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尚福是中共當政77年來任職時間最短的國防部長(僅5個多月),貪腐可能超10億元。圖為李尚福
筆者初步統計,2026年1—8月,共有22個億元貪官被中共法院判刑,其中死刑1人,死緩11人,無期9人,有期1人。
一、排名前9位的億元貪官
這9個億元貪官按受賄或涉案金額多少排序。需要說明的是,原中央軍委委員、國務委員、國防部長李尚福,原中央軍委委員、國務委員、國防部長魏鳳和兩人的受賄或涉案金額,中共沒有公佈。但從軍事法院對他們的重判看,他們的受賄金額肯定遠超億元,這裏暫且將他們排在判死刑的楊有林之後。
第一名:楊有林,受賄22億元。
楊有林只是地方上的一個正局級官員,排第一名有點出人意外。
7月6日,原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楊有林,因犯受賄等五項罪,被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並決定執行死刑。
法院認定:1993年至2023年,楊有林受賄22.14億餘元,貪污1200萬元,行賄2500萬餘元,挪用公款1500萬元,濫用職權造成損失2300萬元,洗錢100萬元。
楊有林是習近平上台14年來被中共法院認定受賄金額最多的官員。
第二名:李尚福,可能超10億元。
李尚福是中共當政77年來任職時間最短的國防部長(僅5個多月)。
2026年5月7日,原中央軍委委員、國務委員、國防部長李尚福,被軍事法院以犯受賄罪、行賄罪的罪名,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緩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李尚福在中共軍隊總裝備部任職12年,官至總裝備部副部長;之後,任軍委裝備發展部部長5年。
總裝備部、軍委裝備發展部,是中共軍隊油水最厚的單位之一。經手的航空、航天、火箭、衛星、導彈等裝備,可能數以千億計。
從軍事法院對李尚福的重判看,我估計,他的受賄金額可能超10億元。
第三名:魏鳳和,可能超10億元。
魏鳳和是習近平擔任中央軍委主席後「收編」的習軍中習家軍第一人。
習上任僅8天,就單獨為魏鳳和一個人舉行晉升上將儀式。之後,任命魏鳳和為火箭軍第一任司令員,再後來,提拔重用魏鳳和為中央軍委委員、國務委員、國防部長。
2023年火箭軍大案爆發後,很快波及到魏鳳和。同年9月21日,退休僅半年的魏鳳和被軍紀委立案審查。然後是開除黨籍、軍籍、剝奪上將軍銜、移送司法審判。
2026年5月7日,魏鳳和被軍事法院以犯受賄罪的罪名,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魏鳳和在火箭軍的前身——第二炮兵服役43年,官至第二炮兵司令員,後任火箭軍司令員兩年,任國防部長五年。
我估計,魏鳳和的受賄金額也可能超10億。
第四名:蔣超良,受賄7.46億元。
8月28日,原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因犯受賄罪,被南京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緩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
蔣超良在銀行系統工作超30年,當過交通銀行董事長,國家開發銀行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董事長,後任吉林省省長,湖北省委書記等職。
法院認定,蔣超良從1995年到2025年一直在受賄,累計受賄達7.46億元。
7.46億元是個什麼概念?有網友算了一下,一張100元人民幣是1.15克,7.47億元人民幣,總重量是8.58噸,如果摞起來,高度約842米,相當於280層樓高。
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這位網友嘆道:「哎,蔣家一席候門宴,深山百年貧家糧!」
第五名:譚瑞松,受賄6.13億元。
3月25日,原中國航空工業集團董事長譚瑞松,因犯受賄等四項罪,被大連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院認定,1998年至2024年,譚瑞松受賄6.13億餘元;期間,他還貪污8993萬元;多次從事違法的內幕交易,並大賺特賺;他還多次把內幕消息泄露給他人,幫他人大賺特賺。
2023年火箭軍大案爆發後,一批國有特大型軍工企業高管紛紛落馬。譚瑞松是被中紀委官宣落馬軍工企業高官之一。
中紀委對他的問題的定性是:「毫無紀法底線」,「靠軍工吃軍工」,「搞權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
第六名:羅增斌,受賄3.17億元。
2月28日,原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羅增斌,因犯受賄罪,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院認定,羅增斌利用擔任四川省林業廳副廳長,四川省廣安市市長、巴中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受賄3.17億餘元。
