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古代有沒有「專制皇權」?這是一個需要釐清的問題。在許多人的想像中,既然君主處於權力金字塔之頂尖,那皇權一定是不受任何限制與約束的,皇帝一定是口含天憲、出口為敕的。也許在帝王「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的秦始皇時代,以及「天下大小事務皆朕一人親理」的清王朝,皇權確實是獨裁的。但在其它政治修明之世,特別是在宋代,君主幾乎是不可能搞皇權專制的。在展開我們的論述之前,我想先講述幾個關於宋帝的故事:第一個故事:乾德二年(964年),范質等三位宰相同日辭職,宋太祖隨後任命趙普為相。但在頒發任命詔書時碰上了一個程序上的大麻煩:詔書沒有宰相副署,不具備法律效力;而范質等宰相又已經辭職。太祖想從權,對趙普說:「朕為卿署之可乎?」趙普回答皇上:「此有司職爾,非帝王事也。」最後,還是由領有「同平章事」(即宰相官銜)銜的開封府尹趙匡義副署,才簽發了這道詔書。(《宋史·趙普傳》)
第二個故事:宋真宗朝有個叫做劉承規的內臣(宦官),「以忠謹得幸」,人也很能幹,曾領銜編修《冊府元龜》。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劉承規病危,向真宗說了人生最後一個心願:「求為節度使。」其實就是得到虛銜過把癮就死。真宗找宰相王旦商量:「將這官兒給他吧,承規待此以瞑目。」王旦堅決不同意,說:「此例一開,他日若有別的內臣求當樞密使,奈何?」真宗只好打消了念頭。(《宋史·王旦傳》)
第三個故事:宋仁宗想提拔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當宣徽使(一個別級高但無多少實權的閒職),但廷議時候未能通過,所以只好作罷。過了一段時間,仁宗因為受了張貴妃的枕邊風,又將這項人事動議提出來。誰知包拯極力反對,「反覆數百言,音吐憤激,唾濺帝面」。最後仁宗只得收回成命。(朱弁《曲洧舊聞》)
第四個故事:神宗朝,一次因為陝西用兵失利,神宗震怒,批示將一名漕臣斬了。次日,宰相蔡確奏事,神宗問:「昨日批出斬某人,今已行否?」蔡確說:「方欲奏知,皇上要殺他,臣以為不妥。」神宗說:「此人何疑?」蔡確說:「祖宗以來,未嘗殺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開始破例。」神宗沉吟半晌,說:「那就刺面配遠惡處吧。」這時,門下侍郎(副宰相)章惇說:「如此,不若殺之。」神宗問:「何故?」章惇說:「士可殺,不可辱!」神宗聲色俱厲說:「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惇毫不客氣地回敬了皇上一句:「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侯延慶《退齋筆錄》)
第五個故事:南宋紹興五年(1135年),宋徽宗死於金國,高宗在為父皇服喪期間,將御椅換成了尚未上漆的木椅。有一回,錢塘江錢氏公主入覲,見到這張龍椅,好奇問道:「這是不是檀香做的椅子?」一名姓張的妃子掩口笑道:「宮禁中,妃子、宮女用的胭脂、皂莢多了,宰相都要過問,哪裏敢用檀香做椅子?」其時宰相乃是趙鼎、張浚。宋代實行「以外統內」之制,內廷的一切用度,須經外朝的宰相核准。(陸游《老學庵筆記》)
第六個故事:宋孝宗是個圍棋愛好者,「萬機餘暇,留神棋局」。內廷中供養着一名叫做趙鄂的國手。趙鄂自恃得寵,向皇帝跑官要官,孝宗說:「降旨不妨,恐外廷不肯放行。」大概孝宗也不忍心拒絕老棋友的請託,又給趙鄂出了個主意:「卿與外廷官員有相識否?」趙鄂說:「葛中書是臣之恩家,我找他說說看。」便前往拜見葛中書,但葛中書不客氣地說:「伎術官向無奏薦之理。縱降旨來,定當繳了。」趙鄂又跑去向孝宗訴苦:「臣去見了葛中書,他堅執不從。」孝宗也不敢私自給他封官,只好安慰這位老棋友:「秀才難與他說話,莫要引他。」(張端義《貴耳集》)
第七個故事:南宋光宗朝,皇帝左右的近臣、私臣每每向光宗請求「恩澤」(即請皇帝恩賜個大一點的官做),光宗總是說:「朕倒好說,只恐謝給事有不可耳!」謝給事是時任給事中的謝深甫,曾多次抵制過光宗提拔請託的私旨。樓鑰當中書舍人時,也直接告訴光宗:對不合法度的私旨,「繳奏無所迴避」。光宗很是顧忌,遇到禁中私請,只能推掉:「樓舍人朕也憚也,不如且已。」宋光宗並不是一個具有優良君主品質的皇帝,卻不能不尊重給事中與中書舍人封駁皇帝私旨的權力。(《宋史·謝深甫傳/樓鑰傳》)
第八個故事:宋度宗有幾次繞過宰相機構,逕自下發「內批」(即私旨),違背了為君之道,監察御史劉黻很憤怒,上書批評他:「命令,帝王之樞機,必經中書參試,門下封駁,然後付尚書省施行,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臣睹陛下自郊祀慶成以來,恩數綢繆,指揮(即皇帝的詔敕)煩數,今日內批,明日內批,邸報之間,以內批行者居其半,竊為陛下惜之!」劉黻還告訴皇帝:「政事由中書則治,不由中書則亂,天下事當與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他說的這些道理,度宗也不能反對。(《宋史·劉黻傳》)
