由開發商自行進行、工程監理資料備案制度,開發商只要出具《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就可以交付(質檢部門的職責相應地從過去「直接核驗工程質量」轉變為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備案」),並且,開發商是按棟而非按戶來進行工程質量驗收,房屋質量難以保障。至於官商勾結因素就更不用說了。另一方面,消費者在整個購房過程中與開發商所掌握的信息嚴重不對稱,大多數購房者不知道自己所購買的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加之開發商是按棟而非按戶來進行工程質量驗收,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在所難免。
北京市將出台的《北京市預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規定》,試圖解決這一問題,它要求
在美國,只有經過政府檢驗合格出具相關證明的房屋才能進行交易(也因此根本不存在「預售」問題)。這些政府機構肩負着為納稅人服務的使命,接受納稅人的監督,其檢驗工作非常細緻而且嚴格,有政府如此細心把關,買房人根本不需要多費心。而我國的房屋質量之所以存在諸多問題,主要在於政府在質量檢驗環節沒有把好關。政府本應通過強制力來促使開發商提高質量,如果這一環節缺位或薄弱,聽任開發商偷工減料,在質量上肆意懈怠,無論怎樣強化購房人的查驗作用都可能是徒勞的。因為,絕大多數買房人缺乏對房屋質量進行科學檢驗的常識和能力,即使增加一個買房人驗房的環節,他們也很難真正發現問題,而且,我國對民間驗房師一直態度曖昧,缺少政策上的支持。買房人無法通過這些專業人士完成對房屋的檢驗。
更大的問題在於,開發商忽視質量所面臨的成本過低。我國《消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但是,消費者為生活需要購買的房屋,卻不被列入生活消費用品之列,因而,也就不能依據消法第49(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條,來維護自身權益。
西方的立法者確信,只有讓商家承擔足以令其心痛的賠償責任,它才會真正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而我國的立法者首先考慮的卻是開發商等強勢者的利益,擔心他們由於賠付金額過大而遭受損失。這使得商品房無論出現多麼嚴重和惡劣的問題,承受巨大損失的往往是買房者,而開發商則總能萬事大吉,不必擔心出現任何對其不利的結果。
改變住房質量問題,需要政府嚴把質量關,同時,需要把住房也納入《消法》「一倍」賠償範疇,加大開發商漠視房屋質量所應承擔的成本,否則,住房質量就很難真正提高上去。
5. 高房價:綁架了民生和經濟
中國CPI的持續走高,引發人們對通貨膨脹全面爆發的擔憂。
許多人認為,房價是通貨膨脹的結果而非原因,但事實卻是,在我國,房價的持續上漲對通貨膨脹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早有經濟學家警告說,地產泡沫將導致通貨膨脹,通貨膨脹將引發經濟危機。然而,這一警告被無情的忽略。
房價的上漲並不是孤立進行。經濟學中有一個比價復歸因素,即具有比價關係的不同商品的價格先後發生同方向、同幅度的變化,使比價關係在一定程度上復原。如果房價連續上漲將帶動其他商品一起快速上漲,通貨膨脹將變得猙獰可怖,經濟危機將難以避免。實際上,今年CPI的快速上漲就與房價漲幅過快密切相關,雖然房價漲而租金並未保持同步上漲——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房價上漲很大程度上乃投機所致,但比價復歸因素在無形中對食品價格的上漲起了推動作用。換句話說,食品漲價只是表象,真正拉動CPI上漲的幕後「黑手」是快速上漲的房價。
