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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書網已死 但它不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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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感謝裁判文書網的誕生,認為它是中國法治進程的一次躍進性革命。首先,裁判文書網成為了全民普法的活教材。它使得冰冷抽象的法條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走入尋常百姓家,公眾得以窺見司法運作的邏輯。裁判文書網的公開,為公眾提供了權威、完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說理。這種公開本身就是一種最有效的法制教育,能夠培養公民的規則意識。裁判文書網也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智能引擎並統一裁判尺度。對於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學者而言,裁判文書網是無可替代的工具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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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想在裁判文書網上檢索最新的類案,結果輸入關鍵詞,發現2025年的類案少得可憐,檢索出來大都是撤訴裁定書,或者是極為簡單、幾百字的判決書。

曾經被譽為司法陽光工程的平台,如今卻像一座空蕩的檔案館:門開着,內容卻在悄然蒸發。

這不僅僅是我的個人感受,是所有法律人共同的感觸。

裁判文書網於2013年上線,文書公開數量逐年增加。

2019年更是公開了近2000萬的文書,2020年有1800萬,2021年也有1600萬。

可是到了2024年和2025年,公開文書的數量僅有750萬左右。

CDT檔案卡

標題:裁判文書網已死

作者:mosa

發表日期:2026.2.5

來源:微信公眾號-裁判文書網

主題歸類:裁判文書網

CDS收藏:公民館

版權說明: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國數字時代僅對原作進行存檔,以對抗中國的網絡審查。詳細版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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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感謝裁判文書網的誕生,認為它是中國法治進程的一次躍進性革命。

首先,裁判文書網成為了全民普法的活教材

它使得冰冷抽象的法條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走入尋常百姓家,公眾得以窺見司法運作的邏輯。

裁判文書網的公開,為公眾提供了權威、完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說理。

這種公開本身就是一種最有效的法制教育,能夠培養公民的規則意識。

裁判文書網也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智能引擎並統一裁判尺度。

對於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學者而言,裁判文書網是無可替代的工具庫。

律師在代理案件時通過檢索類案來預判風險;

法官在審理疑難案件時參考在先判決,確保同案同判;

學者能從中發掘司法實踐的真實邏輯,推動理論與實務的互動。

可以說,裁判文書網它極大的降低了法律工作的信息成本,提升了專業效率、精準度。

裁判文書網也成為倒逼司法公正的無形監督。

文書上網意味着法官的每一次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邏輯推理都將_接受同行與歷史的審視。

這種壓力迫使法官更加審慎負責的寫每一份文書。

這種來自公開的倒逼機制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不可或缺的一環。

03

然而,理想豐滿,現實骨感。

文書數量的銳減並非簡單的開倒車,而是_多重複雜矛盾交織下的必然調整。

首先,我們國家海量公開文書和私隱保護之間的艱難平衡。

這個困局非常直觀。

打官司對當事人而言,尤其是家事糾紛、商業醜聞或者個人不幸,都不是光彩的事。

儘管採取了匿名化處理,也會在高度互聯的信息社會,結合特定的案情、時間等要素對號入座,風險依然存在。

近年來,因裁判文書泄露個人信息引發的歧視、詐騙案件時有發生。

但是,如果為了保護過度而隱去各種信息,又會使文書喪失研究價值,公開意義大打折扣。

所以,如何在保護和公開之前劃定合理界限,是亟待解決的技術和倫理難題。

其次,法官不堪重負的現實衝突。

文書上網工作,多數法院最終落在承辦人頭上。

在案多人少的常態下,法官處理辦理日常工作之外,還要承擔着額外的文書上網工作的格式調整、敏感信息篩選、去掉私隱等工作。

在結案高峰期,連軸轉核心工作都忙活不完,龐大的工作量讓其難以兼顧。

司法資源有限,他們只能選擇性的公開。

第三,最高法推行培養精品化案例的導向全面公開文書出現路徑分野。

當前,最高法正在大力推行指導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庫的建設,強調發佈這種具有典型性、指導性的精品案例。

這也是標誌着司法公開的思路從追求數量轉重轉而注重質量。

政策導向使得公開文書的數量規模要求降低,裁判文書網的價值也慢慢的打折扣。

第四,目前數據安全、數據孤島的治理挑戰嚴峻。

裁判文書網蘊含着巨大的數據價值,可用於社會研究、法學研究等,但同時它的安全風險也日益劇增。

如何防止數據被惡意爬取、濫用是在資訊時代的一個新的挑戰。

04

最後,談談我的觀點。

我認為司法公開應該邁向更務實、更精細化的新階段。

首先,要繼續加大裁判文書上網力度。

雖然現在案例庫和指導性案例質量很高。

但數量少,而且多是聚焦在重大疑難案件

而普通百姓關心的物業糾紛、勞動爭議、小額借貸等常常被排除在外。

法治的進步不能只靠精品的櫥窗,還要需要日常貨架的透明。

其次,推行「分層分類」的精細化公開策略。

可依據案件類型、社會影響、法律價值等標準,明確「強制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的界限。

例如,對涉及公共政策、具有普遍法律指導意義的判決,必須全文公開;

對涉及未成年人、家事私隱等特定類型的案件,則嚴格限制公開範圍。

第三,應該設立專職的司法公開崗,將文書公開工作從法官職責中剝離出來。

同時要推廣研發脫敏系統,用技術替代人工進行私隱的修正或者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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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書網不該「死去」,而應回歸初心:不是擺設,而是陽光。

當一份判決因「怕麻煩」而鎖進檔案櫃,被遮蔽的不只是文字,更是法治的光。

願我們守護的,不僅是法律條文,更是那份敢於公開、經得起審視的司法勇氣。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微信公眾號-裁判文書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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