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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右運動中的學府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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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前的反右運動,共產黨以學校黨組織的名義將數萬名20歲左右的大學生,16、17歲的中學生,甚至12歲的小學生打成右派分子。那時的學校,就是不折不扣的審判庭和大監獄。

校園審判庭

反右時學校就是法院。每個系科、每個年級、每個班都是審判庭,都可以對學生進行審訊、逼供、量刑、定罪。而這樣的審判,不需公安機關的偵察取證,不需檢察院提起公訴,不需要律師辯護,更不准個人申辯,也沒的正式的判決書;一句話,不需要任何司法程序,只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黨小組,甚至黨員個人認定某學生是右派分子,就可以對他實施一系列的非法審判:

1、大字報圍攻。在黨的授意下,班委會、團支部組織大字報專欄,發動群眾寫大字報到處張貼:從寢室到教室,從食堂到辦公樓,揭發你的「右派罪行」,把你置於四面楚歌八方圍困之中,無論你走到哪裏都覺得有無數仇恨的眼睛盯着你。那種感覺,就像把你剝得一絲不掛,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暴露你的全部私隱讓人惡意窺視,使你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置你於驚慌、無助、恐怖之中。

2、批判鬥爭。黨事先定好你的「罪行」,交給群眾批判、鬥爭。這當中,就塞進大量黨的私賀,如斷章取義,無限上綱,捕風捉影,道聽途說,誇大事實,似是而非,惡意篡改,移花接木,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等等,等等。把你揪出來站在台子上,大轟大嗡,呼口號,揮拳頭,用最冷酷、最惡毒、最無恥的語言把你罵得狗血噴頭全身是屎一無是處,打掉你的「囂張氣焰」,再審訊逼供,按黨的要求承認「罪行」。如果你不承認,稍作辯解,就是態度頑固對抗運動;於是群情激憤,遭來更大規模地、連續不斷地、加班加點無休無止的鬥爭,直到把你批倒批臭,使你面子喪盡,人格喪盡,尊嚴喪盡,被折磨得精疲力竭無力對抗不得不承認「滔天罪行」。

例如筆者因寫信檢舉家鄉一生產隊長姦污霸佔女地主而「墮落」成右派,但鬥爭會上竟然莫名其妙地被逼迫承認四條「罪行」:誣告幹部;為地主家庭翻案;誣衊農業合作化運動;攻擊糧食統購統銷政策。

有的同學忍受不了這種野蠻殘暴的非法審訊,以死抗爭。例如西南師範學院歷史系60級一個女同學被鬥爭後憤而投嘉陵江自殺身亡(因封鎖消息不知姓名);生物系60級2班歐維儉,我的同班大姐,不堪忍受屈辱憤而跳樓……

3、非法搜查。除了鬥爭會審訊逼供之外,還進行非法搜查獲取「罪證」。這種搜查不經法律程序,只要黨員授意,爭當左派的積極分子就一馬當先。搜查內容主要是日記、信件、文稿、發言提綱之類。搜查方式是勒令你「自覺自愿」交出來,或者命令你打開抽屜、箱子讓積極分子翻箱倒櫃;更無恥的是趁你不在之時偷看你的日記、書信;還有明火執仗公然撬鎖開箱子形如竊賊的。

1957年8月底,我暑假後從家裏回到學校,走進寢室就發現我鎖着的抽屜被人撬開了,書信被人拿走,書籍、衣物、床鋪被翻得一片狼藉。我就這樣被非法搜查了。

4、監視、隔離。只要把你定成右派,黨團組織就會對你進行監視,限制你的自由:只能在允許範圍內活動,不准上街,不准到公共場所:不准和其他人接觸,右派分子之間更不准私下交談;來信必須交組織審查,有人來訪必須批准……把你弄成瘟疫病人一樣,人人躲着你,不敢招呼人,更無人招呼你,使你處在孤獨、冷漠、歧視、仇恨之中。同年級的劉和璧,受不了這種孤立,偷跑到北溫泉公園找個地方冷靜一下,結果全班出動抓「逃犯」,逮回來鬥爭升級處分加重。筆者同班右派李登域忍受不了被監視孤立的環境,竟然大白天到衛生科偷葡萄糖,寧願加重處分被開除離校……

5、栽贓陷害。先以言者無罪誘騙,後以言定罪把你打成右派,這本來就是栽贓陷害。把說「俄語用處不大應該學英語」之類的正常談話,無限上綱成反蘇反共反人民,也是一種栽贓陷害。還有更赤裸裸的,略舉兩例:(1)西南師範學院化學系58級學生曾清經與某黨員吵架,曾說我恨不得殺了你。對方說我是共產黨員,你敢殺共產黨?曾清經說,老子就是要殺你這種共產黨!於是《曾經清要殺共產黨》的大字報貼滿校園。他差點成右派現行反革命而逮捕判刑;(2)數學系57級乙班,大家都在黑板上練習板書,隨心所欲地寫畫,未擦黑板就走了。有人趁大家走後,悄悄把所有板書擦去,只留下「毛主席」和「阿Q」兩個詞語。本來這兩個詞語各在黑板的一端毫無聯繫,但班上反右小組定為反革命事件進行追查,結果把寫字的張克繼、胡國良兩位同學打成右派分子。

6、道德審判。右派分子不單政治思想壞,道德品質、生活作風也都無不「資產階級」。於是道德審判接踵而至。個人主義、自私自利、思想腐朽、道德敗壞、……等等。

翻開《西南師範學院資產階級右派分子言論集》(第一集),可以見到許多道德審判的記載。如某右派「解放前,抽煙賭博,無所不來」;某右派「與堂嫂通姦」;某右派「生活作風惡劣,追求名譽、地位、金錢和女人」;某右派「道德敗壞、奸狡巨猾、陰險毒辣」;某右派「經常與某某混在一起,稱兄道弟,暢談女人和下流之事,有着腐朽的資產階級人生觀和戀愛觀」;某右派「為了追求名譽、地位和金錢,不惜用許多時間來寫稿和翻譯外文」……通過這樣的人身攻擊肆意羞辱,把一切人性之惡強加於右派分子頭上,使其污名化、低賤化。

7、黨的判決書。經過一系列殘酷鬥爭無情打擊,最後等來一紙寫着右派「罪行」和處分等級的判決書。這判決書不是出自法院,也沒有正式法律文本和公章大印,竟然出自班上的反右小組。而反右小組是由黨員操縱的。也就是說共產黨超越了法律,代替了法院,以黨的名義對學生進行司法裁定,開創了群團組織非法審判群眾的先例。

8、對未成年人的審判。繼大學校園反右之後,毛澤東把他的魔爪伸向高中生、初中生,甚至十二三歲的小學生。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民主中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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