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在對等關稅案的異議中拋出了重磅炸彈!
他字字珠璣,直擊要害。
「無論是法律條文還是憲法,都沒有提供判決總統敗訴的依據。」
「國會授權總統『監管進口』。在整個美國歷史上,『監管進口』的權限一直被理解為包括對進口商品徵收關稅的權力。」
「當國會頒佈該法案時,這一短語的含義已毋庸置疑。就在那之前不久,尼克遜總統基於同樣的法律措辭所徵收的高調關稅才剛剛獲得支持。」
「因此,總統所依據的法律授權他徵收本案中涉及的進口關稅。」
「由於憲法賦予國會的許多權力並不涉及『非授權原則』(nondelegation doctrine),因此國會可以將許多權力的執行下放給總統。」
「自建國以來,國會一直反覆這樣做,而且得到了本法院的認可(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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