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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對城市和平居民的非法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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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潔夫是北京農業大學的職員,他的妻子高吉章是同一所大學的會計。他們夫婦被列入「遣返」名單之中。在北京農業大學,1966年夏天有69個人被強制遣送回鄉。 何潔夫夫婦和孩子被遣送到廣西農村。1967年11月14日,何潔夫在村子裏被打死。他們的只有7歲大的兒子看到父親被活活打死,精神受了刺激,以致後來也不能完全恢復正常。 何潔夫是被驅逐的十萬北京居民中的一個,十萬分之一。

1966年夏天,北京城區有近十萬居民被抄家後註銷戶口驅逐出北京,被押送到農村「監督改造」。這個數字占當時城市人口的百分之二。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字,可是和在校園暴力中受難的老師一樣,這十萬人的悲慘故事一直在關於文革的記載的架構之外。

當時的媒體沒有對這一大規模的對和平居民的迫害作任何報道。但是從「首都紅衛兵糾察隊西城指揮部」的「第四號通令」,可以了解到這一迫害是怎麼發生的。

「第四號通令」的副標題是「關於對地、富、反、壞、右、資的家進行查抄的意見」。其中分為7節,有七個小標題。最後一個小標題是「七、給出路」。這一節說:

確實查明、並鬥爭過的黑六類(指標題中的「地、富、反、壞、右、資」六類--引者注)的分子,尤其是逃亡地富份子,除現行反革命份子應當依法處置外,其餘一律給政治上、生活上的出路,這個出路就是限期(於九月十日前)離開北京(如有特殊情況,經本人所在單位及查抄單位批准,可酌情延長),回原籍勞動,由革命群眾監督改造,給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

這個「第四號通令」於1966年8月29日發佈,就象政府的法令一樣有權力,而且通過紅衛兵的暴力行動施行。其時,紅衛兵正在進行所謂「破四舊」,在各處抄家,打人,焚燒文物。8月下旬,紅衛兵每天在北京活活打死數百人,還有大量的人在被毒打後自殺,以致儘管焚屍爐把屍體不計姓名地成批焚燒,火葬場仍然有大量死屍堆積。

這個通令制定了對那些沒有被打死的人的處置方法。而當時正在瘋狂進行的暴力抄家,為這一大規模的驅逐行動提供了實施的條件。在死亡的威脅和棍棒揮舞之下,近十萬人被沒收了一切所有物,被掃地出門,離開北京,前往農村。

這十萬人要麼離開,要麼在北京被打死。有的人當時天天被打,或者已經被關進紅衛兵設立的監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打死。離開北京和不離開北京,對他們的生命安全沒有區別。再說,他們根本沒有別的選擇。

北京的紅衛兵主持了這一大規模的對和平居民的驅逐行動,包括抄家,打這六類人,沒收財產,註銷戶口,處理其中被打死的人的屍體,以及把被驅逐者押上火車。在北京的火車站給這些人設立了特別的入口。紅衛兵在那裏把守。很多人在車站被打甚至打死。大多數人是通過廣安門火車站離開的。這些人的家具都已經被沒收。有些人帶了衣服和做飯的用具。在廣安門火車站,他們帶的衣服被沒收(當時是夏天)。每人只准許帶一隻碗,一家人只准許帶一隻鍋,其餘的炊具都被沒收。

有些人在去農村的路上被打死。比如,1966年8月29日,北京第八中學的紅衛兵在從北京開往長沙的火車上,打死了一個這樣的老年女人。1966年夏天,上海人也曾經在火車站看到從火車上抬下來的多具屍體,是在「遣返」路上被打死的人。

這些人到農村後,農村把他們當作「專政對象」對待。這些人中的一些,到了農村被鬥爭,而且沒有住的地方,沒有吃的東西,很快就死亡了。有些人活了下來。他們在紅衛兵的棍棒下離開。後來,打人情形比較緩和的時候,1966年年底,他們中的一些人回到北京,進行所謂「上訪」,就是去「中央文革小組群眾來訪接待室」(在陶然亭附近)和「國務院群眾來訪接待室」(在北京西城區西安門附近),申訴他們的問題,說明按照當時的「政策」,他們不屬於要遣返的人員之列,試圖回京。他們沒有地方住,也沒有錢,只好在火車站過夜。1967年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發出「關於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後返京人員的處理辦法」的佈告。命令被遣送的人「必須立即離京,違者由革命群眾組織和公安機關強制遣送,無理取鬧和有破壞活動的,根據情結依法處理。」這個佈告列出十類被遣送的人員,比紅衛兵「西城指揮部」的「六類」稍加詳細。這十類人如下:

(一)堅持反動立場的地、富、反、壞、右份子(包括摘了帽子後表現不好的);

(二)查有確據漏劃的地富反壞份子;

(三)表現不好的敵偽軍(連長以上)、正(保長以上)、警(警長以上)、憲(憲兵)、特(特務)份子;

(四)表現不好的反動會道門中的中小道首和職業辦道人員;

(五)堅持反動立場的資本家、房產主;

(七)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和解除管制後表現不好的份子;

(八)貪污盜竊份子,投機倒把份子;

(九)被殺、被關、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份子的堅持反動立場的家屬;

(十)有流氓、盜竊、犯罪行為,屢教不改的份子。

從佈告行文可以看出驅逐對象範圍之廣,包括了原來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資本家和「右派份子」,甚至包括了「摘帽右派」,包括了「家屬」,等等。當時大量的「小業主」也都被當作「資本家」驅逐。另外,也可看出界線含糊。「表現不好」是彈性很大的詞語。當時社會上的別的人競相顯示自己的高度「革命性」,寧左勿右,怎麼會承認這些人「表現好」。另外,從物質利益的角度講,這些人被強迫離開後,他們的房子已經被別人佔據,那些人不希望他們可以返回。

後來,這些人中有的繼續上訴,因為他們在農村也實在沒有「出路」。但是,在1968年和1973年,這些人的行為被稱為「翻文化大革命的案」「翻案就是現行反革命」。他們的行動不但沒有成效,反而受到新的殘酷打擊。

住在北京東單一帶的一戶人家,1966年時是工人,在工廠做事,他們的「成分」在五十年代被劃成是「小業主」,因為他們有400塊錢的資本在一家出租小人書的店裏。1966年8月他們被當作「資本家」驅逐到山東農村,多次上訪無效。歷盡艱辛,他們在1978年回到北京。在八十年代又不被准許參加「工商聯」,因為他們的資本太少。他們的鄰居只有90塊錢資本,也受到一樣的對待。

毛澤東死後兩年,1978年,被遣返的人中的一些人再次回到北京要求「落實政策」,後來獲准回到了北京。

何潔夫是那些人中永遠不可能回來的一個。

何潔夫是北京農業大學的職員,他的妻子高吉章是同一所大學的會計。他們夫婦被列入「遣返」名單之中。在北京農業大學,1966年夏天有69個人被強制遣送回鄉。

何潔夫夫婦和孩子被遣送到廣西農村。1967年11月14日,何潔夫在村子裏被打死。他們的只有7歲大的兒子看到父親被活活打死,精神受了刺激,以致後來也不能完全恢復正常。

高吉章在文革後回到了北京農業大學。

何潔夫是被驅逐的十萬北京居民中的一個,十萬分之一。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國文革浩劫遇難者紀念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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