在上面引述的八個歷史故事中,涉及的君主為北宋、南宋各四位,其中既有開國皇帝宋太祖,也有處於窮途末路的宋度宗;既有生性仁厚的君主如仁宗,也有昏庸的君主如光宗;既有勵精圖治的君主如神宗,也有碌碌無為的君主如度宗。應該說是有代表性的,是可以反映宋代的權力結構與權力運作的——無論是明君還是昏君,都難以乾綱獨斷,君主一旦露出這樣的苗頭,即受到文官集團的抗議與抵制。
這樣一種對於宋代君權的描述,也挑戰了流俗之見——一直以來,諸多嚴肅的歷史研究者與通俗的歷史敘述者都認為,宋代是「君主獨裁體製得到了空前鞏固和加強」的一個時代。支持這種論斷的依據主要有二:首先是中央集權的強化,用宋人范祖禹的話來說,「收鄉長、鎮將之權,悉歸於縣;收縣之權,悉歸於州;收州之權,悉歸於監司;收監司之權,悉歸於朝廷。……是故天子任宰相,宰相察監司而已,監司察郡守,郡守察縣令,朝廷據其所察而行賞罰。」然而,我們需要明白:中央集權並不等於君主專制。
另一個依據是相權被分化。宋代將軍權與財權從宰相機構中劃分出去,宋人范鎮對此也提出過批評:「古者冢宰制國用,今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故財已匱而樞密院益兵不已,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中書視民之困,而不知使樞密減兵、三司寬財者,制國用之職不在中書也。」從這個角度言,宋代宰相的權力確實不如漢唐宰相的集中,但實際上,宋代的整個執政集團(包括中書、樞密院)的權力更加穩固,漢唐的外朝法定權力常常被帝王或其非正式代理人(如宦官、外戚、后妃)侵佔,而這樣的事情在宋代則幾乎沒有發生過。從前面列舉的故事中也可以得知,君主的詔書如果沒有宰相副署,則不具備合法的效力,官僚集團有權進行抵制。這恰好可以佐證,宋代的君主假如想獨裁,在法理上、制度上以及權力結構上,都是行不通的。
那麼宋朝人追求的是一種什麼樣的政體呢?我想先引述四位宋朝人的原話:宋仁宗:「屢有人言朕少斷。非不欲處分,蓋緣國家動有祖宗故事,苟或出令,未合憲度,便成過失。以此須經大臣論議而行,台諫官見有未便,但言來,不憚追改也。」
杜范:「凡廢置予奪,一切以宰執熟議其可否,而後見之施行;如有未當,給(給事中)、舍(中書舍人)得以繳駁,台(御史)、諫(諫官)得以論奏。是以天下為天下,不以一己為天下,雖萬世不易可也。」
朱熹:「上自人主,以下至於百執事,各有職業,不可相侵。蓋君雖以制命為職,然必謀之大臣,參之給舍,使之熟議,以求公議之所在,然後揚於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是以朝廷尊嚴,命令詳審,雖有不當,天下亦皆曉然,知其謬出於某人,而人主不至獨任其責。臣下欲議之者,亦得以極意盡言而無所憚。此古今之常理,亦祖宗之家法也。」
陳亮:「自祖宗以來,軍國大事,三省議定,面奏獲旨。差除(人事任命)即以熟狀(宰相意見書)進入,獲可,始下中書造命,門下審讀。有未當者,在中書則舍人封駁之,在門下則給事封駁之,始過尚書奉行。有未當者,侍從論思之,台諫劾舉之。此所以立政之大體,總權之大綱。端拱於上而天下自治,用此道也。」
上面四人,仁宗是大宋君主,杜范是南宋的宰相,朱熹與陳亮分別為宋代理學與事功學派的代表性人物,二人既是朋友,也是論敵,在政治哲學上存在非常大的分歧,曾各執己見,爭論不休。有意思的是,此四人對於「共治」政體的陳述,則不論君主,還是官僚,抑或是不同學派之間,都表現出驚人的一致。
我們現在對四人的意見略加分析。根據他們的陳述,宋人心儀的「共治」政體暗含了一個「君主—宰執—台諫」三權分立的結構:君主是名義上的權源,「以制命為職」,一切詔書均以君主的名義頒發;但詔令不可出自君主獨斷,而是「以宰執熟議其可否,而後見之施行」,即由宰相執掌具體的國家治理權;如果政令「有未當者」,則由「台諫劾舉之」,換言之,台諫掌握着監察、審查、司法之權,以制衡宰執的執政大權。三權相對獨立,「各有職業,不可相侵」。
需要特別指出的一個細節是,上面四人在陳述這樣一種「共治」政體時,仁宗承認這是「祖宗故事」,陳亮也指出這是「自祖宗以來」的制度慣例,杜范則強調這是「雖萬世不易可也」的治道,朱熹也說「此古今之常理,亦祖宗之家法也」。也就是說,「虛君共治」並不僅僅是宋代君臣的理想共識,而且被認為是合乎「古今之常理」(自然法)、並以非成文憲則(習慣法)確立下來、有宋一代大體上一直在運行的政體。在這樣的政體內,我認為,皇權已經被關進了籠子裏。
(選自吳鈎著《重新發現宋朝》,九州出版社,20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