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不懂,以為房子的產權是從自己買入開始算起,結果大錯特錯:「到手的房子剩餘年限大縮水,房子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如今很多人都開始關注這個問題,畢竟隨着時間的推移,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不可避免:入手一套有着30年房齡的房子,40年後房子還歸我嗎?產權到期以後該怎麼辦?今天咱們就逐一來了解一下這個問題。
01.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有啥不同?
首先要明確:產權年限並不是從你購買房子的那一刻開始計算,而是從開發商拿地開始算起。
舉個例子,你買房是2025年,但是開發商是2000年拿的地,那麼產權年限就只剩下45年(即:70-25=45年)
並且,按照中國相關的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不同類型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也不一樣:
住宅用地:最長70年
商業用地:40年
工業用地:50年
而且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房子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
也就是說,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沒有倒,房子就一直屬於產權人。再說了,房產證上也沒有登記房子的使用期限,但是土地的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那麼,土地使用到期會不會被收回?房子也一併收回嗎?
02.
不動產登記正式生效,不用糾結土地年限。
關於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房子會不會收回?
關於這一點,民法典說的很清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換句話來說,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不用擔心土地被收回,更不用擔心房子會被收回!

但是,續期應該也會有費用,但目前關於費用的說法還沒有相關規定出來。
所以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自動續期,究竟續期費用怎麼算?有沒有減免續期費用?這個就需要等國家出台相關的政策法規了。
至於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也有一種說法,如果70年產權到期,將來續期的費用一般也會比較低,有專家預測最低按15.6元/㎡。
假使如此,100平米的房子續期費用每年只要1560元,一天也就4塊多錢。

03.
房產證有名字,就有房子份?
不!一!定!
很多人覺得只要房產證上有自己的名字,就代表自己也有房產的份額,但其實根據婚姻法及相關規定,並非如此:
新規有幾個亮點:
1、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就算婚後加了對方名字,離婚時一般也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2、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的:共同還貸部分,另一方只能拿回本金和利息,不能直接分走一半房產。

另外,新規對於出軌的懲罰也加重了:
①一方出軌,另一方在分財產時最高可獲70%,甚至可能讓對方「淨身出戶」;
②給第三者買的房、車、貴重禮物,配偶有權要求全部返還;
③如果有家暴行為,施暴方可能被判淨身出戶。
當然,想爭取這些權益,也需要提前準備好證據,比如:聊天記錄(最好錄屏,截圖可能不算)、轉賬記錄(包括520、1314這類特殊金額)、行車記錄儀內容等。

04.
買房注意避這些坑。
買房前做足功課,買房後就不會有隱患。
1.看清土地性質:
土地性質不同,房子的年限和居住成本都大不相同:
住宅用地是70年,商業公寓一般是40或50年,如果你購買的是「商改住」公寓,這種房子可能無法落戶,而且水電費也超貴,還沒有管道煤氣,只能用電燒飯。
2.保管好契稅發票等憑證
以後賣房、過戶或繼承時,這些票據能幫你省下不少錢。
3.及時辦房產證。
買了房,辦房產證就一定不要拖時間!萬一開發商出現問題,沒辦證可能錢房兩空,貸款還得繼續還。

4.購房合同寫明產權歸屬方式
簽合同時注意是「單獨所有」還是「共同共有」,最好去做個公證。這四個字差別很大,最後決定了房子到底歸誰。
5.確認實際剩餘產權年限
買房別光顧着看價格,要問清楚開發商是哪年拿的地。比如2000年拿地、2010年交房,如果你2010年買,土地使用權就只剩60年了。

總之,買房是大事,產權問題一定要弄明白。提前了解,才能買得安心、住得踏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