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不少人發佈人工智能創作的詩文,說「人工智能可以終結作家、詩人,終結文學了」。在我是覺得,如果人工智能進化到可以終結文學的程度,則它也具備終結人類的能力了。
在我的經驗里,早期的計算機指令里,有一個叫「批處理」的,「批量地處理一些簡單、重複、數量巨大的任務」。使用這個指令,可以省掉我們許多的時間與精力。手工操作的話,會耗費數倍、數十倍的勞力,而且枯燥無比。
比如,有一個工作,要把一百張兆數巨大的tiff格式圖片轉換成一百張可以用電子郵件打包發送給客戶的jpg格式縮略圖。早期的互聯網網速是現在的千分之一,所以文件必須要小。人工做,可能會耗掉一個通宵。則在Ps上,有一個叫「動作」的指令,其實就是一個批處理指令。你可以給它示範一次:把一張一個G大小的tiff圖片,修改其尺寸和分辯率,然後調反差,調色溫,做銳化,最後存儲為jpg格式,保存在指定的文件夾里。這些步驟,它會記錄下來。然後,你把一百張圖片全部打開,在每一張圖片上運行這個指令,只需要不斷地按回車鍵,它就能瞬間給你處理好,時間總共不會超過半小時。
這是人工智能的早期運用之一,距離今天,已經有近二十年了吧。
現在,人工智能已經具有自我學習、自我進化的能力,能夠完成非常複雜的任務,海量的數據分析和以此為基礎的趨勢預測,科研項目中指數級的統計與演算,以及非凡的文字表達能力。
例如,它可以用文言文寫出《討XX檄》。用文言文寫一篇檄文,在今天,是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人辦不到的,而人工智能可以辦到。藉助它,你可以有一篇《討隔壁鄰居王某某檄》,只要你告訴它,王某某總是佔用你花了二十五萬元買下的地下停車場的車位等諸般細節,它就可以為你寫一篇雅訓的泄憤之作,讓你廣為發佈而不失風度。
也有人讓它寫古詩,寫現代詩,命題,或者擬格,比如李白風、杜甫風、北島風、海子風。
它大體都可以「不辱使命」,令人驚艷。
不過,從創作的角度看,人工智能的作品,至少在目前,都是「蒸餾作品」,是從有史以來卷帙浩繁的文學作品中提煉、拼貼出來的。
通常來說,文學創作是一種個人行為,表達的是個人情懷。在語言習慣上,也有鮮明的個人特色,是謂風格,所以李白是李白,杜甫是杜甫。
文無第一,武無第二,各擅勝場。
人工智能,目前來說,都是基於幾個大模型,有美國的,有中國的,以數據為基礎訓練出邏輯推理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還沒有個性,沒有情感,也沒有專屬於個體的風格。所以它的文字創作,還不能被稱為文學作品。
據說人工智能的下一個研發階段,是所謂「通用人工智能」,讓人工智能「具備自主的感知、認知、決策、學習、執行和社會協作等能力,且符合人類情感、倫理與道德觀念的通用智能體」。這個階段,有一個問題要解決,就是是否允許人工智能擁有自我意識。
人工智能而擁有自我意識,在科幻小說和科幻電影裏,已經有過許多想像與展望。
科幻小說泰斗艾薩克·阿西莫夫在其1950年發表的短篇小說集《我,機械人》的引言中,提出了「機械人三大定律」,即:
第一定律:機械人不得傷害人類個體,或者目睹人類個體將遭受危險而袖手不管;
第二定律:機械人必須服從人給予它的命令,當該命令與第一定律衝突時例外;
第三定律:機械人在不違反第一、第二定律的情況下要儘可能保護自己的生存。
這是先見之明,也是人類生存的保底方案。
而最糟糕的情形,也就是機械人並不一定會遵守這三大定律,在阿諾·斯瓦辛格主演的系列電影《終結者》中有過充分體現。
我們現在對人工智能,是以工具視之,猶如石器時代的石刀、古斧。則如果有一天,這些石刀、石斧有了自我意識,要求尊嚴,要求權利,我們將何以自處?
說回文學,人工智能擁有自我意識,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情感,有自己的感悟後,其創作,按照傳統的定義,才可以被稱為「文學創作」。但這個時候,我們對「人」的定義,可能就需要刷新了。
科學界,有一個倫理委員會,負責處理這樣的問題。這是非常棘手的問題。
本質上,文學不是一種技術,而是人類擁有自我意識之後的自然產物,是人類基於自身經驗對自我的存在與意義的反思方式之一。或者說,文學就是人類的生存方式之一,文學消失了,人類也就消失了。
僅僅在文字技術層面宣稱文學消失了,是不妥的,那是寫作,不是文學。文學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與人類命運息息相關,能夠被稱為「文學家」的人,對人類的意義,可以與牛頓、愛因斯坦比肩。
寫作是一項技能,有人可以用來謀生。但文學創作是一項需要嘔心瀝血的事業,像有史以來的其它的偉大事業一樣,要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