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趙紫陽首次到深圳特區視察,聽了市領導的匯報,稱劉天就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他吃的是「中國螃蟹」。
竹園賓館前身是寶安縣的一家招待所,有前後兩幢樓,六、七十個房間。寶安縣改制為深圳市後,那兩幢樓由市飲食服務公司管理,設施簡陋,經營狀況不好。
1979年底,劉天就聽說深圳要建經濟特區,出於商人對經濟的敏感,也出於好奇心,就跨過羅湖橋,到深圳參觀。那時,到深圳考察的外商鳳毛麟角,劉天就到深圳,驚動了飲食服務公司的領導,便上門招待他。劉天就看中了竹園這個地方,幾經商談,決定投資三百萬港幣,與深圳方面合資經營,竹園賓館於焉誕生了。
三百萬元港幣,對當年的深圳市來講,不算多也不算少。問題不在於錢多少,它是深圳引進的第一筆外資,其產生的良好影響,遠大於其產生的經濟效益。
飲食服務公司派了一位很有頭腦的經理溫富,與身為竹園賓館董事長的劉天就合作,生意日漸興隆,不出一年,劉天就便有利可圖。竹園賓館引進了香港的企業管理方法,實行嶄新的用工制度——員工合同制和崗位責任制,員工不稱職或者給企業造成損失,便要被解僱,捲鋪蓋走人,「炒魷魚」一詞便由此在中國誕生。報紙、電視、電台爭相宣傳,一時間,竹園賓館名聲大噪,劉天就名利雙收。他感到:中國螃蟹,味道不錯,值得繼續吃下去。
1980年元旦過後,劉天就又找到深圳房產局副局長駱錦星接洽。1月8日,雙方擬定了深圳方面以土地入股,劉天就以資金入股的「補償貿易」合同,創辦了中國第一家房地產公司深圳特區房地產公司,在中國第一次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四萬元的開辦費由劉天就墊資。深圳提出要佔85%的利潤分成,劉天就佔15%,劉天就爽快地答應了。讓深圳方面沒想到的是,房子還沒建好,劉天就以每平方米兩千七百三十元的價格在香港預售,所有房子銷售一空,中國從此又誕生了「賣樓花」的經營概念。這個項目就是中國最早開發的商品房小區「東湖麗苑」。
我作為常駐深圳特區的記者,自然對特區的第一家中外合資企業有興趣,竹園賓館也成了我報導的重點。我與劉天就交上了朋友,同他長談過一次,寫成一篇人物專訪,題目就叫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不久,新華社香港分社推薦他擔任了廣東省政協委員。他更是躊躇滿志了。每次到深圳,都開着他的「勞思萊斯」,風光一番。
劉天就是浙江寧波人氏,自小在上海長大。父親是小商人,在江浙滬一帶跑單幫,家境雖不富裕卻也殷實。中共接收大陸政權前夕,劉天就怕「共產」,就帶着一萬美元,跑到香港闖天下。他最早經營的生意是「二天油」,一種類似「萬金油」的外用藥。後來做皮鞋、手袋、百貨生意,創立了「妙麗集團」,在港島、九龍及加拿大都有商店或工廠。生意做大了,又涉足媒體,收購了《天天日報》,1982年,這份報紙發行量超過十萬分,居香港報紙發行量第三名。他在深圳投資嘗到了甜頭,又在惠州大舉投資,與當地合資經營賓館和皮鞋、手袋廠。
不過劉天就在深圳的風光日子很短,原因是他在香港的經營出了問題。1984年,劉天就的妙麗集團陷入財務危機,《天天日報》被迫出售給合伙人韋建邦。1984年12月11日,劉天就在香港宣告破產。他的竹園賓館股權也全部轉讓給深圳。這次他到深圳,乘坐的已經不是「勞斯萊斯」,而是在羅湖口岸乘一輛攬客的低檔出租車。我到竹園賓館去看他,他見面第一句話是「程先生你還認得我嗎?」一句話道盡了他內心的酸楚。我試圖幫助他,找市政府秘書長鄒爾康,看能否說服銀行貸點款,讓他渡過難關。但他已經破產,無信用、無抵押,誰也救不了他。
劉天就敗走深圳後,移民加拿大溫哥華。但老一代深圳人仍記得他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其二:深圳特區建立之初,不僅來了如劉天就這樣的投資者,也吸引來一些經濟學者、文學家、藝術家,他們也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有一位雕塑家,名叫滕文金,到深圳落戶來了。滕文金,山東人,六十年代中期畢業於中央工藝美術學院,分配到廣東省第二輕工業廳屬下的工藝美術公司工作。他擅長木雕,對石雕、泥雕等也頗有造詣,所雕人物、動物栩栩如生,在全國雕塑界有些名氣。
