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舒生
崇禎十七年,李自成兵臨北京。紫禁城內,崇禎帝揮劍砍向長平公主,留下那句痛徹心扉的吶喊:「若何為生我家!」彼時朝堂之上,曾充斥着「陛下聖明」「四海昇平」的頌詞,可當危機降臨,那些歌功頌德者或逃或降,無一人願為「聖明」君主殉國。
三百年後,漢娜・阿倫特在耶路撒冷審判席前,目睹了納粹戰犯艾希曼的平靜。這個雙手沾滿猶太人鮮血的劊子手,竟宣稱自己只是「齒輪系統中的一環」,所作所為皆符合「職責要求」。阿倫特由此提出「平庸之惡」——當個體放棄獨立思考,將自己完全交付給權力,諂媚與服從便會成為集體無意識的選擇。
歌功頌德從來不是簡單的言語討好,而是一種深入骨髓的奴性流露。它像一層厚厚的塵埃,覆蓋在權力機器之上,讓監督失靈,讓批判失聲。問題是:當一個社會把諂媚當作智慧,把批判當作叛逆,自由民主的種子又能在何處生根?
歌功頌德的本質
明嘉靖年間,首輔嚴嵩以「青詞」諂媚皇帝,將「嘉靖」二字拆解為「家家皆淨而無財用」的諷刺,竟被贊為「聖意洞察」。為博帝王歡心,嚴嵩父子大肆斂財、排除異己,朝堂之上「無敢言時政者」。這種極致的諂媚,換來了二十年權傾朝野的富貴,卻讓大明王朝在頌歌聲中一步步走向崩塌。
黃宗羲在《原君》中尖銳批判:「後之為人君者,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歌功頌德者恰恰是這種「大私」體制的幫凶。他們明知帝王之過,卻選擇用謊言粉飾太平,本質上是用人格換取私利,用尊嚴兌換苟安。
這種自輕自賤並非中國獨有。羅馬帝國晚期,元老院議員們對着暴君尼祿山呼「奧古斯都」,即便他縱火焚燒羅馬城、殘殺無辜,仍有文人寫下「神聖之火淨化寰宇」的頌詩。這些曾經維護共和制度的貴族,為何淪為暴君的附庸?答案或許就藏在人性的弱點裏。
趨利避害是生物本能,可當這種本能凌駕於良知之上,人便不再是獨立的個體,而是權力的附屬品。歌功頌德者常以「識時務者為俊傑」自辯,卻忘了孟子所言「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底線。他們看似聰明,實則做了最愚蠢的選擇。
魯迅曾尖銳地指出,中國歷史上只有兩個時代:「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歌功頌德者,正是主動擁抱後一種時代的人。他們以為換取了苟安,卻不知奴隸的安穩從來都是暫時的。當權力失去約束,諂媚者終將成為權力失控的第一批犧牲品。
人格是公民身份的基石。一個連自己人格都不珍視的人,如何能承擔起監督權力、守護民主的責任?當歌功頌德成為社會主流,人們會逐漸習慣「上級永遠正確」的邏輯,將獨立思考視為危險,將批判精神視為異端。這種精神上的自我閹割,比制度上的禁錮更難打破。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中區分了兩種人:自由人與奴隸。他認為,自由人的特徵在於「能夠為自己而活」,而奴隸則「為他人而活」。
歌功頌德者自願選擇了後者。他們將自己的判斷力、尊嚴和獨立性,作為貢品獻上了權力的祭壇。
從公民到臣民的沉淪
公元前509年,羅馬人推翻王政建立共和,設立元老院與執政官相互制衡。彼時的羅馬貴族以「公民」自居,敢於對權力說「不」:當執政官凱撒試圖獨裁,布魯圖斯等人挺身而出,用匕首捍衛共和制度。即便在凱撒死後,元老院仍堅持「權力不可獨斷」的原則,這種公民意識成為羅馬共和的精神支柱。
可到了羅馬帝國時期,一切都變了。皇帝屋大維被尊為「奧古斯都」,元老院淪為橡皮圖章,議員們爭相獻上最肉麻的頌詞。有議員為討好皇帝,竟提議將皇帝的生日定為「神聖日」,將皇帝的雕像立在每一座神廟。曾經的公民精神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臣民」心態:只知服從,不知監督;只懂感恩,不懂問責。
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寫道:「公民意識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培育的。它要求每個人都明白,自己不僅是國家的主人,更是權力的監督者。」歌功頌德者恰恰背叛了這種公民身份,他們主動將自己從「主人」降為「僕人」,將權力從「受託者」抬為「統治者」。
