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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封殺文:某小區發通知:今後不得妄議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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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這篇政治諷刺文最早發佈於2016年9月,近期被轉載到網易號之後,遭到刪除。

各位業主:

最近一段時間,不少業主反映我們物業公司服務態度不好,服務質量很差,在網上發帖聲討,甚至向上級投訴。造成我們物業公司的口碑和形象大打折扣,損害了我們公司的利益。為了公司利益,我公司現下發《關於業主今後不得妄議物業公司的決定》,對小區業主做出如下約束:

一、業主今後不得妄議物業公司,要聽物業公司的話,不得單方面發表言論,所有的言論必須要以物業公司統一口徑為準。私自發表對物業公司的看法屬於妄議物業,輕則罰款,重則趕出小區。

二、不得再發表隔壁小區或者其他小區物業比我公司服務質量好,態度好的言論。這些住在我們小區,不為小區物業唱讚歌,反而說其他小區物業好的人,一定是區奸,一定是收了其他小區物業的錢,故意來醜化我們物業公司,對於這種不負責任的指責,我們物業公司的態度是:不接受、不承認、不理睬、不改變!堅持自己物業公司的政策不改善。如果你覺得我們物業公司不好,覺得隔壁和其他小區物業公司好,可以搬到他們哪兒去,滾出本小區。

三、一些小區業主竟然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要求我們物業公司提高服務質量,增強服務態度。還說什麼,物業公司從領導到員工都是小區業主養活的。我們物業公司認為,這種說法是西方敵對勢力亡我小區物業不死,是故意造謠的。物業公司怎麼會是業主們養活的呢?應該是物業公司養活了廣大業主,沒有物業公司哪有新小區,沒有物業公司,哪有小區業主今天的幸福生活?沒有物業公司地球都不能轉,沒有物業公司哪有你和你的後代?

四、一些業主在隔壁小區的境外勢力煽動下,迷信他們那一套,總想當主人,總想監督和批評我們物業公司。前面提到是物業公司給了你們美好的生活,你們要學會感恩,要高呼:物業公司好!物業公司領導偉大英明。要時刻保持:「天好地好不如小區物業好,爹親娘親不如物業公司親「的理念。我們小區有一位業主,總是抱怨下水道總是堵,認為自己交了物業費養活了我們,要求我們提高服務質量,總是發表牢騷和不滿的話。對於這種把自己當主人的人,我們要嚴肅批評和反對,而且要經常對他警告:你這麼不喜歡這裏,幹嗎不滾到其它小區?

五、業主今後不得擅自發表物業公司不好的任何言論,業主要發表對物業的看法必須經過物業公司的審查,凡是批評物業公司的文章和看法一律不得發表,只能宣傳物業公司的正能量,不能宣揚物業公司的錯誤和不足之處,這些都是負能量,只有堅持天天正能量物業公司才能更好,業主才能吃飽飯。

六、廣泛在小區業主中開展「三學三做」活動:一學物業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和指示精神,做政治合格的好群眾;二學物業公司經理和領導的語錄,做思想又紅又專的好業主;三學物業公司制定的約束業主的各種規定和法規,做堅決聽物業管理,打不還口、罵不還口的順民。

七、從今日起,所有小區業主,會寫字以上的,都要抄寫物業公司下發的兩萬字的《XX小區業主行為規範和管理規定》,每天抄寫一千字,10天內必須抄寫完成,對抄寫得又快又好的業主進行評選表彰,第一名免除一年物業費。沒有按時抄寫完成的要多交物業費進行罰款。

八、為了讓業主堅決擁護物業公司,從今日起,家庭成員在三人以上的業主,必須成立「物業公司家庭分部」,戶主擔任負責人,要定期組織分部成員學習物業公司的最新指示,逐字逐句學習物業公司領導們的講話,要深刻體會和把握精神內涵和高屋建瓴的要義。學習完畢後,每周要寫一篇3000字以上的心得體會,周五上午交物業公司,張貼大字報進行展示。

九、年底之前,物業公司將評選不妄議物業公司先進個人,對於歌頌物業公司和領導的業主們予以重獎,凡到網上發表一次歌頌小區物業的帖子和跟帖的,獎勵現金五毛錢。此獎勵可以累積,上不封頂,發的越多,獎勵的也就越多,可能是50、500、5000、甚至是5萬,是五毛的幾十、成千上百倍。有獎也有罰,凡是擅自發表文章,批評和妄議物業公司的將予以罰款,每發一次,罰款50元。此項也進行累積,直到罰窮為止。對於屢次不改者,輕則掐斷網線趕出小區,重則扭送公安機關讓你坐牢。

十、以上決定,從今日起開始實施,任何人不得對此有意見。有意見也要爛在肚子裏,不准發表違背物業公司決定的話,不准妄議物業公司的任何決定。否則,將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有關決定予以嚴懲。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互聯網大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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