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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以軒富尪陳榮煉申請延期居留駁回 最高行政法院這樣判決

安以軒丈夫陳榮煉(左)一審遭判14年有期徒刑。(圖/中時資料照)

43歲藝人安以軒與51富尪陳榮煉結婚育有1子1女,去年初驚傳陳榮煉涉嫌非法經營賭場被逮,遭澳門法院判以14年有期徒刑。去年陳榮煉申請依親延期居留,昨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合議庭認為他曾擔任大陸政協委員,不准延期居留。

安以軒和身價百億的澳門德晉集團CEO陳榮煉2017年結婚後定居澳門,前年11月陳榮煉在大陸因涉嫌不法經營賭博、詐騙等罪名,一審遭判14年還被逮捕,引起各界注意。大陸實境節目《浪姐5》更傳出安以軒疑為扛家計復出。而其富尪曾于于2020年8月27日獲中華民國核發居留證,去年1月30日期限將屆前,陳榮煉委託他人至移民署申請居留延期。

對此,移民署認為陳榮煉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晉江市委員會成員(晉江政協)」還有「福建省澳區政協聯誼會常務副會長」依現行規定不准依親居留延期,同時還廢止他的居留許可處分書。

陳榮煉早前辯稱,中國政治協商會的官方網站上,並無他的相關記載,若他具有政協等身份,豈會受大陸政府調查,致使他曾任職於澳門勵駿創建有限公司,數十年來於澳門專注發展的博弈事業,均化為烏有,怎會遭受如此下場。

而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見解,認為根據媒體採訪他的報導及相關公司網站,陳榮煉確曾任晉江政協、福建省澳區政協聯誼會常務副會長,不符我方居留條件,因此不予延長居留,全案確定。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中時新聞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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