雕塑家是打扮城市的人,既然來到深圳,就要為美化深圳作點貢獻。那時的深圳,破爛不堪,別說雕塑,街頭宣傳畫都不多見,毫無藝術氣息可言。滕文金認為,深圳是特區,總該禁忌少點。他大著膽子為工人文化宮創作了一尊「美人魚」雕塑,真人般大小,安放在文化宮廣場的噴水池裏。
那尊「美人魚」上半身是「維納斯」,淡淡的憂愁,淡淡的笑;下半身是魚的尾巴,伸向水面。全世界的「維納斯」都是不穿衣服的,這就惹來了麻煩。
老百姓對這條美人魚是很喜歡的,大人、小孩、男人、女人,到了噴水池,都要駐足良久,欣賞一番。「美人魚」和「維納斯」一樣,給人以純潔、善良、自由、平和的美感,絕不會令人產生邪念,誰也不會因為看了那光着上身的「美人魚」,就會去強姦、殺人,擾亂社會治安。「美人魚」的造型也並非完全移植「維納斯」,藤文金自小生長在山東海邊,漁家姑娘坐在漁船旁憩息時恬靜的神韻,給了他創作的靈感。
「美人魚」的厄運來了,誰叫她不穿衣服呢。但是,如果穿上衣服,還叫「美人魚」嗎?。市委宣傳部下發通知,責令工人文化宮拆除「美人魚」雕塑,因為「有傷風化」、「毒化特區社會風氣」、「不允許資產階級的東西有立足之地」云云,這跟藤文金想像的「特區總該禁忌少點」完全相反。
「美人魚」是藤文金的「女兒」。他心疼女兒,他要保護女兒。他多次找宣傳部的領導理論、抗爭,宣傳部毫不動搖,向藤文金宣告,中央指示:特區是經濟特區,不是政治特區,不是文化特區,不是意識形態特區。藤文金差點要被宣佈為不受特區歡迎的人。
其實,文化宮的領導思想也不通,遲遲未動手去拆那座雕塑。有天早上,我路過「美人魚」身旁,發現她的上半身被密密麻麻的塑膠帶子纏得嚴嚴實實,只露出兩隻眼睛盯住過往的行人。像是在掙扎,卻動彈不得;像是在呼喊,卻出不了聲。可憐的「美人魚」,可憐的孩子!
街上的行人都感到奇怪。站在「美人魚」前面指指點點的人反而更多。看到那一層塑膠帶子,就想到「美人魚」因為沒穿衣服才被捆綁,本來毫無邪念的人,反而要好奇地探究被塑膠帶子裹着的乳房是什麼樣了。
幾天以後,「美人魚」不見了。噴水池中,剩下被大錘、鋼釺砸得佈滿碎片的底座。「美人魚」哪裏去了?藤文金着急了,急得團團轉,四處打聽。我去找文化宮的領導,打聽到,「美人魚」被扔進文化宮一個堆放文具、雜物的棚子裏。我拉着滕文金去看,藤文金像是去探視他慘遭冤獄的女兒。門鎖着,我們倆搬來幾塊磚頭墊在腳下,把頭伸向門與屋檐間的縫隙,見「美人魚」躺在雜物堆中,仍被捆綁着,手臂和尾巴已折斷,遍體鱗傷。藤文金不忍再看下去。我對藤文金說:「這孩子關在棚子裏,怕是更容易遭受歹人姦污。」藤文金說:「他已經被姦污了!」
「美人魚」在深圳特區建立之初的遭遇引人深思。難道「思想更解放一點,膽子更大一點,步子更快一點」,僅僅指的是指經濟領域嗎?看來,曲折迂迴的路還要一步一步走下去,特區離理想的未來還遠着呢。
其三:1981年下半年,深圳發生了一起「拆招牌事件」,轟動了全國,遠播至全世界。在特區建設之初,算是一段不那麼光彩的小插曲。
當年,最早在深圳特區設立分支機構的新聞單位有三家,一是新華通訊社,二是《南方日報》,三是我所服務的《羊城晚報》。新華社和《南方日報》分別租用香港招商局深圳辦事處的一間房子作為辦公室,《羊城晚報》則在市文化局大樓租賃了一間房子。我們都在各自的大門上掛了牌子。
《南方日報》記者站長李通波寫了一篇稿子,綜述深圳的反走私鬥爭。稿中批評了羅湖區一個街道辦事處下屬一家公司。第二天,公司的經理就吵上門來,指着李通波的鼻子,大罵稿件失實,叫李通波登報更正、道歉,否則,就拆走《南方日報》記者站的牌子。
報紙刊登批評稿件,遭當事者投訴,是常有的事。李通波自信稿件沒錯,便沒有理睬他,也沒把這事放在心上。誰知那位經理說到做到,第二天,他見報紙沒有按照他的要求更正、道歉,就真的把《南方日報》記者站的牌子拆了下來,背回家去。事後他覺得有點不妥,晚上又悄悄的把牌子背回來,扔在地上。路人看那牌子滿是污垢,像是被人踏了兩腳,不知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這幾位駐深圳的記者,知道了這件事,都很氣憤。這還了得!堂堂中共廣東省委機關報派出機構的牌子說拆就拆,如此下去,其他新聞單位的牌子也難免有被拆的一天,我們還怎麼樣在深圳開展工作?我主張教訓那位不知天高地厚、膽大妄為的經理。李通波自然也氣鼓鼓的,但他頗有修養,把牌子撿回來,掛回原處,一副息事寧人的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