房地產界的既得利益者宣稱,房價上漲是居民收入上漲的結果。但是,從1978年到2006年間,我國居民扣除物價因素以後,平均年收入增長僅6.7%,無論是和高達兩位數的經濟增速相比,還是增速更高的稅收相比,百姓收入的增長實在是太緩慢了。更不用說和年年大幅上漲的房價相對比了。房價的透支性上漲正在使住房成為奢侈品,這種趨勢在任何國家都可能被視為一種可怕的危險。
有官員埋怨民眾不該去買房而應該去租房。這種呼籲嚴重忽略了我國國情。如果中國也像美國那樣,40%甚至70%的人去租房將會發生什麼?一是房源緊缺,一房難求。二是房屋租金持續快速地上漲。三是房客與房東的矛盾日益加劇。這一切都是由我國目前的現實情況所決定的。
我國可用於出租的房源,基本上以私營出租為主,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數量太少,不足以和私營房東形成競爭關係,無法有效平抑房屋租金價格。早在1998年,國務院就要求各級政府,應儘快建立起以經濟適用房為主和租售並舉的住房供應體系。然而,迄今為止,大部分地方政府走的卻是只售不租的路線。截至去年4月,全國還有70個地級以上城市尚未實施廉租住房制度。
如此單一的售房市場,呼籲民眾去租房是不現實的,即使20%的人響應,恐怕也會導致房屋租金飛漲,使租房者遭到掠奪。我國至今尚沒有對房屋租金進行監管的法律,一切都聽任市場決定,這使得租房者不得不面對房租可能上漲的風險,這種不確定性因素大大影響了人們選擇租房的積極性。而在美國,則有《房租管制法》等法律對房租進行管理。
這意味着租房路徑其實是行不通的,加之社會保障住房的供給嚴重不足,使得我們這一超過13億的人口大國,城市居民的住房問題主要依賴商品房來解決,這種情況即使從世界範圍來來看,也是絕無僅有的。民眾對商品房的過分依賴,使得開發商等既得利益集團通過囤積居奇獲取暴利成為可能。我國住房投資不斷擴大而房價卻持續上漲,正是因此引起的。
高房價對我國經濟的危害巨大。且不說數以萬億的銀行資金投放於房地產領域,被該行業綁架,但就高房價對內需的制約作用而言,也是非常嚴重的。高房價猶如一個巨大的吸血鬼,抽乾了內需的動力。眾所周知,消費、投資和出口被認為是推動經濟高速發展的「三駕馬車」,但我國經濟增長殘缺了一駕馬車。過去15年,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和出口合計佔到GDP總值的大約80%,並且仍在以每年25%到30%的速度增長。而消費則逐漸滑落至歷史低點。其根源在於,我國居民對未來的不確定性預期較為悲觀,這大大抑制了人們的消費熱情,人們更傾向於進行預防性儲蓄,以應對不知何時為到來的風險。住房作為「新三座大山」的第一個,房價漲得越快、對高,對消費的制約作用越強。
如果聽任房價繼續上漲,不僅繼續惡化民生問題,還將嚴重威脅我國的經濟安全。內需萎靡不振,使得經濟發展過於依賴投資和出口。經濟過於依賴投資,容易導致投資規模急劇膨脹,引發產能過剩、庫存增加、價格下跌,增大金融風險和經濟運行風險。我國商務部公佈的數據顯示,中國目前絕大多數消費品和生產資料都供過於求,工業品生產能力利用率有半數低於50%.
經濟過於依賴出口弊端更多。近年來,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我國與歐美等國的貿易摩擦不斷,不確定性風險也越來越大。從1995年至今,中國已連續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在這種情況下,亟需激活內需,而要激活內需,使我國的經濟保持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把被高房價綁架的消費潛力釋放出來。
6.保障:百姓的希望和心病
住房問題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牽動着那麼多人的心。在房價飛漲的今天,越來越多人只能寄希望於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來解決居住問題。
但是,在目前的社會保障性住房方面,存在着龐大的真空地帶,一個既買不起商品房又無緣分享保障性住房的人群淪為所謂的「夾心層」。
這個「夾心層」是怎麼形成的呢?
