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與旁聽的另一位中國女性畫下的邵之霆案第二次庭審現場。(圖_小紅書@ManyKartoffeln)
2026年5月4日,柏林地區法院刑事法庭就邵之霆_(Zhiting S.)_迷奸案進行第二次庭審。
旁聽席上幾乎坐滿了人。來的大多數是中國年輕女性——有從科隆趕來的,有從漢堡趕來的,也有專程飛來柏林的。記者席上坐着一名來自《taz》_(在德國柏林發行的一份左派獨立報刊)_的女士,這家報紙對當天開庭的案件相關的,基於Telegram華人群組的大規模迷奸案,持續跟蹤報道已逾一年。旁聽席上,幾位中國女性到場。有一位帶了幾張紙和一盒水彩筆,在開庭過程中,她用紅色水彩筆不斷寫下「中國男性有辱國格」;另幾位女性也畫了邵的速寫。此外,一位持有中國律師執照的女律師也來到了庭審現場。
庭審現場也有華人面孔的男性旁聽者。其中兩名男性的對話提及了那名已經畏罪自殺的嫌疑人,有人問:「如果你被抓了,你會自殺嗎?」
被告邵之霆走進法庭時戴着口罩,一直沒有摘下。他縮在被告席與牆壁的夾角,情緒始終平靜,沒有太大波動。為他辯護的兩名律師都是中年至中老年男性,非亞裔。他向法官表示自己不會德語,庭上有檢方配備的中德翻譯,為他進行實時互譯。

作者在旁聽席上畫下了邵之霆的速寫,其佩戴框架眼鏡,並用口罩遮掩了面部。(圖_吳娜/繪)
邵之霆,上海交通大學本科,北京大學醫學碩士,2021年秋抵達柏林,在夏里特醫學院攻讀博士,研究方向是侵襲性癌細胞。案發時32歲。
檢察方指控他利用這一醫學背景,在犯罪群組內為其他成員提供藥物指導——如何對受害女性下藥,用什麼藥,用多少量。此外,他還被指控在2019至2021年間,在中國境內對一名女性實施多次性侵。德國檢察方認為,兩項指控均在德國法律的追訴範圍之內。

據網絡公開資料,邵之霆於2018年被北京大學醫學部腫瘤學碩士項目錄取。(圖_網絡)
法官在描述案情時明確使用了「das Mädchen」_(這個女孩)_一詞,這意味着,在他的案件中,受害者有未成年女性。
檢察方陳述的手法包括:在飲料或水中加入大量冰塊以稀釋藥物的異味,以及將藥物摻入煙草,使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攝入。
法官還強調了「兜底條款」_(Auffangklausel/ Catch-All-Klausel)_的使用。德國《刑法典》經過2016年的重大改革,引入了「『不』即是『不』」原則,包括一個兜底條款:不需要證明暴力、威脅或受害者無力反抗,只需證明行為違背了對方「可識別的意願」。
庭審進行到第二個部分之前,法官詢問在場有沒有社會組織的代表;現場的旁聽者都表示是個人自發前來。隨後進入視頻物證和證人環節,轉為了不公開審理,旁聽者被請出了法庭。也有旁聽者猜測,邵之霆覺得來了太多旁聽的中國人,他希望此案轉為不公開審理。
這是邵之霆案自2026年3月中旬開庭以來的又一個庭審日。隨後5月18日和20日還有兩次庭審,預計5月中旬作出判決。

