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前兩天,我想在裁判文書網上檢索最新的類案,結果輸入關鍵詞,發現2025年的類案少得可憐,檢索出來大都是撤訴裁定書,或者是極為簡單、幾百字的判決書。
曾經被譽為司法陽光工程的平台,如今卻像一座空蕩的檔案館:門開着,內容卻在悄然蒸發。
這不僅僅是我的個人感受,是所有法律人共同的感觸。
裁判文書網於2013年上線,文書公開數量逐年增加。
2019年更是公開了近2000萬的文書,2020年有1800萬,2021年也有1600萬。
可是到了2024年和2025年,公開文書的數量僅有750萬左右。
CDT檔案卡
標題:裁判文書網已死
作者:mosa
發表日期:2026.2.5
來源:微信公眾號-裁判文書網
主題歸類:裁判文書網
CDS收藏:公民館
版權說明: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國數字時代僅對原作進行存檔,以對抗中國的網絡審查。詳細版權說明。
02
我始終感謝裁判文書網的誕生,認為它是中國法治進程的一次躍進性革命。
首先,裁判文書網成為了全民普法的活教材。
它使得冰冷抽象的法條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走入尋常百姓家,公眾得以窺見司法運作的邏輯。
裁判文書網的公開,為公眾提供了權威、完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說理。
這種公開本身就是一種最有效的法制教育,能夠培養公民的規則意識。
裁判文書網也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智能引擎並統一裁判尺度。
對於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學者而言,裁判文書網是無可替代的工具庫。
律師在代理案件時通過檢索類案來預判風險;
法官在審理疑難案件時參考在先判決,確保同案同判;
學者能從中發掘司法實踐的真實邏輯,推動理論與實務的互動。
可以說,裁判文書網它極大的降低了法律工作的信息成本,提升了專業效率、精準度。
裁判文書網也成為倒逼司法公正的無形監督。
文書上網意味着法官的每一次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邏輯推理都將_接受同行與歷史的審視。
這種壓力迫使法官更加審慎負責的寫每一份文書。
這種來自公開的倒逼機制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不可或缺的一環。
03
然而,理想豐滿,現實骨感。
文書數量的銳減並非簡單的開倒車,而是_多重複雜矛盾交織下的必然調整。
首先,我們國家海量公開文書和私隱保護之間的艱難平衡。
這個困局非常直觀。
打官司對當事人而言,尤其是家事糾紛、商業醜聞或者個人不幸,都不是光彩的事。
儘管採取了匿名化處理,也會在高度互聯的信息社會,結合特定的案情、時間等要素對號入座,風險依然存在。
近年來,因裁判文書泄露個人信息引發的歧視、詐騙案件時有發生。
但是,如果為了保護過度而隱去各種信息,又會使文書喪失研究價值,公開意義大打折扣。
所以,如何在保護和公開之前劃定合理界限,是亟待解決的技術和倫理難題。
其次,法官不堪重負的現實衝突。
文書上網工作,多數法院最終落在承辦人頭上。
在案多人少的常態下,法官處理辦理日常工作之外,還要承擔着額外的文書上網工作的格式調整、敏感信息篩選、去掉私隱等工作。
在結案高峰期,連軸轉核心工作都忙活不完,龐大的工作量讓其難以兼顧。
司法資源有限,他們只能選擇性的公開。
第三,最高法推行培養精品化案例的導向和全面公開文書出現路徑分野。
當前,最高法正在大力推行指導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庫的建設,強調發佈這種具有典型性、指導性的精品案例。
這也是標誌着司法公開的思路從追求數量轉重轉而注重質量。
政策導向使得公開文書的數量規模要求降低,裁判文書網的價值也慢慢的打折扣。
第四,目前數據安全、數據孤島的治理挑戰嚴峻。
裁判文書網蘊含着巨大的數據價值,可用於社會研究、法學研究等,但同時它的安全風險也日益劇增。
如何防止數據被惡意爬取、濫用是在資訊時代的一個新的挑戰。
04
最後,談談我的觀點。
我認為司法公開應該邁向更務實、更精細化的新階段。
首先,要繼續加大裁判文書上網力度。
雖然現在案例庫和指導性案例質量很高。
但數量少,而且多是聚焦在重大疑難案件。
而普通百姓關心的物業糾紛、勞動爭議、小額借貸等常常被排除在外。
法治的進步不能只靠精品的櫥窗,還要需要日常貨架的透明。
其次,推行「分層分類」的精細化公開策略。
可依據案件類型、社會影響、法律價值等標準,明確「強制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的界限。
例如,對涉及公共政策、具有普遍法律指導意義的判決,必須全文公開;
對涉及未成年人、家事私隱等特定類型的案件,則嚴格限制公開範圍。
第三,應該設立專職的司法公開崗,將文書公開工作從法官職責中剝離出來。
同時要推廣研發脫敏系統,用技術替代人工進行私隱的修正或者替代。
05
裁判文書網不該「死去」,而應回歸初心:不是擺設,而是陽光。
當一份判決因「怕麻煩」而鎖進檔案櫃,被遮蔽的不只是文字,更是法治的光。
願我們守護的,不僅是法律條文,更是那份敢於公開、經得起審視的司法勇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