目前,在廉租房所針對人群方面,已經達成共識,即主要面對低收入者。但對經濟適用房的定位卻存在巨大爭議。按照常理,按照1998年國務院23號文的規定,經濟適用房應該面向中等階層,這樣,低收入者與中等階層就實現了無縫對接。
但是,房市中的既得利益集團,及一些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卻力主使經濟適用房也面對低收入者,並試圖用所謂的「雙限房」來替代經濟適用房。有的乾脆赤裸裸地提出取消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趕盡殺絕,為何?這實際上是一個陷阱。因為假如廉租房與經濟適用房都面向低收入者,等於兩者的功能發生了重疊,實際上等於經濟適用房根本就不存在,這樣就在「雙限房」與廉租房之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真空地帶,這個人數眾多的「夾心層」仍將被推向市場,遭受房市中既得利益集團的掠奪。而「雙限房」只不過是價格打了9折左右的商品房,根本代替不了經濟適用房的作用。經濟適用房雖然是有限產權,但它畢竟是有產權的房屋,能對商品房具有替代作用,也因此能對商品房的價格走勢構成直接影響。研究表明,經濟適用房的供應每增加5%,就會迫使房價下降3%-4%.既得利益集團把經濟適用房絞殺掉,就更容易推高房價,維持自己的暴利。
今年11月,當在新加坡訪問的溫家寶總理提出「經濟適用房大多數是面向中產階級的」觀點時,地產界受到巨大震動。實際上,溫總理的觀點乃是經濟適用房政策定位的理性回歸。早在1998年,我國發佈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簡稱23號文),就明確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城市80%以上的家庭將由政府向他們供應經濟適用房,而不是開發商建造的商品房。開發商建造的商品房只佔大約10%.也因此,當時的房價波動很小。
但是,面對大多數人的經濟適用房後來被有關部門通過「狸貓換太子」的把戲給篡改了。2003年8月12日,由建設部起草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18號文),把經濟適用房由「住房供應主體」悄悄換成了「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同時,把房地產業定性為「促進消費,擴大內需,拉動投資增長,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從此,住房供應基本落入了開發商手中。正是從18號文起,住房的公共產品特性被削弱,房價開始飛速上漲,開發商迅速成為一個暴富的群體。
既得利益集團強烈反對經濟適用房面向中產階層,還有一個重要理由:國家財力有限,如果針對的範圍太大,只能是畫餅充飢,政府根本做不到。這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但卻是赤裸裸的謊言,經濟適用房面向人群眾多的中產階級,政府不僅完全能夠做得到,而且,能夠做得非常好。建設經濟適用房本不需要政府承擔什麼額外的財力!政府只要不從經濟適用房中獲利即可輕鬆做到!
在我國目前的商品房成本構成中,建築成本其實很小,絕大部分成本由三塊組成:一是土地出讓金。二是名目繁多的稅費。三是由權錢交易導致的腐敗成本。而根據國家規定,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用地採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相關稅費免收;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
需要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老百姓只需要承擔房屋的建築成本即可。而建築成本其實是非常低的。全國政協委員、博士生導師王長德在今年「兩會」期間指出:「一般地區,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建築造價不會超過1000元人民幣。」一位房地產商曾告訴我,由於全國的建築材料價格相差不大,房屋的建築成本各地相差也不會太大,每平方米1300元建築成本的商品房已經是相當不錯的房屋了。而這樣的房屋開發商要賣到一平方米八、九千甚至幾萬元。即使以1300元的標準計算,一套6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也還不到8萬元,一般的中產階層是完全可以承擔得起的。
如今,溫總理提出「經濟適用房大多數是面向中產階級的」觀點,乃是對住房保障制度的撥亂反正。但就在溫總理講話後沒幾天,建設部等七部門就聯合發佈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政策體系的組成部分。」這意味着,經濟適用房再次被定位於面向低收入者。
住房問題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責任。把住房問題完全交給市場去解決,導致民眾遭受掠奪本身就是政府的失職。持續下去,很容易給社會的穩定埋下隱患。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讓房地產業實現理性回歸:從盈利性向公益性回歸、從掠奪性向民生回歸、從傷民到益民回歸。
2007年,民眾在焦慮與失望中渡過;2008年,他們又將重新舉起希望站在寒風中等待……
作者:時寒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