參與旁聽的另一位中國女性畫下的邵之霆案第二次庭審現場。(圖_小紅書@ManyKartoffeln)
這批案件的調查始於2024年下半年。法蘭克福警方陸續接獲多名受害者報案,並於當年11月逮捕了主犯之一張大鵬(Dapeng Zh.)。此後,對張大鵬數字設備的取證工作揭開了整張網絡的連接關係,案件版圖從法蘭克福延伸到慕尼黑、柏林,跨越大西洋後,落在洛杉磯的南加州大學校園。已知受害者大多是中國女性,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施害者都為中國男性。
邵之霆是這批案件中第四名走進法庭的被告。在他之前,三人已在德國不同城市相繼被判決。在他之後,洛杉磯還有一個人在等待宣判。
連接他們的是一個叫「德國老司機駕校」的Telegram群組,以及一套精心設計的犯罪語言。
暗語:犯罪系統的內部詞典
群組名稱叫「德國老司機駕校」,具有掩護性。表面上看起來像是某個興趣社群,內部則是一套完整犯罪信息交換體系的入口。
「開車」是這套語言的核心詞,意思是對失去意識的女性實施性侵。侵犯者自稱為「司機」。與之配套的詞彙還有:「加油」,指對目標女性下藥;「死豬」,指因藥物而失去意識的受害女性;「汽車」,指被選中的目標;「豪車」,指相貌出眾的目標;「私家車」,指侵犯者的伴侶。
群組核心成員是8名男性,其中6人在德國生活,1人在荷蘭,1人在美國加州。核心層之外還輻射多個關聯群組,規模最大的一個約有4500人,長期活躍、參與討論並分享內容的超過2000人。群組是私密的,只能通過邀請加入。
據《黑森新聞》[1]_(hessenschau)_對全案的深度報道,群組成員之間互相分享對女性下藥、實施侵害的經驗,交流獲取麻醉藥物的渠道,並在群內傳播犯罪影像。
法語中有一個詞,描述這種通過化學手段實施的性暴力:soumission chimique,直譯為「化學馴服」。
張大鵬:
在這個犯罪系統里,張大鵬是最早被逮捕的核心成員,也是這張網絡的組織者之一。
張大鵬在德國生活已逾二十年,案發時43至44歲。其本科就讀於哈爾濱某大學土木工程專業,2005年赴德,在圖賓根大學取得計算機學碩士學位,輔修工商管理。畢業後留在德國從事IT行業,最終任職於著名跑車製造商路特斯(Lotus),負責信息技術,住在黑森州大蓋勞地區,在德國置有房產。

據LinkedIn資料,「德國老司機駕校」Telegram群組的管理員張大鵬就職於路特斯汽車公司,為該企業的IT經理。(圖_網絡)
《新京報》梳理了張大鵬在網上留下的很多痕跡:當年德國華人圈流行在「萍聚社區」論壇上交流,張大鵬在那裏的賬號數據至今可查:註冊於2007年2月,發帖110條,回復1896條,在線時間累計2390小時——相當於將近100天。他活躍在技術版、攝影版、汽車版,回復問題,分享經驗。他還管理着一個攝影愛好者群組。2024年11月,他被捕的消息傳出後,有群友在群里驚問「真的是你嗎」,隨後這個群解散,有人另建了新群。
線上的活躍與線下的疏離之間,有一道始終存在的縫隙。《新京報》在案發後採訪到認識他的人,描述他在現實生活中比較沉默、冷淡,給人一種距離感。
根據庭審陳述,2020年,他在某色情網站上偶然點進了一條Telegram群組連結,由此進入這個犯罪世界。他開始活躍於相關群組,逐步成為核心管理者之一,在群組內部銷售藥物,提供劑量建議,散佈犯罪影像。
《taz》[2]在全案深度報道中寫道,當2024年法國女子吉澤爾·佩利科特_(Gisèle Pelicot)_遭多人迷奸案被歐洲媒體廣泛報道時,他在群組裏留下了一條消息:「哈哈,這樣的事我也想參與一次。」

