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李1986年發表《破缺的宇稱》和《往事回憶》反駁楊1982論文之後長達16年的時間,以及2003年,李反駁《楊振寧傳》後長達7年的時間,楊振寧都沒有做出公開回應,這和他本人爭強好勝的性格不合,況且兩次都是他先挑起的爭端。一個解釋就是他的確拿不出來證據反駁,因為李的反擊非常有力,證據確戳,證明人也都在世。
5、李政道先生在反駁《楊振寧傳》答記者問里敘述的言辭是激烈的,他說:「楊振寧是想通過此書重寫歷史,通過對我進行誣衊和貶低來索取根本不屬於他的榮譽。在一本傳記中對別人進行如此集中的歪曲和誣衊是非常罕見的。我讀了之後感到十分震驚和憤怒。「
文章讀完,能強烈地感受到李的激憤和要捍衛自己清白的決心。我認為,當一個人被污衊,被無端詆毀時,他的語氣應該是這樣迫切的,這是符合人之常情的。
對比閱讀楊先生在反駁《李政道傳》時,語氣非常冷靜,甚至是過於冷靜。可見這本書並沒有激怒他,你可以解釋成楊的性格,也可以解釋成書里的敘述並沒有歪曲。
下面我來一一分析楊的反駁文:
楊反駁文第一條是關於楊的博士論文的爭論,《李政道傳》裏提到吳大猷先生要李政道計算一個和β衰變有關的謎團的問題,楊振寧詢問李政道在做什麼計算,李政道對他說了。後來,楊振寧對這個問題做了詳細的計算,成了他的畢業論文。楊對此的回應是「此前我已經在研究此問題,而並不是和李談了以後才開始研究此問題。「
這個爭論,楊的回覆無法證偽,因為沒人能證明他是不是之前就在研究。
楊反駁文第二條和費米有關,楊說「他是費米的得意學生,而李不是。」他提供的幾條證據和李沒什麼關係,尤其前面幾條,真實性我們無法證明,就算是真的,也只能證明他是費米的得意學生,但不能證明李不是。
楊駁文第三條是關1952年論文署名順序的。但他提供的是間接證據。比如,楊說他和Mills的合作論文,楊的署名在前(按字母應該是Mills在前),但Mills依然感激楊的慷慨幫助,還有另外一位吳大峻也同樣感激楊,因為他是在提攜他們,楊的意思是他也是為了提攜李,順帶署上李的名字。但這樣的證據並沒有什麼說服力。A和B是這樣的情形,不能說明C也是。
此外,1953年李就被聘為哥倫比亞的助理教授,1956年的時候,李政道已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正教授,而楊一直是在普林斯頓做研究員,直到1966年才任職於紐約州立石溪分校,雖然楊年長,但論當時的發展和資質,楊其實是低於李的。另外李是1964年當選美國科學院院士,而楊是1965年當選,這個也可以作為一個他們當年資質比較的一個參考,所以,李是否需要楊的提攜也是一個很大的疑問。所以在第一個核心事件,1952年論文署名順序這個事情上,李的版本更為可信。
楊駁文第四條和1955年李楊合作的論文有關,李認為篇論文是否定楊振寧和Mills的論文,但楊認為不但沒有否定,反而是該文的申延,這個地方我沒有更多信息不做更多點評。不過這個其實是和我們前面列舉的9個核心事件無關。
楊駁文第五條是和核心討論相關,即誰先提出突破思想,即贗標量出現的時間是李版本的4月初還是楊版本的5月中旬,楊說了許多似是而非的不重要信息,但其實吳健雄的回憶文章就能證明贗標量出現的時間是李版本的早春,讓我們再來細讀吳健雄這段話:「1956年早春的一天,李政道教授來到普平物理實驗室第十三層樓我的辦公室。......他繼續說......,我們必須去測量贗標量。「注意兩個關鍵詞,早春和贗標量。
這個就是我前面提到的第一條,旁人的佐證就能證明是李政道首先提出突破性思想的。楊的這條駁文完全可以證偽。
楊駁文第六條討論諾獎論文是誰寫的,楊在1982年的論文選中說是1956年底,他因為生病無法親筆撰寫,遂通過口述讓夫人杜致禮代筆完成,之後給到李,李也沒有做太多修改,所以論文主要是楊寫的。李認為該論文為物理史上具里程碑意義的學術報告,讓一個非專業人士代為書寫的說法太過荒謬,論文是他主筆,是他在哥倫比亞大學寫的。
到底那個版本是真實的?楊說他手頭沒有文獻以百分之百的可信度來回答此問題,但是有一個旁證,也就是間接證據。他的證據是李在1986年的論文集中沒有對論文主筆提出異議。但是李在2003年答記者問和《李政道傳》都反駁了這個說法,1986年沒有反駁不能說明什麼,可能是疏漏。
楊的這個間接證據沒有說服力。
