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文集 > 正文

金雁:新帝國綜合徵:後蘇聯民族問題的癥結

作者:
當事者迷的非理性衝動不可能對俄羅斯的「新帝國綜合徵」有一個正確的判斷,「假如學者和知識分子照樣還站在以救世主自居的立場上,不克制那種發號施令的傲慢」(555頁)和「俄羅斯式的『命定說』的陳舊的傲慢」,他們的夢想將會破滅,俄羅斯「新帝國」的夢想也會破滅。

終於見到了期待已久的季什科夫的大作《蘇聯及其解體後的族性、民族主義及衝突——熾熱的頭腦》(以下簡稱《後蘇聯的民族衝突》)一書在中國的翻譯出版。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出生的瓦列里·季什科夫是跨蘇聯和俄羅斯兩代的資深民族問題專家。他自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從莫斯科大學歷史系畢業後就一直從事民族問題研究。在戈爾巴喬夫時代就是民族志研究所的副所長,劇變以後曾任葉利欽時代的俄羅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席,在普京時代是俄羅斯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所長,現在是俄羅斯科學院院士。季什科夫雖曾在「體制內的高位」,卻沒有沾染上從學者變成政治家的官僚習氣,也能始終保持一份不被自己的研究對象拖着走而「迷失在角色」中的冷靜。他是當今俄羅斯罕有的勇於反思且能夠宏觀把握俄羅斯民族問題癥結的「解惑者」。季什科夫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剖析蘇聯解體後的民族問題大部頭著作《後蘇聯的民族衝突》由姜德順先生2005年開始動手從英文翻譯,到2009年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出版。雖說我們現在拿到手的中文譯本距離作者寫作時期已過去了十多年之久,此時俄羅斯國際國內的環境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在葉利欽之後又經歷了普京和梅德韋傑夫兩任總統,外交政策的定位坐標也幾次變化:從葉利欽的「面向西方」,普里馬科夫的兼顧東、南的「歐亞主義」以及普京前期的「向北」的「斯堪的納維亞主義」和普京後期的「新斯拉夫主義」+「強國主義」,但是該書至今讀來不但沒有過時的感覺,仍有振聾發聵的功效。可以說季什科夫當年對俄羅斯民族問題發展前景定義的「過渡中認同」以及深刻的反思,使人不能不佩服季什科夫作為一個自由知識分子的道德責任感和高屋建瓴般對後蘇聯族裔問題的整體把握。

蘇聯早期「實力至上」的民族政策的後果

我們知道,蘇聯早期民族政策的設計此一時彼一時的差異很大,它完全是根據自身的實力調整的。1917年11月2日通過的《各民族人民權利宣言》具有很強的「革命黨」色彩,十月革命前處在反對派立場上的布爾什維克希望各個民族「越亂越好」,在內戰階段因為需要民族主義支持新政權,也唯恐各個民族不「獨」、唯恐非俄羅斯民族「缺乏民族自決權」。1918年頒佈的《俄羅斯聯邦憲法》的特點就是不但同意自治,而且賦予自治很大的權力,憲法中承認「所有的少數民族地區都是自治實體」。比如在對待烏克蘭獨立問題上,1917年6月27日列寧說:「任何一個民主主義者都不會否認烏克蘭獨立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更不用說社會主義者了,只有無條件地承認這種權利,才能真正同萬惡的沙皇制度的過去永遠決裂。」正如後來索贊尼辛評論的:「列寧的這一行動表明,他完全容忍了烏克蘭從俄國分離出去,甚至容忍烏克蘭在分離出去後成為君主國!」等到布爾什維克自己變成了國家的主人,權力穩固下來,力量足夠大了,「民族自決權」就成了從自己身上割肉,而這時就需要以穩定壓倒一切來取代民族自治了。

包括1920年9月蘇俄政府發表的第二次對華宣言(俗稱《卡拉漢宣言》)中說,「以前俄國歷屆政府同中國簽訂的一切條約全部無效,放棄以前奪取中國的一切領土和中國境內的一切俄國租界,並將沙皇政府和俄國資產階級殘暴從中國奪取的一切,都無償地永久地歸還中國。」這些被我們歡呼的馬克思主義國際主義方針也就是聽聽而已,不能當真,等蘇俄的處境稍有改善,它立馬就不認賬了。季什科夫坦承:「一旦布爾什維克鞏固了自己的權力,他們就會消除與自己的圖謀相脫離的權利,給支持各獨立民族國家思想的人,貼上『資產階級民族主義』的標籤」,因為從骨子裏「蘇維埃政府包括列寧本人儘管還發表冗長的政治花言巧語,但並不熱心支持族裔聯邦制」(57~58頁,所有引文的頁碼均出自該書中文譯本,下同),「一旦布爾什維克們的軍事局面好轉,政府就嚴格限制自治體的政治地位,列寧多次給瓦利多夫說,先前的協議只不過是『一張紙』」(62頁)。可以說蘇俄早期的民族自決背後掩蓋了太多的實用主義的考慮,官方批准的民族主義從來都是中央政府需要的一種政治策略,而他們「對真正的民族主義從來沒有表現出任何仁慈」(68頁)。