這種背叛在中國歷史上表現得尤為深刻。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追溯:「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從「天下為主」到「君為主」的轉變,背後正是歌功頌德者的推波助瀾。他們用「君權神授」「天子聖明」的謊言,將君主神化,將民眾馴化,讓「臣民」身份根深蒂固。
公民與臣民的邊界,究竟在哪裏?不在於是否服從法律,而在於是否擁有批判權力的勇氣;不在於是否熱愛國家,而在於是否敢於指出國家的不足。歌功頌德者混淆了「愛國」與「愛權力」的區別,將對權力的批判等同於對國家的背叛。這種認知上的謬誤,讓無數人在「忠君」的名義下,放棄了公民的責任。
當一個社會的大多數人都甘願做臣民,自由民主便成了無源之水。就像羅馬共和的覆滅,不是因為外敵入侵,而是因為內部公民精神的消亡。沒有公民的監督,權力必然走向濫用;沒有公民的批判,制度必然走向僵化。這是歌功頌德的必然後果。
在中國歷史上,明清時期的「文字獄」與「頌聖文化」形成了鮮明對比。一面是因言獲罪的恐怖,一面是鋪天蓋地的諛詞。
這種環境下,真正的思想者噤若寒蟬,而「歌德派」則如魚得水。明代思想家李贄曾辛辣諷刺:「今之學者,官樣文章,滿紙諛詞,實乃學之賊也。」
但問題不僅在於諂媚者本身。當歌功頌德成為一種風尚,它會產生強大的社會壓力,迫使更多人加入這一行列。
歌功頌德與特權膨脹的惡性循環
1961年,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審時,反覆強調自己只是在「執行命令」。這個曾經的納粹高官,負責將數百萬猶太人送往集中營,卻堅稱自己「毫無過錯」,因為他的行為符合當時的「國家法律」。阿倫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一針見血地指出:「惡的平庸性在於,它不是由邪惡的人犯下的,而是由不思考的人犯下的。」歌功頌德正是這種平庸之惡的典型表現。
當一個人說「皇帝聖明」時,可能並非真心認同,只是因為別人都這麼說;當一個人對權力的過錯視而不見時,可能並非毫無察覺,只是害怕與眾不同。這種「隨大流」的心態,讓諂媚成為一種社會風氣,讓批判成為一種政治風險。
托克維爾對此有深刻洞察:「在民主社會,多數人的意見具有專制力量。當讚美權力成為主流,異議者將面臨孤立。」
更危險的是,歌功頌德與特權會形成惡性循環。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警告:「一切有權力的人都愛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變的經驗。」當權力者聽到的全是頌詞,便會逐漸相信自己「無所不能」,進而擴大特權;而特權的擴大,又會讓更多人選擇諂媚,以換取特權的庇護。
唐玄宗前期勵精圖治,開創「開元盛世」,後期卻沉溺於楊貴妃的溫柔鄉,重用諂媚的楊國忠。楊國忠為討好玄宗,隱瞞安史之亂的軍情,宣稱「逆賊不足憂」,導致叛軍迅速逼近長安。而那些敢於直言進諫的大臣,或被罷官,或被處死。這種「諂媚者上位,直言者遭禍」的氛圍,最終讓唐朝由盛轉衰。
類似的場景在歷史上不斷重演。納粹德國時期,希特拉的演講被奉為「真理」,任何質疑都會遭到殘酷鎮壓。無數德國知識分子選擇沉默,甚至加入歌功頌德的行列,連像海德格爾這樣的大哲學家也為納粹的暴行提供「學術支持」。
平庸的惡,為何比極端的惡更可怕?因為它具有普遍性,幾乎每個人都可能陷入其中;因為它具有隱蔽性,常常以「服從」「忠誠」的名義出現;因為它具有傳染性,會像病毒一樣在社會中蔓延。
沒有一滴雨會認為自己造成了洪災。當歌功頌德成為社會風氣,每個諂媚者都覺得自己只是「順應時勢」,可正是無數這樣的「順應」,匯成了侵蝕民主的洪流。
這種惡性循環一旦形成,便很難打破。權力者依賴頌詞鞏固統治,諂媚者依賴特權獲取利益,普通民眾則在沉默中逐漸麻木。自由民主所需要的批判精神、監督意識、獨立人格,都會在這個過程中被逐漸消解。就像一艘失去航向的船,在頌歌聲中駛向毀滅的深淵。
陰魂不散的歌德文化
可為何歌功頌德的文化能在中國歷史上根深蒂固?這與傳統文化中的「忠君」思想被異化密切相關。儒家倡導的「忠」,本是對道義的堅守,是「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的雙向奔赴。可在專制皇權的不斷強化中,「忠」逐漸異化為無條件的順從,「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觀念深入人心。
