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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涉捏造證據害他們坐冤獄 判賠2520萬和解

康乃狄克州檢察長湯偉麟(William Tong)辦公室19日晚間宣佈,同意與兩名因判謀殺罪而服刑30年冤獄的男子,以2520萬元達成和解。

兩名男子當年入獄,有部分是依據康州著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提供的證據,但康州聯邦法官7月判決李昌鈺對「偽造謀殺案證據」負有責任。

兩名康州男子柏奇(Ralph Ricky Birch)與亨寧(Shawn Henning)當年被控在1985年12月1日殺死65歲男子卡爾(Everett Carr),經過審判後,被判有罪。

他們服刑30年後,2020年因證據不足,罪名在被法院撤銷,兩人隨即向聯邦法院提出冤獄告訴,將李昌鈺、八名康州警方調查人員及新密爾福鎮(New Milford)列入被告。

湯偉麟辦公室表示,根據和解協議,柏奇和亨寧將各獲1260萬元;該協議仍需州議會批准。

檢察長辦公室及原告律師發表聲明表示,「我們很高興原則達成協議;解決這些問題,符合各方最佳利益」。

李昌鈺當年作證指稱,在受害者位於新密爾福德的家發現一條毛巾,上面有與血跡一致的污跡。

但2020年一名法官在庭審中檢測發現毛巾上沒有血跡,於是撤銷該重罪謀殺罪。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博爾登 (Victor Bolden) 7月21日裁定,沒有證據顯示李昌鈺曾對毛巾進行過任何血液測試,因此對他做出簡易判決。

在康州聯邦法官7月判決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對「偽造謀殺案證據」負有責任後,康州檢察長湯偉麟辦公室19日宣佈,同意與兩名因判謀殺罪而服刑30年冤獄的男子,以2520萬元達成和解。

對於該法官判決,檢察官辦公室已表示會為李昌鈺上訴,同時替他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現年84歲的李昌鈺7月31日舉行記者會並發出長篇聲明,否認自己捏造任何證據。

他表示,從案發到辯方專家對毛巾進行測試的20年間,血跡可能已分解變質;不能說20多年後找不到證據,就研判20多年前證據不存在。

他並寫道: 「我沒有動機也沒有理由捏造證據。」

李昌鈺現在是紐海文大學李昌鈺刑事司法與鑑識科學學院名譽教授。他1995年在O.J.辛普森謀殺案中出庭作證,一舉成名。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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