2011年至2020年間,吉賽爾·佩利科特遭其前夫多米尼克·佩利科特(Dominique Pelicot)多次下藥,導致昏迷,並被前夫招募來的70餘名男子實施了強姦,期間拍下數千份影像證據。此案被稱為法國史上最大規模強姦案,2024年12月,多米尼克被判處最高刑期20年,其餘罪犯則被判3至15年有期徒刑。(圖_Getty Images/ AFP/ CLEMENT MAHOUDEAU)
根據法蘭克福地區法院判決書,張大鵬從2021年就開始性侵身邊的女性,包括朋友、鄰居和同事。
《黑森新聞》的報道記錄了他早期作案的一個案例——那時他的目標尚不限於中國女性。他以沙發客身份借住於一名獨自帶着11個月大嬰兒的女性家中,那名女性正在對外出租自己的公寓。他送給她一顆摻有安眠藥的巧克力。據法院認定,他對她實施侵害長達數小時,期間不斷追加麻醉藥物以防她醒來,令她處於具體的生命危險之中。嬰兒中途醒來,他給嬰兒餵了奶,然後繼續實施侵害。事後,他在群組裏用暗語寫道,他「駕駛了一輛大型外國車」。這名女性是從警察那裏,才得知自己遭到了強姦。
2024年起,他將作案範圍轉向陌生人,選擇的入口是華人之間的租售房市場。在那裏,同語言、同文化背景帶來一種默認的信任感。
他在中文社交平台小紅書和微信上,尋找在大法蘭克福地區發佈房源的中國女性,偽裝成女性賬號與對方取得聯繫,約好看房時間後獨自上門作案。黑森州警方於2024年9月的聯合通報顯示,他接觸的房源類型包括出租房、出售房,以及沙發客式的臨時住宿。
2024年1月至11月被捕前,他在法蘭克福、曼海姆、格丁根共留下四起報案記錄,受害者均為中國女性,年齡在19至33歲之間。這四名受害者在意識恢復後向警方報案,成為整個偵查鏈條的直接起點。
被捕時,警方在他的電子設備上發現了大量性侵視頻。據《taz》報道,設備上的圖片文件數量逾千萬張,其中包括最嚴重程度的性暴力內容。
2024年9月,黑森州警察局以中、英、德三種語言同時發佈警情通告,呼籲年輕中國女性警惕一名極可能是中國籍的連環強姦嫌疑人。這在德國警方的日常工作中極為罕見。通告發出後,消息在德國華人社群中迅速擴散。

2024年9月,黑森州警察局以中、英、德三種語言同時發佈警情通告,呼籲年輕中國女性警惕一名極可能是中國籍的連環強姦嫌疑人。(圖_網絡)
2025年10月,法蘭克福地區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方提起22項罪名,包括謀殺未遂、特別嚴重強姦、危險傷害、傳播暴力色情內容,以及非法經營麻醉品和藥品。庭審期間,張大鵬對絕大多數指控作出承認,檢察官要求判處無期徒刑。
2026年2月7日,法蘭克福地區法院對張大鵬作出14年有期徒刑的宣判,外加對其刑滿後「預防性羈押」(Sicherungsverwahrung),每名受害者須獲得五位數歐元賠償。預防性羈押是德國法律中獨立於刑期的一項制度:刑滿後,若法院評估認定當事人仍對社會構成危險,可繼續將其關押,並定期重新評估,理論上可無限期延續。辯護方已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判決尚未生效。

在庭審現場,張大鵬使用紅色T恤遮擋面部。(圖_Jürgen Mahnke/BILD Fotoservice)
張大鵬的案件是這張網絡里最先進入司法程序的。在對他數字設備的取證過程中,調查人員找到了通向另外幾個人的線索。
蔣中懿:戀人關係內的侵害
張大鵬被捕約三周後,調查人員循着數字取證的線索,找到了下一個人。
蔣中懿(Zhongyi J.),留學生,案發時28歲,在慕尼黑修讀碩士。他與受害者同住一棟樓,後來發展為戀人關係,兩人之間也有過正常的性關係。從外部看,這是一段普通的海外留學生戀情——同語言,同文化,生活半徑高度重疊。