楊駁文第七條列舉了一個競爭對手寫信寫給楊,而不是李,排序也是楊-李,由此認定他比李更重要,首先,一位科學家通信寫給他就能得出楊貢獻更大的結論嗎?這頂多只能算作間接證據。就算是這一個競爭對手認定他更重要,還有其他那麼多科學家呢。這是以偏代全的證明辦法,沒有說服力。
楊駁文第八條和誰先把分歧公之於世的爭論有關,我在下個章節2.2里有具體分析。
楊駁文第九條提到(李)這時他才得知,xxx帶頭寫信給中國政府,對CUSPEA計劃表示抗議。楊申明他沒有用任何方式反對過CUSPEA,這個應該是可信的。但是李政道在文中寫的也是「xxx」,並沒有點名,也沒有說就是楊振寧。
楊駁文第十條楊發感慨,沒有什麼信息量。
楊的反駁一共十條,內容乾澀,並沒有多少乾貨,不少說法都有些似是而非和誤導,有些詭辯的意思,有幾條是間接證據,有幾條就是湊數的,側面說明他根本沒什麼好駁斥。對於李提到的關於誰先提出突破思想的最重要的兩個佐證,文獻證明和旁人佐證,楊都沒有辦法拿出確鑿的證據反駁。
相比而言,李的反駁一共18條,證據確鑿,邏輯嚴密,敘述詳盡,細節很多,全文令人信服。最後一條提到楊振寧父親楊武之先生在病榻前對李政道說:「很清楚振寧和你(指我)62年破裂的經過,振寧對不起你,請你原諒。」令人動容。
當然,不同的人閱讀可能感受不同。
綜上五點,我認為李所述」宇稱不守恆思想突破是他1956年4月上旬獨立地做出的,明確地與楊振寧無關「是站得住腳的。
2.2關於誰先把分歧公之於世的爭論
楊認為把他們的不合首先公之於眾的是李,他引用了李1970年在西西里島的一個演講《弱相互作用的歷史》的一段話:
「那時,宇稱算符P的真實含義還不清楚,至少對我(李)來說是這樣。當然,我了解它的數學特徵:P應由一個希爾伯特空間中的么正算符來表示,而在P的作用下,例如對於自旋為1/2的費米場,我們可以得到等等。我假設,β衰變可用一個更加普遍的拉氏量來描述,它包括10項耦合常數,即通常的5項Ci(i=S,P,V,A,T)以及另外5項宇稱破缺常數C'i。隨後我從吳健雄那裏借到一本由齊格班(K.Siegbahn)編的有關β衰變的權威著作,和楊振寧一起系統地計算了所有可能的宇稱破缺的效應。」
楊認為「這段文字的含意很明顯:觀念上的探索、進展都是由李主導,李帶着楊做研究,楊的貢獻只是做了些計算而已。因此我知道我不能再沉默,於是在《1983楊》這本論文集中寫下了一些我們多年來合作的細節「。
李政道說「1971年《弱相互作用的歷史》一文僅是我在意大利恩瑞奇暑期學校一小時的演講,內容是1930-70年弱作用發展四十年歷史的大綱,根本沒有討論宇稱不守恆思想突破的情形,當然,也完全沒有強調是我獨立地做出的突破。同樣地,富蘭克林1979年的文章中,和伯恩斯坦的文章一樣,也沒有涉及在楊和我之中是誰首先獨立地做出了宇稱不守恆思想的突破這個問題,也沒有偏袒哪一個人。楊振寧之所以要這樣做,無非是要尋找一些藉口,為他在1982年的《楊振寧論文選集》裏重寫歷史所用。」
因此,李政道認為是楊振寧首先把他們的不合公眾於世。他說:「楊振寧1982年,公開地以文獻的方式重寫歷史,搶奪我在宇稱不守恆突破上,以及其它方面的貢獻。這使我不得不寫下我1986年的回憶,以維護真理。」
我認為楊提供的李說的那段話並沒有公開說他們有什麼矛盾,非常平淡,沒有攻擊性,李的確沒有強調是他獨立做出的突破,雖然這的確是事實(這從我前面的五點分析可以得出結論),一般人看了毫無感覺,但這卻讓敏感的楊覺得不可忍受,縱觀歷史,楊一直非常介意誰是主要貢獻人,也一直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主要貢獻人,所以的確李這篇演講只是楊的一個藉口,首先把不合公開的是楊。
2.3關於兩人和費米之間的關係的爭論。
在《楊振寧傳》中,楊振寧說:「費米做了他的學位論文導師,但他總是轉而向我尋求指導。因此,在芝加哥的歲月里,事實上我倒成了他的物理老師。」
李政道在答記者文里說:「這完全是他牽強附會的自誇自贊。任何學物理的研究生,有了費米教授這樣傑出的大物理學家為導師,怎麼會去找另一位費米教授不接受的、不太順利的研究生做老師呢?前面已經講過,楊振寧既不是費米教授的研究生,又從來沒有在這些與粒子物理有交叉關係的任何一個物理領域中工作過。楊振寧怎麼能夠毫無根據,將費米教授幾年教導我的事實,一手抹煞,而強將費米教授培養我的成果變成為他的功勞呢?一個人靠着年紀比別人大幾歲,就一定要把自己硬說成是別人的老師,既有失謙虛,又十分可笑。不顧事實的好為人師,不是一種正常的心態,不是一位有知識、有修養的學者應有的品格。」