我們後來把蘇聯的這種政策轉化歸罪於「修正主義」和「社會帝國主義」,其實這是「執政黨」不同於「革命黨」的決策變換。超脫點看,這種基於利益的謀略外交對於蘇俄的生存與壯大確實有過成效,但問題是它的「雙重性質和矛盾特徵的聯邦制的荒謬開始讓這個蘇維埃政府為難」(59頁),這種實用主義的「倉促設計」為日後的蘇聯解體埋下了伏筆。1924年「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成立,蘇俄變成了「蘇聯」,俄、烏、白俄、南高聯邦成為首批四個加盟共和國。蘇聯時期所謂的「自由民族的自由聯盟基礎上的各蘇維埃民族共和國聯盟」,實行的是一種在世界歷史上十分獨特的「集權一黨制下的『自由國家聯盟』」制度。一方面,根據十月革命後的民族自決原則,聯盟憲法和共和國憲法均規定了自願加盟、自由退出的原則,正如前蘇聯國歌的歌詞中唱的「偉大俄羅斯,永久締聯盟,獨立共和國,自由結合成」。布爾什維克不但允許這首批的加盟共和國設有包括「外交部」在內的「中央」政府,還在國際社會張揚其形式上的「主權」,直至讓烏克蘭、白俄羅斯與俄羅斯都成為聯合國的「創始成員國」。這樣做是為了貪圖其「一國佔有三席位」的特權。但是這種「聯盟」在全境實行一黨制,而且黨內高度集權統一,加盟共和國的黨對聯盟黨中央而言完全是下級,沒有任何自主性可言,並且也不存在反對黨。執政黨的集中統一便使聯盟成員在法律上的自由退出權成為不可能行使的虛假權利。當時誰要敢以憲法為根據實行其「自由權利」,在黨內立即就會被幹掉,根本不可能在政府或議會的層次上提出「退出權利」,所謂的「人民的意願,只不過是一種寓言,一種政治工具」(102頁)。

這種狀況是以黨國不分和黨內集權為條件,一旦「黨國」體制有變,聯邦成員本來就合法的自由退出權便由虛轉實,使「聯盟」的解體變得難以避免。在蘇東劇變過程中,三個這樣的「聯邦」國家——蘇聯、捷克斯洛伐克與南斯拉夫都解體了。但沒有實行這種「聯邦」制的其他幾個多民族國家,如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等,儘管也有民族問題,也實行了民主化變革,卻沒有損害國家的統一,更沒有導致國家分裂解體。因此民主化絕非導致聯邦解體的原因,但那種設置了自由退出權的「聯邦」體制,卻使這種聯邦在「黨危機」中難免解體的命運,即便沒有民主化,只要黨內鬥爭失控導致黨的分裂,哪怕是分裂成幾個各自同樣集權而絲毫也不「自由化」的黨,國家的統一也就完了。

斯大林時期的「蘇聯建國史給其人民留下了無數傷痛的記憶」

季什科夫認為,「蘇聯既是蘇維埃各個族裔民族的搖籃,也是他們的牢籠」(455頁),「蘇維埃斧頭大規模建構民族工程到處留下了人為製造邊界」的痕跡(68頁)。可以說蘇聯社會主義建設的全面勝利與民族踐踏和驅趕是同步的,斯大林時期民族居住地佈局的調整力度之大在世界歷史上是罕見的。從1919年開始有一百二十五萬哥薩克遭難,1931~1932年有兩百萬庫班人被流放,同時期又有兩百萬哈薩克人餓死或者離開了他們的故土(71~72頁)。1926年全蘇第一次人口統計共有一百九十五個民族,十月革命後少數民族地區都建立了地方自治政權,伏爾加河的日耳曼人建立自治共和國,北高加索的卡爾梅克人、車臣人、印古什人分別建立了本民族的自治共和國或自治州,克里米亞韃靼人建立了自治共和國,不久他們就遭到了厄運。第一次的純粹民族遷移是針對朝鮮人的,1935年有大批的遠東朝鮮人遷移到哈薩克斯坦。蘇德戰爭爆發後兩個月,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通過了一個秘密決議,說這些民族當中有人通敵,斯大林認為這是「整個民族的集體背叛」,「根據戰時的法令,必須對全體民族採取懲罰性措施」,把他們全體遷移到其他地區。這些民族有一個共同的稱呼「被懲罰民族」。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友朋說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4/0421/2046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