2026年4月,蔣中懿接受庭審現場。(圖_Theo Klein/ BILD)
2024年,蔣中懿多次將強效鎮靜藥物混入受害者的飲品,在其失去意識後實施侵害,全程拍攝記錄。受害者一無所知。2024年11月下旬,警方循着數字取證的線索找到他的住所,破門而入時,受害者正睡在他身邊。據《taz》報道,在那幾小時前,他剛剛對她實施了侵害。
受害者此後在法庭上得知了事件經過。當犯罪視頻在法庭上播放時,她「完全難以置信」。此前她與蔣中懿有過雙方同意的性關係,她完全不知道還有另一段被侵犯的歷史與那段關係並行存在。
庭審自2026年2月初在慕尼黑地區法院舉行,歷時17個庭審日。
檢察方的指控核心,是藥物對受害者生命構成的威脅。蔣中懿使用的是通常只在手術室使用的麻醉藥物。在醫院環境下,患者使用這類藥物時,須連接監測血壓、血氧、心率的儀器,並由麻醉師全程監護。蔣中懿在自己的學生公寓裏使用這些藥物,有時甚至在受害者失去意識後獨自離開。庭審中出具證詞的麻醉師指出,他的用藥存在過量情況。
檢察方因此提起七項謀殺未遂指控,最終法庭認定其中兩項成立。錄像證據顯示,在這兩次侵害中,一次持續時間超過兩個半小時,另一次超過三個半小時。
蔣中懿與張大鵬交流甚密。從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兩人在Telegram上往來消息超過2000條,內容包括藥物使用的效果討論,以及他對自己犯罪經過的詳細描述。
與此同時,他還在不同群組持續發消息尋找新的目標。法官當庭宣讀了其中的內容,他以群組暗語寫成:「歐洲全能老司機尋找汽車」,將消息發到至少四個群組。
庭審第10日,法官科彭萊特納_(Markus Koppenleitner)_在開庭五個小時後,直接向蔣中懿發問:他對第一名受害者是否感到厭倦了?翻譯傳達了他用中文給出的回答:不,從未厭倦。法官隨即讓人取來案卷,當庭宣讀了蔣中懿在不同群組裏發送的消息——這些證據顯示,蔣中懿在與受害者保持戀人關係的同時,還在持續尋找新的目標。蔣中懿對此沉默,沒有回答。
2026年4月,慕尼黑地區法院宣判蔣中懿獲刑11年3個月,罪名包括兩項謀殺未遂、六項特別嚴重強姦。
檢察方要求判處無期徒刑,並附加預防性羈押。科彭萊特納法官解釋了為何未予採納:被告年輕,沒有前科,庭審中部分認罪,並已向受害者支付2萬歐元賠償。法官也承認,11年3個月的量刑「偏低」,不過他同時表示,預防性羈押的法律條件也已經具備,將在刑滿後另行評估是否啟動。

蔣中懿在庭審現場,試圖用紙質文件遮掩面部。(圖_Malin Wunderlich/dpa)
宣判結束前,科彭萊特納還提及法國佩利科特案,他稱:「這不是法國現象,也不是中國現象,而是德國和全球共同面對的問題。」他還說了一句被德國媒體反覆引用的話:「我們在這裏進入了法律的無人區。」他解釋稱,這類案件此前既無聯邦最高法院先例,也從未有重罪法庭處理過同類案情,法官們不得不一遍遍看那些錄像,在沒有任何參照的情況下作出判斷。
負責調取證據的一名女性調查人員曾出庭作證,她說那些視頻是「她這輩子見過最糟糕的東西」。
蔣中懿是張大鵬被捕後第一個被牽出的人。但對張大鵬數字設備的取證還在繼續,更多名字隨之浮現。
周同:受害者文件夾
周同_(Tong Z.)_1999年生於中國,15歲隻身赴德就讀寄宿中學,後在柏林修讀機械工程,案發時25歲,在德已生活約十年。
從外部看,他是一個在德國長大的中國年輕人,在柏林讀機械工程,在約會軟件上認識新朋友,與鄰居有日常來往,沒有什麼讓人警覺的跡象。
但在Telegram上,他有另一個身份。他的顯示名稱是「白天是上帝,晚上是魔鬼」——這句話後來出現在柏林地區法院的判決書里。
據《黑森新聞》引述柏林地區法院判決書,從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他與張大鵬在Telegram上往來消息超過2000條。他在那些消息里描述自己的犯罪經過,並寫下心理反應:當受藥物影響的受害者出現抵抗時,他的興奮感隨之增加。他還在消息里寫道:「不能讓她醒過來。」
他在約會中對女性下藥並全程錄像;他在鄰居的浴室里安裝隱藏攝像頭,拍攝她如廁和洗澡。據柏林地區法院認定,他在個人電腦里為每一名受害者建立了單獨的文件夾,其中一個文件夾名叫「床墊上的女人」。
據《taz》報道,他在約會平台上認識的一名受害者有輕度身體和智力障礙,柏林地區法院在判決書中描述她「像孩子一樣天真輕信」。
周同在Telegram消息里對張大鵬講,他一共侵害了18名女性。法院最終認定的受害者只有9人。據法院陳述,這些受害者都是在警察詢問時,才知道自己經歷了什麼。
2024年12月,柏林刑事調查局收到黑森州刑警局的線索,隨即多次搜查他的住所。警方在現場發現了避孕套、女性內衣、注射器和藥物,床下抽屜里藏有兩板安眠藥,數字設備上提取的數據量超過2TB。
2025年夏,周同在柏林地區法院受審。庭審中,他對所有指控全部認罪。他在庭上說:「我對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非常後悔,我真誠地道歉。在法庭上看那些視頻非常痛苦,我感到無比羞恥。」

