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看到兩個新聞,有些話不吐不快。
第一個新聞。
說是去年年底,在廣東深圳,林女士貼條提醒鄰居「別在我家門放垃圾」,但女鄰居鄭某看到字條十分惱火,謊稱「捉姦」僱人開鎖,並叫來男性幫手,在凌晨4點撬門入室,掌摑、拖拽林女士,從室內打到走廊。
想想就覺得可怕,且不說被暴力毆打了,就說凌晨4點,你一個人在家好好地睡着覺呢,誰都會覺得這是最安全的時候。
可誰知道,突然有人撬了你家的鎖,進了你家門,冷冷地看着你,想想就讓人不寒而慄。
最後,法院也判了,鄭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當我想看開鎖師傅如何處理了,在新聞里只看到一句「開鎖的鎖匠聽說被行政拘留了」,還是被毆打的林女士轉述的。
我只看到評論區,鋪天蓋地都是對打人鄰居的控訴。


02
第二個新聞。
復旦大學社會學教授沈奕斐最近連麥到一個小學生家長,她的孩子在學校給同學分零食,但當她的孩子問別人要零食,別人就不給他,跟同學推搡了幾下。但她覺得自己的孩子被「霸凌」了,就告到了老師那裏。
老師聽完覺得沒毛病啊,小孩子打打鬧鬧,又不是單方面打人,就沒懲罰學生。
然後,家長不樂意了,直接投訴舉報,甚至報了警,連着騷擾老師兩個多月,最後終於把老師處理了。
即使如此,她還是不忿,找沈教授加急連麥。沈教授花了40分鐘開導這位家長,並給出方案,當場指出家長存在"受害者解釋風格",即將正常衝突歸因為迫害,這種思維會扭曲孩子認知,導致其陷入無助感。
沈教授很直接地指出,這位媽媽才是孩子出現問題的源頭,並建議她真心的跟前面那個老師去道歉,得到他的原諒,你的孩子才能走出受害者的角色。
誰能想到,家長反手就把沈教授也舉報了,告到復旦大學好多部門,說她連麥侵犯私隱權及影響本職工作,還給沈教授的同事、領導、院長打電話騷擾,而且是一遍一遍又一遍,逼得沈教授不得不寫各種材料,以證清白。
更可怕的是,在沈教授的連麥視頻下,有約1000條評論,密密麻麻都是老師被各種投訴的哭訴。

03
看完這兩個新聞,我第一反應就是特別無力:
為何所有矛盾都淪為普通人之間的糾紛,本該居中制衡的職能方卻悄然缺位?
第一個新聞里,開鎖行業屬特種行業,法律規定,開鎖師傅必須得核實業主身份,要是僅憑對方的一面之詞就開鎖,是可以處5-15日拘留,並處500-1000元罰款的,還可能面臨民事賠償。
雖說鄰里積怨已久,行兇的鄭某理應受到法律嚴懲,可倘若開鎖師傅嚴守行業規矩,林女士也不會深夜受驚,更不會慘遭毆打。
開鎖師傅本應依靠行業規範築起一道安全防線,卻淪為惡人行兇的幫凶。不是說他有勸架的義務,而是卻必須恪守職業準則,失職犯錯,就該承擔相應後果。
在我看來,開鎖師傅的操作規範問題,才是這個新聞最有價值的部分。但我們的新聞報道只顧着大肆渲染鄰居之間的鬧劇,而對此毫無興趣。
開鎖師傅的處理結果,連一句正面的交代都沒有。
第二個新聞里,老師哭訴家長的無理舉報,圍觀者對無理舉報的家長義憤填膺,好像所有的矛盾只在家長和老師之間,中間的學校和教育局,美美隱身了。
於是,中國教育里最新最荒誕的一幕誕生了,只要家長一舉報,不管誰對誰錯,不問情由,老師就得低腰道歉,甚至毀掉整個職業生涯。
連法律上的控告都有可能被駁回,但奇怪的是,面對家長投訴,校方與教育局往往一味逼迫老師退讓,將所有矛盾全部轉嫁一線教師,完全放棄了自己作為調解者和守護者的作用。
投訴是家長的權利,但如果相關部門調查後,認為投訴不成立,出面維護被投訴老師的正當權益,也是相關部門的義務。
不求無理投訴的家長向老師道歉和賠償,只求學校和教育局,能夠在認定投訴不成立的時候,敢於駁回家長的無理投訴,保證老師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就已經謝天謝地了。
04
我清楚兩起事件性質並不完全相同,我只是想用第一個新聞里,媒體對中間的開鎖師傅的忽視提醒大家:
面對家長惡意舉報老師這類亂象,一味指責極端家長固然解氣,卻無法從根源解決問題,這從來都不是事情的核心癥結。
只要學校和教育局能夠以正常的邏輯、心態和策略去應對,很多負責任的老師,本不必受如此的委屈的,我們的教育也不會出現1%的極端家長綁架決策的惡性循環。
如果學校和教育局能夠像沈奕斐教授一樣,看到投訴內容後,認清孩子之間只是普通打鬧、老師處置並無過錯,果斷回絕家長的無理訴求,那位被處分的老師便不會蒙受冤屈。
你不能期待所有人都是好人,也不能期待所有人的腦迴路都是正常的,但我們應該要求那些制度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盡最大的努力來保證好人不被別有用心者傷害。
我們就算用唾沫淹死一個無理取鬧的極端家長,也會有無數這樣的家長站出來,只有中間的學校和教育局站出來真的扛事,我們教育中那荒誕的一幕,才能徹底斷絕。
希望所有負責任的老師,都能夠被真心善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