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律師和記者,都是最迷人的職業。
但是在強國,這兩個職業,都很難。
我說話是負責任的,這兩個職業,我都試過了,真的很難。而且是,越來越難。
這裏可能需要做一個限定,如果你是「堂會記者」,或者「紅圈律師」,那一定可以過得很滋潤,甚至賺得盆滿缽滿。真正難過的,是那些被新聞理想毒害的記者,比如越來越瀕危的調查記者,以及那些太把法律當回事兒的律師。
做記者/編輯的前塵往事,就不多說了。我很懷念混跡左家莊前街1號和永安路106號的日子。可惜,一個前東家,無疾而終已有八年。另一個前東家,正在變成我們曾經討厭的樣子——我知道他們很難,所以儘量不公開批評。
轉行之後,我發現做律師也很難,做刑事律師尤其艱難。
前同事徐凱律師和我一樣,也是從媒體轉行做的律師。謙和低調的他做過一些很有影響的案子,後來卻慢慢放棄刑事業務,專注知產、商事領域。問及個中緣由,徐凱說,做刑事案件,百分之九十以上時間精力,都在處理非法律、非專業問題,他不喜歡這樣。
當時聽得似懂非懂,現在,我懂了。
比如說,一個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託一到兩名律師,當事人委託哪裏的律師在所不問——這是一個專業的法律問題嗎?
也是,這是法律的明確規定,寫得清清楚楚。
也不是,這是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常識,不成問題。
可是現在,這個不成問題的問題,成了我的一個大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在弗蘭老家開文印店的遠房侄子小L,因為從網上接單印了一些書籍,被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公安局民警帶走了,涉嫌罪名是非法經營。
6月初,小L父親正式委託我,為他兒子辯護。
6月6日一早,我從北京趕到前郭縣看守所會見小L,了解到這次出事,是因為他從網上接單印刷的書籍,與宗教相關。
會見完畢,我聯繫辦案民警,想了解一下案情。對方告訴我,這個案子,得向兩地司法局備案,於是我趕緊去找松原市司法局。
在松原市司法局,我得到這樣一個說法:本案涉及邪教,按照松原市政法委要求,這樣的案子,你們外地律師不能參與。
恕我入坑太晚,道行尚淺,自學成才這些年,我真是第一次聽說,辦案子還分本地律師、外地律師。再重大複雜的案子,也沒聽說不允許外地律師參與辯護的呀。中國的法律里,找得到這樣的規定嗎?
司法局的同志表示很無奈,他說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他都清楚,但上級部門有要求,他沒辦法。
這就好比說:1+1=2的道理,我都清楚,但在我們這旮旯,領導說了,1+1它就不等於2……
後來才知道,還真是我膚淺了。好幾位律師前輩站出來現身說法,證明我的遭遇並非個案。原來在吉林,以案件涉及刑法第三百條為由不允許外地律師參與的情況,由來已久。很多律師反映過這個問題,但是吉林方面依然故我。
問題是,我這案子並不涉及刑法第三百條啊。
從吉林回京後,我開始給很多部門和領導寫信,跟個祥林嫂似的,一遍一遍試圖證明:1+1就應該等於2呀,它怎麼能不等於2呢?
多數的信,石沉大海。偶有短訊回復的,打開一看,人家說,這個事情不歸我管——這其實也是一個1+1=2的問題,憲法寫得清清楚楚,您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呀。
好嘛,你點燈熬油研究法律法規立法解釋司法解釋指導案例裁判文書專家觀點,還沒出招呢,人家一招1+1≠2,就把你的路給卡死了。
就像徐凱律師所說,我們每天花費大量時間精力,來處理非法律、非專業問題,比如跟司法機關證明1+1=2,卻經常遭遇1+1≠2這樣的鬼打牆。
你能有啥辦法?
不得不思考的一個問題是,如果最該依法辦事的人,都不依法辦事,都不尊重法律,還有誰會相信法律?長此以往,這個社會會怎樣?
實際上,很多老百姓就是不相信法律的,遇到麻煩首先想到的,是找關係。折騰半天發現此路不通,才會回來請律師。
可是作為一個家裏沒礦、老爹沒權的律師,我們行走江湖除了依靠法律還能依靠什麼?除了相信法律還能相信什麼?
我選擇相信未來:不會一直這個樣子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