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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家人反對 加法院下令醫院24小時內停止救治

加拿大BC省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不顧兩個女兒的意願,允許溫哥華市中心一家醫院的醫務人員,停止維持一名65歲男子的生命體徵。

法官Christopher Hinkson發現,這個微妙的案件取決於讓老人Leo Edward Bikus活着是否符合他的「最佳利益」——這個問題使病人的成年子女,與St. Paul's醫院的醫生產生了分歧。

Hinkson在8月3日的裁決中寫道:「在這種情況下,醫生認為最好的做法是停止治療,而家人則希望繼續治療。」

法庭獲悉,5月18日,Bikus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心臟病發作,在起床時昏倒,在醫護人員對他進行心臟復甦之前,他已經沒有脈搏46分鐘了。

Bikus的兩條心臟血管被血栓堵塞。他的心肌也非常虛弱,無法將氧氣輸送到全身各處。」

根據決定,他接受了血管成形術,並在同一天住進了醫院的心臟重症監護病房,「此後一直沒有反應」。

醫生在評估中「意見一致」

在接下來的幾天裏,醫生對Bikus進行了各種神經學評估,令他的家人沮喪的是,他們沒有發現任何他有可能康復的跡象。

根據一名專攻危重病人的醫生的記錄,測試顯示「沒有明顯的腦電活動」,即使最好的是結果也是「嚴重的神經損傷」。

Bikus的瞳孔對光有反應,但他對疼痛的刺激沒有反應,也沒有咳嗽、嘔吐或角膜反射。

Hinkson寫道,「治療Bikus的醫生一致認為,終止維持生命的治療對他最有利,因為這種治療只會延長他的生命,而且是徒勞的,會導致他進入持續的植物人狀態,沒有意識。」

根據該決定,醫生還警告說,讓病人活着「可能會導致進一步的傷害,包括褥瘡、感染和其他併發症」。

肢體活動給家人帶來希望

儘管有這樣的評估,但病人的女兒Evangeline De Châtillon和Elise Bikus仍然抱有希望,尤其是在目睹父親的四肢和腳活動之後,她們向法院申請了禁令,阻止醫院終止他的生命維持系統。

姐妹倆在法庭上展示了一段視頻,她們稱視頻顯示了一種「皮層反應」,表明他正在恢復意識。

然而,醫生不同意,認為這些動作是無意識的反射。

在沒有專家醫學意見支持的情況下,法院拒絕接受家屬對視頻的解釋,而家屬也無法獲得專家醫學意見的支持。

為了讓女兒們有時間聽取意見,三次聽證會被延期。Hinkson第四次拒絕延期。

誰能決定終止生命維持系統?

由於Bikus的病情使他既不能同意也不能拒絕他正在進行的治療,法院必須考慮誰最適合代表他這樣做。

根據BC省的《醫療保健(同意)和護理設施(管理)法案》,如果病人有配偶,義務首先落在他們的身上——但在Bikus結婚期間,法院聽說他已經和他的伴侶疏遠了20多年。

這就把決策的責任留給了他的兩個女兒。

根據法律規定,替代決策者必須以病人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St. Paul's醫院認為,儘管這對姐妹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她們不能讓病人處於最好的狀態。

醫院要求法院利用父母權否決他們的意願。父母權允許法官為了病人的利益,不顧家庭成員或法定監護人的反對,下令進行治療。

Hinkson指出,在BC省一起案中,一名嚴重殘疾的6歲男孩的父母拒絕同意為他做挽救生命的手術。法官允許醫生進行這種治療。

Hinkson說:「在這種情況下,Bikus的病情正在惡化,而擺在我面前的無可辯駁的醫學證據表明,情況會繼續惡化。」

「不管原告的觀點如何,我發現他們反對撤銷對Bikus的治療並不符合他的最佳利益。」

法官拒絕批准女兒們的禁令,而是發佈了一項命令,允許St. Paul's醫院的工作人員「在24小時內停止任何維持生命的治療或醫療保健服務。」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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