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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買寶馬車過了8年才想起提車 4S店回應

近日,河南鄭州彭女士向小莉幫忙爆料稱,自己2016年交了5萬元定金買寶馬,最初4S店沒有現車,後來可以提車時自己資金鍊斷了,當時銷售承諾可以隨時來提車,但沒想到後來自己竟也忘了這事兒。

時隔8年,彭女士表示,自己想起來了,有錢了,想提車卻被拒絕用之前的定金。4S店回應,按合同彭女士違約,定金已被扣光,考慮到彭女士購車需求,4S店同意定金使用權限再為彭女士延長兩周,可在兩周內使用定金繼續提車。

支付定金後能否退還?

定金屬於一種法定的擔保方式,定金合同自實際給付定金時成立。所以,消費者在支付完定金後後悔了,這筆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商家收到定金後因缺貨等原因發不了貨,屬於商家違約,是需要雙倍向消費者返還定金的。

還有部分消費者支付完定金後忘記付尾款,能否要求退還定金?答案是不能。消費者在商品預售期間支付了定金,則雙方訂立了買賣合同,消費者和商家均應按約履行相應的義務,消費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支付尾款的義務,而商家應當在收到尾款後按時發送貨物或者提供服務。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羊城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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