顧炎武曾痛心疾首地指出:「亡國與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歌功頌德者,正是在助長「仁義充塞卻率獸食人」的亡天下之危。這些自願為奴的人用諂媚消解了道義,用順從扼殺了良知,讓整個社會陷入是非不分、黑白顛倒的困境。
這種奴性的殘留,至今仍在影響着我們。網絡上,不乏對權威的盲目崇拜;現實中,仍有對權力的過度敬畏。有人將領導的錯誤決策奉為圭臬,有人將官員的表面功夫贊為實績,卻忘了自己作為公民的監督責任。更可怕的是,這種奴性往往披着「識時務」「懂人情」的外衣,讓人們在不知不覺中放棄了獨立思考。可自由民主從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是每個公民用理智和勇氣爭取來的權利。
在雅典城邦,公民有權在公民大會上彈劾執政官;在近代西方,啟蒙思想家們用筆桿子挑戰王權與神權;在現代民主國家,媒體監督、司法獨立、公民抗議,共同構成了制約權力的網絡。這些制度的背後,是無數個體拒絕諂媚、堅守良知的勇氣。正如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所說:「民主的本質,在於每個公民都有能力且願意參與公共事務。」這種參與,不是歌功頌德式的附和,而是批判性的監督與建設性的意見。
當務之急是培育公民精神
17世紀的明清之際,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等思想家直面王朝覆滅的慘痛教訓,發出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吶喊。黃宗羲在《原君》中大膽提出「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顧炎武主張「眾治」而非「獨治」,這些思想猶如黑暗中的微光,試圖喚醒沉睡的公民意識。
他們的努力告訴我們:批判奴性並非要否定一切,而是要打破「權力至上」的迷思;培育公民精神並非要製造對立,而是要建立「權力受監督」的共識。自由民主的建設,從來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每一個人擺脫奴性的束縛,勇敢地承擔起公民的責任。
如何打破歌功頌德與特權膨脹的惡性循環?孟德斯鳩給出了答案:「防止權力濫用的辦法,就是用權力約束權力。」但權力的約束不僅需要制度保障,更需要公民的參與。就像美國獨立戰爭時期,潘恩在《常識》中呼籲民眾「警惕權力的誘惑」,正是這種公民意識的覺醒,讓美國在三權分立的制度之外,還有強大監督力量。
培育公民精神,要打破「等級觀念」的枷鎖。奴性文化的核心是「權勢崇拜」,認為權力者天然優於普通人。但自由民主的本質是平等,每個公民都擁有監督權力的權利,每個公民都有責任指出權力的過錯。就像雅典城邦的公民,無論貧富,都可以在公民大會上發言,對城邦事務進行投票。梁啓超在《新民說》中疾呼:「欲維新吾國,當先維新吾民。」這裏的「新民」,核心便是具備獨立人格與公民意識的現代人。
培育公民精神,要鼓勵「獨立思考」的勇氣。阿倫特說:「思考是抵抗惡的唯一武器。」當我們面對權力的頌詞時,要敢於問一句「真的是這樣嗎?」;當我們面對不公的現象時,要敢於說一句「這也許是不對的」。這種獨立思考的勇氣,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需要在教育中培養,在實踐中鍛煉。
培育公民精神,還要建立「責任意識」的共識。自由民主不是「人人為所欲為」,而是「人人為公共利益負責」。每個公民都應該明白,監督權力不是「多管閒事」,而是維護自身權益的必要手段;批判過錯不是「破壞穩定」,而是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就像啟蒙運動時期的伏爾泰、盧梭,他們以筆為武器,批判專制制度,呼籲自由平等,最終推動了文明的走向。
培育公民精神,也需要寬容的社會環境。民主社會不是沒有分歧,而是能包容分歧;不是沒有批評,而是能善待批評。雍正將批評者視為「逆賊」,本質上是對不同聲音的恐懼;而真正的民主社會,恰恰需要不同聲音的存在。正如伏爾泰所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只有當批評者不再被打壓,當諂媚者不再有市場,民主才能真正生根發芽。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奴性不去,民主難立,一群只知道歌功頌德的奴才,永遠建不成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