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中國經濟 > 正文

明搶! 山西企業家討3億轉讓款陷冤獄 案件重審1300萬元又消失

作者:
山西億民營企業家因行使股東權利討要3億多股權轉讓款被打成「黑惡勢力」而陷冤獄。案件重申中,一審判決書中列名的1300萬元又不翼而飛。網友評論,「辦案搞錢的手段太明顯了」「明目張胆搶劫」。

山西企業家討3億元股權轉讓款陷冤獄,案件重審1300萬元又消失。圖為山西朔州朔城區法院。(網絡截圖)

山西億民營企業家因行使股東權利討要3億多股權轉讓款被打成「黑惡勢力」而陷冤獄。案件重申中,一審判決書中列名的1300萬元又不翼而飛。網友評論,「辦案搞錢的手段太明顯了」「明目張胆搶劫」。

10月30日,山東王振江律師發帖說,「錢去哪了?山西朔州,趙秀蓮涉惡案件在朔州朔城區法院第二次庭前會議,今天上午進行關於涉案財產處置意見,發現被一審判決書列明的大量財產在朔城區檢察院的財產處置清單中不翼而飛,最典型的就是我的當事人宋紅莉的銀行存款,在右玉法院判決書的財產清單中列明被凍結1319萬餘元,而本次重審的財產處置清單中只剩了35000餘元」。

(網絡截圖)

貼文說,「這樣如此懸殊的差距被告人無法接受,辯護人也無法接受,法庭當庭表示會後將依法向檢察機關發函要求清查」。

另一知情律師介紹,民營企業家趙秀蓮案,股權轉讓款3個多億去向不明,為行使股東權利被倒查20年打成「惡」勢力。發回重審後指定朔城區法院管轄,原一審判決書列明的上千萬存款再次不翼而飛,「太黑了吧。現在的檢察院人員,是不是膽子越來越肥了?」

據此前大陸媒體報導,2023年12月,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蓮盛煤業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趙秀蓮等十餘人被朔州市右玉縣法院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判賠「被害人」蓮盛煤業有限公司2.2億餘元。

之後,有知情人爆出,此案系多年前山西煤礦資源整合、國進民退後,國企內部人掏空公司,為避免自身經濟問題暴露,以刑事手段將民營小股東打成「惡勢力犯罪團伙」。

報導稱,趙秀蓮2010年轉讓蓮盛煤業70%股權雙方約定價格是4.2億元,但直到2022年趙秀蓮被抓,她只收到9000多萬。

2024年6月,二審法院朔州市中級法院裁定,將全案發回重審;隨後,右玉縣法院於同年7月3日以需補查補證為由中止審理。

中止審理四個月後,2024年11月13日,趙秀蓮辯護人接到右玉縣法院送達的改變管轄通知書,稱「該案已改由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法院審判。

網友評論說,「辦案搞錢的手段太明顯了」「膽子這真大,不會被私吞了吧」「明目張胆搶劫」「要錢?開始談刑期吧」。

近些年來,中共當局越來越不顧臉面,赤裸裸用司法手段搶劫民營企業資產,「以刑化債」、「遠洋捕撈」等層出不窮。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謙)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 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5/1102/2299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