第七名:釋永信,涉案近3億元。
釋永信是中共著名的政治和尚、經濟和尚、花和尚,曾任中共附屬組織——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
5月29日,原少林寺方丈釋永信,因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併罰,被河南省新鄉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4年。
法院認定:從2003年到2022年,釋永信非法侵佔單位財物1.31億餘元;挪用單位資金1.51億餘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受賄1163萬餘元;行賄567萬餘元。
釋永信亂搞男女關係,有私生子的事,法院未予追究。
第八名:龍翔,受賄2.6億元。
龍翔最突出的特點是作為反腐敗官員大搞腐敗。
8月11日,原南京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龍翔,因犯受賄等四項罪,被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院認定,2009年1月至2025年3月,龍翔利用擔任中共南京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市人大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受賄2.61億餘元。他還貪污1200萬元;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從事內幕交易,累計成交額達1005萬餘元。
第九名:周家斌,受賄1.98億元。
6月29日,原廣西人大副主任周家斌,因犯受賄罪,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認定,2009年至2024年,周家斌在擔任廣西南寧市委常委、副市長,北海市長,桂林市長,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桂林市委書記,廣西人大副主任時,一路受賄,達1.98億餘元。
二、排名第10—22位的億元貪官
原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陸克華,1.89億元,被判無期;原河南省政法委書記劉滿倉,1.70億,被判無期;原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齊扎拉,1.58億,被判無期;原上海電氣董事長趙建華,1.56億,被判死緩;原中國大唐集團總經理寇偉,1.54億,被判死緩;原中國海洋石油集團副總經理袁光宇,1.5億,被判死緩;原黑龍江省政協副主席李海濤,1.5億,被判無期;原重慶市政協副主席段成剛,1.44億,被判無期;原上海市委常委、浦東新區區委書記朱芝松,1.39億,被判死緩;原司法部長唐一軍,1.37億,被判無期;原安徽省政協副主席周喜安,1.34億,被判死緩;原山西省政協主席吳存榮,1.27億,被判無期;原湖南省政協主席李微微,1.17億元,被判無期。
三、一個典型案例分析
就上述22個億元貪官本人來說,他們不是天生的貪官,他們也不想幹了一輩子最後被判死緩、無期。但是,在習上台14年持續不斷反腐打虎的情況下,他們仍如飛蛾撲火般地前腐後繼,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幾十億地貪,直到被貪慾吞沒。為什麼?
這裏以李尚福案為例做一點分析。
從軍事法院對李尚福的判決看,判得是相當重的,李尚福死緩減為無期後,得把牢底坐穿。
新華社對李尚福被判刑的報導僅三行字。李尚福從什麼時間開始受賄?收受了哪些單位或個人的賄賂?受賄金額分別是多少?他給哪些人行賄?行賄金額是多少?新華社沒有一個字報導。
李尚福是在2023年3月被全國人大任命為國家軍委委員、國務委員、國防部長的,同年8月31日,李尚福落馬,被軍紀委立案審查。
李尚福從上任到落馬,只有短短5個多月。李尚福被判死緩、死緩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的嚴重犯罪行為,不可能只是這5個月之所為。根據中共查辦官員貪腐案的情況看,通常貪腐時間都很長。比如,上面排第一名的楊有林,受賄時間長達30年;排第四名的蔣超良,受賄時間長達30年;排第五名的譚瑞松,受賄長達26年。那麼,李尚福是從什麼時間開始受賄的?10年前?20年前?30年前?不管他從哪一年開始受賄,肯定時間比較長。
根據中共「黨管幹部」的原則,李尚福是中共中央將他作為國家軍委委員、國務委員、國防部長候選人推薦給全國人大的。從他能順利當選可見,當時中共中央是把李尚福作為一個「廉潔自律的好幹部」推薦給全國人大的。
那麼,請問:這個評價是怎麼作出的?是誰作出的?誰應該對此負第一責任?