周同在庭審現場,使用深色外套遮蓋面部。(圖_Olaf Wagner/BILD Fotoserver)
2025年8月,柏林地區法院判處周同5年9個月監禁,涉及針對9名受害者的13項罪行,罪名包括強姦及侵犯個人私密領域。
這個數字讓很多人感到難以接受。13項罪行、受害者包括一名有智力障礙的女性、作案記錄橫跨近兩年——最終換來的是不足六年的判決。判決宣佈後,多家德國媒體和法律觀察人士公開提出質疑。不過目前沒有報道顯示檢察方就此提出上訴。
就在德國的判決陸續作出的同時,這張網絡的另一條線索已經越過了大西洋,觸及美國加州的大學校園。
翁偲喆:大洋彼岸的同一張網
2025年1月,德國聯邦刑事調查局向洛杉磯市警察局發出情報通報,指認了一名曾在德國活動的群組成員。
被指認的人叫翁偲喆(Sizhe Weng),英文名Steven,1995年生,中國公民,2021年起在南加州大學_(USC)攻讀博士,同時擔任助教。南加州大學的校園記錄顯示,他是一名正常的在讀學生,有固定的教學職責,沒有任何公開的異常記錄。洛杉磯警察局(LAPD)副局長艾倫·漢密爾頓(Alan Hamilton)_在記者會上專門提到這一點:正因為他擔任助教,警方相信可能還有更多受害者。

翁偲喆在南加州大學維特比工程學院(USC Viterbi School of Engineering)的網站頁面,顯示其為電子工程博士生。(圖_網絡)
洛杉磯警察局在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2025年8月28日,翁偲喆在洛杉磯被捕,警方同步搜查了他的住所。據ABC7洛杉磯[3]_(ABC7 Los Angeles,為南加州主流電視台)_報道,警方在其住所發現的證據可追溯至2021年,涉及多名受害者,其侵害行為持續至2025年。
根據洛杉磯郡檢察官辦公室的指控,他在2021至2024年就讀南加州大學博士期間,對至少三名女性在食物或飲料中摻入麻醉藥物,趁其失去意識後實施性侵。他面臨八項重罪指控,涉及以藥物或麻醉手段實施的多種形式性暴力,包括強姦及其他性侵罪行。
2025年9月2日,他在法庭上對所有指控不認罪,被無保釋金羈押。案件目前仍在審理,尚未宣判。若所有罪名成立,他將面臨25年至無期徒刑,外加56年刑期,並須終身登記為性罪犯。
洛杉磯郡檢察長內森·霍克曼_(Nathan Hochman)_宣佈起訴時,呼籲潛在受害者出面,並提供了洛杉磯警察局劫盜及謀殺組的聯繫方式。警察局副局長漢密爾頓在記者會上展示了翁偲喆的照片。

洛杉磯警察局副局長漢密爾頓在記者會上展示了翁偲喆的照片。(圖_Los Angeles Times)
南加州大學也發表聲明,稱學校已採取措施禁止翁偲喆進入校園,並正在配合警方調查。
在這批案件中,受害者因藥物遺忘機制而無法舉報的情形,已反覆出現。她們不知道自己是受害者,自然也無從報案。翁偲喆案是這個困境在大西洋彼岸的重演。
順行性遺忘:藥物如何製造不知情
苯二氮䓬類藥物_(Benzodiazepines)_具有一種被稱為「順行性遺忘」的神經效應:藥物干預大腦將短期經歷轉化為長期記憶的機制,使服藥者在意識恢復後對藥效期間的經歷毫無記憶。受害者能感知到的,只是隨後出現的身體症狀,如疲倦、頭痛、身體異常,而這些症狀通常會被誤認為是生病或過度勞累。
這個機制,在這張犯罪網絡里被精確利用。
慕尼黑庭審記錄顯示,蔣中懿使用的藥物劑量超過安全標準五至十倍。他通過在飲料中摻藥、以浸有麻醉劑的棉布捂住受害者口鼻等方式施藥,期間受害者多次出現呼吸暫停。錄像證據顯示,在兩次侵害中,受害者的舌頭向後滑落阻塞氣道,而他沒有停下來,並兩次在受害者失去意識時獨自離開公寓。科彭萊特納法官在宣判時說:「她能活下來,在所有案件中都是極大的幸運。」

