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秋,我大學畢業,填的三個志願都是當教師。可是公安部到學校挑學生,偏偏把我挑去,不去還不行。北京政法學院三個應屆畢業生直接進了公安部大門。去報到後才知道,中央已經把公安部副部長王昭調到青海省擔任省委第二書記兼省長,糾正左傾路線錯誤。王昭去了以後,發現那裏的公、檢、法機關在「大躍進」運動中,違法亂紀十分嚴重,需要徹底整頓,需要充實力量,於是他向公安部要人,我們三個進入公安部的大學生和部機關幾十名幹部調到青海省,充實政法部門,主要是公安部門。我到了青海省公安廳,分配的工作是接待上訪群眾、處理申訴案件,配合省委複查案件辦公室,調查、處理重大冤假錯案,使我有機會了解到,公安機關為了配合「大躍進」運動,自己也搞起「大躍進」,運用專政工具,壓制廣大人民群眾,造成了巨大的人間悲劇。
那麼,公安工作「大躍進」運動是怎麼搞起來的呢?
1958年1月1日,經過毛澤東親自審閱、修改的《人民日報》元旦社論《乘風破浪》,提出了「鼓足幹勁,力爭上遊」的口號,要求「在15年左右的時間內,在鋼鐵和其它主要工業產品產量方面趕上或超過英國……爭取1958年農業生產大躍進和大豐收」。
公安部聞風而動,於1月22日召集部分省市公安廳局長參加匯報會,討論公安機關如何開展「大躍進」的問題,會上制訂了《1958年公安工作計劃要點》,作為公安工作的「大躍進」的方向和目標。「要點」明確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努力實現無15元以上的盜竊案,無10元以上損失的火災,無較大群眾性迷信活動,無賭博的『四無』農業生產合作社和無破壞事故、無百元以上盜竊案、無10元以上火災的機關、企業、學校」。
這個計劃要點是經過毛澤東親自審閱、認可下發的。同經濟建設「大躍進」一樣,這是一個根本不可能實現的、空想的計劃。同時,「要點」並沒有提出達到這一計劃目標的具體有效的辦法,而是籠統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把應該逮捕的人堅決依法逮捕起來,把應該管制的人堅決依法管制起來;協助有關部門清查企業內部的壞分子,把其中的大部分人堅決清除出去;對於已經摘掉帽子又有違法行為的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一律戴回帽子」。
什麼叫「應該逮捕」?什麼叫「應該管制」?「依法」,依什麼法?沒有可操作性,各人有各人的解釋,怎麼解釋都有道理。這就給濫施刑罰的人提供了政策依據。同時這一段話也明確無誤地告訴各級公安機關,要動用專政工具,來保衛、促進「大躍進」運動政治任務的完成。
貴州省公安廳積極響應,於1958年2月率先提出在全省開展「無火災、無積案、無土匪、無盜竊、無騷亂、無煙毒流行、無賭博活動」的「七無」運動。公安部立即發文,向全國公安機關推廣貴州省的做法。於是,全國各級公安機關積極響應,在「七無」的基礎上,有些省開展「十無」、「幾十無」、「百無」運動。有些地方感到這些「無」都不能反映公安工作「大躍進」的現實,於是提出了「玻璃板」、「水晶石」的設想,就是把整個社會搞得像玻璃板、水晶石那樣乾淨、明亮,沒有一絲塵埃,不要說沒有任何犯罪,就是夫妻吵架、婆媳拌嘴都不會有。這些提法受到了當時中央主管政法工作領導的讚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