李曾提到「費米開了一門夜間課程,只有被邀請到的學生才能參加。非常幸運,我被邀請到了,這是很特殊的。這門課在1948年到1949年共進行了約兩年。每個星期他都會佈置一些問題。」李的許多記錄證明李是費米的得意門生,楊振寧在芝加哥大學的導師是泰勒,不是費米。他一開始想找費米做導師,但費米沒有同意,李在答記者文中有他和楊在芝加哥大學求學的詳細記錄,感興趣的可以搜看。
另外還有一些別的爭論,比如《楊振寧傳》裏說1948年以來李楊長期合作的許多文章,90%是他起的頭,他做的主要突破,他執筆寫的文章,包括獲諾獎的文章在內。李認為「楊振寧的說法完全不準確,完全不符合事實。這都是楊振寧單方面的自誇自贊,想用這種極端誇大的說法,惡意貶低我的人格和貢獻。從上面講過的1956年宇稱不守恆思想的突破和1948年我和羅森布魯斯和他合作的文章《介子相互作用》這兩個例子來看,他的謊言已經不攻自破了。」
李在答記者問里對此有詳細闡述,這裏不再展開。
3、真的是無解之謎嗎?為什麼要細究這段歷史?
我寫這篇文章特意諮詢了幾位學物理的高才生,都是國內頂尖物理系本科畢業,美國讀的博士,其中兩位還見過李政道老師本人,他們普遍的反應是他們合作的東西,兩人各執一詞,很難說請真實情況是什麼,認為是一個無解之謎。如果學物理的人都搞不清楚,普通群眾就更加糊塗了。但真的很難嗎?李楊決裂真的是個無解之謎嗎?歷史有真相嗎?很多的時候,歷史的確沒有真相,幸運的是這段歷史還沒有過去很久,互聯網也都有記憶,只要肯花時間,是可以弄清楚的。
還有人認為沒必要爭誰的貢獻大,既然給了兩個人,那兩個人都是有貢獻的,都是諾貝爾獎得主。是的,的確沒必要爭,多人共同得獎的情況很多,誰的貢獻大點小點又何妨?但是是誰一直在爭呢?
1952年爭論文署名排序的是誰,1957年頒獎典禮爭出場順序的是誰,1962年《紐約客》爭名字排序的又是誰?如果是你,你會不會停止和這種人的合作,遠離這種人?
爭的那個人是放不下的那個人,是計較的那個人。那個一直在爭的人,其實已經輸了,輸在格局,輸在氣量。
很多不明就裏的人的覺得兩個人都在爭誰的貢獻大,但其實李政道一直是不爭甚至是謙讓的那個人,這從他1952年第一次合作同意第一篇論文把楊署名在前,和諾貝爾獎同意讓楊走在前面可以看出。當第三次楊再一次對署名順序提出異議,李政道先生決定不再和楊合作。這個決定也是合情合理,但李政道即使在這個時候分手,也是不發惡聲。
之後的每一次,他都是被動做出回應,第一次態度輕柔,且是等了4年之久,第二次他是在幾個月之後迅速回擊,而且回擊非常有力,兩次回擊後許多年楊都沒有公開回應。
李政道回擊的意圖也是澄清事實的真相,而非爭執誰的貢獻大,因為他認為自己根本沒必要爭,正如他在文章中所言:「雖然我們是一起獲得了諾貝爾獎,但是關於宇稱不守恆思想的突破是由我獨立做出的這一點,是有文獻記載的,同行們也都是知道的,是客觀的事實。可是我從來沒有去強調這一點。也從來沒有因此去損傷楊振寧,去貶低他在與我合作完成宇稱不守恆論文上的貢獻。但問題的關鍵是,楊振寧從1982年至今,總是想抹煞是我首先獨立地做出了宇稱不守恆這一突破的事實。他關於這一問題的敘述,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完全不符合歷史事實。」
我認為有必要細究這段歷史、這樁公案,儘可能還原事情本來的面目,我認為讓這樣一位德才兼備偉大的科學家蒙詬是不公平的。李先生是被動帶進這場所謂的爭鬥。他人品高潔,並不願意爭名奪利,但是在一些基本的事實被篡改,甚至是黑白顛倒的時候,當他的學術才能被貶低,貢獻被抹煞的時候,能忍受的人又能有幾個?這個事情當然是一個巨大的悲劇,但是造成這個巨大的悲劇的原因是什麼?
李政道先生在答記者問的文章最後說:「事實上,對楊振寧如此這般的行為,我也完全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但答案其實很簡單,兩個字,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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