苯二氮䓬類藥物常用作抗癲癇藥和抗焦慮藥。臨床常用藥物包括地西泮、艾司唑侖、阿普唑侖等。(圖_網絡資料)
這個機制還造成了統計層面難以彌合的證據缺口。周同在Telegram消息里自稱侵害了18名女性,但正式起訴的被害人為9人。可能有更多受害者從未舉報,至今仍將當時的身體異常理解為一次普通的不舒服。
柏林受害者支持機構Lara的心理學家夏洛特·希爾茨_(Charlotte Hirz)_在蔣中懿案判決後說:「現在進入公眾視野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她指出,這類犯罪大量發生在親密關係或熟人環境中,受害者因為毫不知情,無從舉報。
群組成員對這個機制的後果並非不知情。蔣中懿在庭上陳述,群組內曾有成員提到,深圳有一名女性因此死亡。他說他以為那只是個例外。
那名在深圳死亡的女性,沒有出現在任何判決書里。
破案:一次跨國執法合作
德國警方在這批案件上獨立偵查了約十個月。最初的報案分散在法蘭克福、格丁根、曼海姆三地,均為張大鵬的作案地點。各地起初獨立立案,後移交法蘭克福警察局主辦,再升格由黑森州刑偵局牽頭。
但偵查遭遇了一道結構性障礙:嫌疑人通過微信和小紅書與受害者建立聯繫、約定見面,而德國警方既無法直接獲取這兩個中文平台的賬號和通訊數據,也缺乏獨立解讀的語言能力。
據《新京報》報道,2024年9月底,中國駐法蘭克福總領館在例行警務交流中得知了這批案件,隨即主動約見案件主辦方,提出合作框架,並聯繫 中共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協調國內警方介入。
2024年11月14日上午,中國警方將經技術核查的關鍵線索通過雙邊渠道遞交德方。當天下午,黑森州刑偵局在勞恩海姆_(Raunheim)一家汽車公司內,當場逮捕了正在工作的張大鵬。德國檢察官多米尼克·米斯(Dominik Mies)_事後表示,警方在「創紀錄的時間內」完成了DNA比對。從中方遞交情報到嫌疑人落網,中間只隔了半天。

