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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政敵 陳希同保外就醫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及北京市委書記的陳希同,被控利用擔任市委書記與市長之便,挪用巨額公帑及受賄,在前北京市副市長王寶森一九九五年四月因涉及貪污案遭到撤職而畏罪自殺後,北京當局隨即宣佈他「引咎」辭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與北京市委書記之職。一九九八年,陳希同以貪污及玩忽職守的罪名入獄服刑。


陳希同被判貪污罪的罪狀,包括在北京市長、市委書記任內接受貴重禮物廿二件,總價五十五萬五千元人民幣;玩忽職守罪的部分則是縱容副市長王寶森違法動用叄千五百萬元人民幣財政資金建造兩座豪華別墅,陳希同使用這些別墅揮霍公款。

南華早報引述消息人士的談話報導,七十六歲的陳希同最近獲準保外就醫,隨即前往北京軍醫院接受治療。報導並指出,基於保釋規定與政治原因,陳希同不太可能完全恢復自由,報導並未透露其他相關細節。中共中宣部、北京市政府、檢方辦公室的人員均表示無法證實上述報導。北京軍醫院的一名人士表示無法確定陳希同是否已經抵院;這名人士並自稱無權查證。

陳希同入監服刑後的遭遇一直諱莫如深,中共當局始終拒絕置評。許多北京市民認為,陳希同可能幾年前即已轉為某種形式的軟禁。香港媒體先前曾報導,陳希同已獲準保外就醫。

一般認為,陳希同是因為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當初為鞏固權力基礎而下獄。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門血腥鎮壓事件發生在陳希同擔任北京市長期間,他至今仍然受到許多北京市民的鄙夷。

當年… 上海幫鬥垮北京幫


本報記者賴錦宏

曾權傾一時的陳希同,在經過八年的牢獄生活後,終被保外就醫。但當年和他爭鬥的江澤民已經下台,北京政壇也人事已非。儘管陳希同人身自由仍有若干限制,但他是否撰寫回憶錄,公佈與江澤民之間的恩怨,值得各界關注。

陳希同畢業於北京大學,曾任昌平縣委書記,北京市市長,第七屆中共國務委員,十四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

六四事件時,陳希同任北京市市長,曾參與和學生對話。有報導指出,陳希同在與學生對話後向鄧小平表示,必須用武力才能解決學生問題,並直接下令戒嚴及向示威者開槍。

一九九八年七月,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判處陳希同有期徒刑十六年,是「四人幫」在一九八○年被宣判後,第一次有中央政治局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

陳希同當年是以「收賄」和「縱容」兩罪名被捕。但北京政壇看陳希同的審判,不過是一幕過場戲。實際上是江澤民的上海幫與陳希同(陳背後是李鵬, what a funny guess)的北京幫一場權力鬥爭的結局。

江澤民在六四之後被鄧小平提拔為總書記;當時任總理的李鵬和陳希同很不服氣。李、陳兩人自認是奉鄧小平之命,鎮壓北京「反革命暴亂」的大功臣。有消息稱,當時總書記趙紫陽在「六四」前被迫辭職之時,李鵬估計自己將接任總書記。而總理之位,陳希同認為非己莫屬。結果卻不然。

待江澤民抵北京任總書記後,李、陳採取抵制態度,並派人到上海調查集江澤民在上海市長和書記任內之材料。

據悉,最初江澤民假裝不知,到一九九五年,鄧小平日益病重,江澤民感到危機感急迫,因而決定抓京派的貪污案入手。陳希同被捕後,在偵訊審查期間,態度十分強硬,他曾要求公開審判,並要將資料公開交代,要七十名涉案者均上庭受審或作證,要關要殺都悉聽尊便。最後經長期討價還價,雙方妥協,縮小陳希同罪責和刑期。

江澤民在鄧小平死後,坐穩江山,掌握大權。陳希同垮台,其他人再也不敢和江澤民鬥。

二○○四年,北京就傳出陳希同已被「保外就醫」,用軟禁的形式在某個大院中居住。「天怒」的作者陳放即稱,陳希同正在撰寫有關江澤民的材料,並呈報給中共高層。雖然江澤民已下台,胡錦濤短時間不會對江澤民開刀,但若陳希同回憶錄面世,勢必對中共政壇造成一定衝擊。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聯合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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