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短短1953年到1956年的3年時間,中共對私營工商企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迫使超過12萬多家私人企業實行「公私合營」,隨後在1966年將這些企業全部據為「國有」。所謂的贖買,公私合營私股的核定是由政府單方面來核定的,多少由政府說了算,企業家對自己的企業的價值根本沒有話語權,中共說多少就是多少。同時,對於企業的無形財產,如商標、品牌、技術秘密等都忽略不計。舉例說,茅台酒廠的前身是「榮和燒房」,「成義燒房」和「恆興燒房」。1952年,「榮和燒房」第四代經營者王秉干以所謂私藏槍械被中共槍斃,「榮和燒房」資產只象徵性補償500元就被沒收。中共再以1.5萬元強制拿走「成義燒房」,以2.5萬元強制拿走「恆興燒房」,中共就這樣把這三家私營企業合併成了貴州省國營茅台酒廠,現在成了價值超過1.5萬億人民幣的全球最大白酒企業。
1966年9月,十年定息年限期滿,公私合營企業最後轉變為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政府按照原定的向資本家支付定息的年限已滿,決定不再支付定息,公私合營的企業就變成了完全社會主義性質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按現時的概念,即一夜之間股民股票歸公,房奴房產歸公。未經任何合法手續,私營股份被沒收為國有,公私合營企業全部變成了國營企業。
1966年開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實際上把這些付息的錢和私人企業家的家底又幾乎全部以「抄家」的形式抄走。文化大革命中,原先的資本家不僅在經濟上被徹底剝奪,還遭受了系統性的肉體摧殘與人格侮辱。他們被劃定為「階級敵人」。紅衛兵對資本家家庭進行殘酷抄家,掠奪其金銀珠寶、古玩字畫及現金。許多資本家家庭被掃地出門,趕往條件惡劣的農村或邊遠地區接受勞動改造。在批斗大會上,資本家被迫戴高帽、掛黑牌、下跪、「坐噴氣式飛機」(反剪雙臂),遭受廣泛的毆打、剃陰陽頭和侮辱,甚至發生大量非正常死亡事件。迫害不僅針對資本家本人,其子女在升學、就業和婚姻等方面也受到嚴格限制,被剝奪社會上升通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爆發,以紅衛兵為絕對主力的「破四舊」運動,是指「破除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為名義的打砸搶抄家行為。據不完統計,在破「四舊」過程中,全國總共約有1,000多萬戶被抄家。據統計,僅1966年8月的一個月內,北京市被抄家的達11萬多戶,被趕回原籍的有8萬多人。上海市從8月份,紅衛兵抄家就達8萬多戶。據不完全統計,從1966年6月至10月初,全國紅衛兵收繳的現金、存款和公債券就達428億元人民幣,黃金118.8萬餘兩、古董1,000多萬件,被抄走的資產據說價值達到2,500億到3,000億人民幣。紅衛兵抄家時,還私自批鬥、抓人,甚至私設公堂,濫施酷刑,打人致死。因為多年兵荒馬亂,中國人凡家中有點積蓄的都存些金子,防備動亂年月衣食之需。但在紅衛兵看來,金子是資本家、地主或反動派的象徵,許多人在抄家時因被抄出金銀首飾而被活活打死。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針對公私合營的政策,在1979年1月,中共中央出台的《黨對民族資產階級政策問題》規定:公私合營時股票股息發放到1966年9月結束,現有資產階級工商業者要求領取在此前應領未領股息是可以的。但國家財政部又在當年下發文件,確定不再清退私股股金。
1983年2月,中共統戰部和國務院商業部聯合發文規定:國家已按年息五厘發給定息,發至1966年3季度,公私合營資產(包括核定投資房屋)已屬國家所有,不應退還本人。此後全國發生多例私股定息或股權的訴訟,皆因上述政策文件的原因而敗訴。有學者對這一不應退還政策提出了質疑。既然向私股股東支付定息,就說明公家承認私股股東對於合營財產的所有權。自1966年9月之後不再支付定息,並不說明一夜之間這些財產就轉歸國有。
文化大革命在1976年結束後,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召開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此次會議標誌着中國將國家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開啟了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歷史新時期。經過二十多年錯誤政策的動亂後,面對千瘡百孔的經濟和搖搖欲墜的政權,中共對私營企業及私營主採取了新的放鬆管制的新的贖賣政策,在筆者另外一篇文章《中國的私營企業主生存狀態日益邊緣化》有提及這一段歷史。關於中共建政初期通過公私合營剝奪私營企業資產的歷史就此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