2024年11月15日,中國駐法蘭克福總領館發文,通報此前法蘭克福領區接連發生的針對中國女性強姦案告破,43歲中國籍嫌犯(即張大鵬)落網。(圖_網絡)
黑森州刑偵局次日致函中國總領館,感謝其「迅速傳遞了極其重要的信息和良好的合作」。
張大鵬的落網,成為揭開更大犯罪網絡的起點。警方對他的電子設備進行數字取證,使得「德國老司機駕校」核心群組的通訊記錄進入調查視野,包括成員身份、藥物流通渠道、影像交換記錄,以及成員之間往來的地理分佈信息。
德國警方隨後擴大抓捕行動:張大鵬被捕約三周後,蔣中懿在慕尼黑被捕,警方破門而入時受害者正睡在他身邊。同年12月,柏林刑事調查局收到線索,周同隨後被捕。此後,邵之霆也被鎖定。另有一名核心成員據稱在抓捕行動啟動後自殺身亡,未及受審。2025年1月,德國聯邦刑事調查局將線索傳遞至洛杉磯,同年8月28日,翁偲喆被捕。
同一次數字取證,觸發了分佈在歐洲和北美的多條並行司法程序。它也揭示了跨國數字犯罪偵查的一個現實:犯罪網絡可以在加密通訊的掩護下跨國擴展,但一旦其中一個節點的數字設備被打開,整張網的連接關係便可能一併呈現。
司法爭議:同一張網,多套邏輯
這批案件橫跨德國和美國,同一個犯罪網絡的不同成員,因為受審法院不同,或案發地點不同,面對的是截然不同的法律邏輯。
爭議最大的,是德國三個法院給出的三個結果。
張大鵬獲刑14年、蔣中懿獲刑11年3個月、周同則獲刑5年9個月。三個案件,同一個法律體系,卻獲得三個差距懸殊的結果。
慕尼黑法官承認給予蔣中懿11年3個月的量刑「偏低」,卻仍做出了這個判決。他的理由是:被告年輕,初犯,部分認罪,已賠償受害者。這是德國刑法的一貫邏輯:刑罰的目標之一是幫助罪犯回歸社會,初犯和認罪態度會帶來實質性的減刑。
批評者的問題是:當犯罪涉及系統性預謀、精確的藥物知識、且為長期反覆實施,而受害者因藥物遺忘效應完全無法保護自己,「年輕」和「初犯」是否仍然應該帶來同樣分量的減刑?這個問題,目前在德國法律界沒有統一答案。
周同獲刑5年9個月的爭議更大。共13項已認定罪行、受害者涵蓋身心障礙人士,不足六年的判決讓許多人難以接受。但判決宣佈後,目前沒有報道顯示檢方提出上訴。
法官科彭萊特納在宣判時說:「我們進入了法律的無人區。」這句話的另一面是:這批判決本身,正在為德國處理此類案件建立參照體系。它們的結果不同,也在於法院此前從未面對過這類犯罪,每一個判決都在摸索。
德國與美國的判決放在一起看,差距更為直觀。同一張網絡,因為在哪裏被捕,刑期可以相差五十年。
如果檢方提出的全部罪名最終成立,翁偲喆在洛杉磯面臨的刑期上限[4]是25年至終身監禁(25 years to life),外加56年有期徒刑,並且將終身登記為性犯罪者(register as a sex offender for life)。這個數字已超出任何人的壽命。加州的邏輯是:每項罪名獨立計算,結果疊加,確保慣犯無法在有生之年出獄。德國刑法的邏輯是另一套:刑期與罪責相稱,保留罪犯回歸社會的可能。兩種邏輯各有立場,但結果是:同一張網絡的成員,僅因在哪個國家被捕,可能面臨從5年9個月到理論上終身監禁的量刑差距。
邵之霆案還帶出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德國有沒有權力追訴他在中國的犯罪?
檢察方同時起訴了他在德國參與群組的行為,以及他在中國境內的性侵行為。但德國法律對境外犯罪的管轄權有嚴格限制,他在中國的行為在中國既未被舉報也未被起訴,德國法院是否有權追訴,是真實的法律爭議。如果最終認定德國無權管轄他在中國的行為,這意味着類似情形的人,可以以「境外無法追訴」為由減輕在德國的指控。邵之霆案的判決結果,將成為此後類似案件的參照。
所有判決之外,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被觸碰:群組裏那2000個人。
目前所有判決針對的都是親手實施犯罪的人。群組裏長期活躍、比較劑量、分享影像、互相討論的超過2000名成員,尚未受到系統性追查。他們是否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共謀,如何界定,目前沒有答案。
這大概是這批案件在法律層面留下的最大懸而未決的問題。
2026年5月,邵之霆的案件仍在審理,判決預計於5月中旬作出。翁偲喆在洛杉磯等待宣判。張大鵬的上訴仍在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等待審查。
那個群組裏的其他2000人,還沒有受到任何追問。
參考資料
[1] https\://www.hessenschau.de/panorama/frauen-betaeubt-und-gefilmt-serienvergewaltiger-in-frankfurt-angeklagt-v1,anklage-vergewaltigung-100.html
[2] https\://taz.de/Sexualisierte-Gewalt/!6164544/
[3] https\://abc7.com/post/sizhe-weng-arrest-usc-grad-student-accused-drugging-raping-3-women-several-years/18013679/
[4] https\://da.lacounty.gov/media/news/usc-phd-graduate-charged-multiple-drug-facilitated-sexual-assaults-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