李尚福是2022年10月22日「當選」中共中央委員的。
作為中央委員候選人,李尚福肯定是被當成一個「廉潔自律的好幹部」推薦給中共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
2022年10月22日,新華網發表《新一屆中共中央委員會和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誕生記》,專門談了二十屆中央委員的產生過程。
文章的第一個小標題是「高瞻遠矚深謀遠慮——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部署、親自指導把關,為二十屆『兩委』人事準備工作指明正確方向」;第三個小標題是「堅持標準嚴格把關——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把政治關廉潔關,為黨和人民選出信得過、靠得住、過得硬的好幹部」;第四個小標題是:「精準科學考准考實——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考察,全面歷史辯證地評價,把人選察真識准」。
那麼,請問:在習的「親自指導把關」下,在以習為組長的二十大幹部考察領導小組「嚴把政治關廉潔關」的情況下,在考察組「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考察」下,是如何把「嚴重腐敗分子」李尚福認定為「廉潔自律的好幹部」的?誰應對此負第一責任?
據上述新華網的報導,對中央委員候選人的考察,堅持「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
也就是說,考察組在把李尚福作為中央委員候選人考察時,肯定聽取了中紀委國家監察委的意見,聽取了軍委紀委監察委的意見。
從李尚福順利當選中央委員的情況看,中紀委國家監察委、軍委紀委監察委對李尚福沒有提出任何反對意見。
也就是說,中紀委國家監察委、軍委紀委監察委在監督監察過程中,沒有發現李尚福的任何違紀違法問題。
在李尚福當選中央委員僅10個月後,李尚福被軍委紀委立案審查。審查的結果卻是:
李尚福「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錢款,涉嫌受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他人錢款,涉嫌行賄罪」;「審查調查中還發現李尚福其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李尚福「嚴重污染軍隊裝備領域政治生態和行業領域風氣,給黨的事業、國防和軍隊建設,以及高級領導幹部形象造成極大損害,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危害特別巨大」。
那麼,請問:10個月前,中紀委國家監察委、軍委紀委監委的人都幹嗎去了?為什麼那時沒有發現李尚福的任何違紀違法問題?中紀委國家監察委、軍委紀委監察委誰應該對監督監察李尚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嚴重失職負責?
中共一直講:人民是國家主人。
中國人民有權知道上述問題的答案。中共為什麼向中國人民隱瞞?中共為什麼剝奪中國人民的知情權?中國人民連知情權都沒有怎麼行使監督權?中國人民沒有知情權,沒有監督權,怎麼當家作主?怎麼成為國家主人?
面對李尚福的嚴重貪腐,被提拔重用,被嚴厲懲罰,中國人民處於什麼位置?
中國人民一直處在黨怎麼說就怎麼聽,還必須認為黨怎麼說都對,怎麼做都對的位置上。
中國人民連最基本的知情權都沒有,其它所有權力都根本談不上了,更不要說什麼當家作主人了。
1945年7月4日,中共領導人毛澤東與國民參政會參政員黃炎培在延安有一個對話。
黃炎培說:歷史上許多政權都擺脫不了「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初建時蓬勃發展,覆滅時迅速垮台)的歷史周期律。他問毛澤東,中共能否跳出這個歷史周期率。毛回答說:「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2026年的今天,上述有關李尚福案的一些基本情況,中共全部向中國人民隱瞞,中國人民連最基本的知情權都被剝奪了,怎麼監督中共政府,怎麼監督中共官員?
黨高高在上,黨領導一切,黨擁有絕對權力,黨既當裁判員、又當教練員、又上運動員,黨把軍隊的反腐敗全部置於暗箱中操作,什麼都不敢見陽光,一黨獨裁,一黨專政、一黨極權,中國人民的知情權、監督權歸零。
這就是今日中共的反腐敗越反越腐、億元貪官層出不窮的根本原因所在。
結語
主權在民,是一個民主國家的關鍵要素。
主權在民最突出的表現是:當權者的權力來自人民的合法授予;當權者必須接受人民的監督;人民監督當權者,其最基本的知情權、言論自由權、人身自由權、監督權等,都必須得到當權者的尊重和保障。
但是,中共當政77年,主權在黨不在民,中共的權力沒有得到中國人民的合法授予。中共是靠「槍桿子」抵着中國人民的腦門子、用「刀把子」架在中國人民的頸脖上,用「筆桿子」製造謊言給中國人民洗腦,來維持其統治的。
中共與中國人民的關係,是主人與奴隸的關係。黨擁有絕對權力,黨領導一切,什麼都是黨說了算。
中國人民被剝奪了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淪為「韭菜」「炮灰」「人礦」「供體」「代價」等,根本沒有當家作主,更不可能「監督」中共政府。
這就是今日中共的腐敗之癌已惡化到不可救藥地步的終極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