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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秩序與官方秩序

本文轉載於公眾號"鄉村社會研究",作者詹姆斯·C.斯科特,節選自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六論自發性:自主、尊嚴,以及有意義的工作和遊戲》。轉載請註明來源。

◎作者簡介

詹姆斯•C.斯科特(James C. Scott),當代思想家,耶魯大學政治學斯特林講座教授、人類學教授,農業研究項目(Agrarian Studies Program)主任,美國人文與科學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成員。著有《國家的視角》(Seeing Like a State)、《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 Weak)、《逃避統治的藝術》(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統治和反抗的藝術》(Domination and the Arts of Resistance)等。

01民間與官方的"知"之道

我住在康涅狄格州一個名叫達勒姆(Durham)的內陸小鎮,它的名字沿襲了英國那個更大、更有名的城市。康涅狄格州的大城小鎮很少有不照搬英國地名的,也不知道是因為最初的移民眷戀被自己拋下的家鄉風景,還是因為他們缺乏想像力。美洲原住民對景觀的稱呼似乎只殘留在湖和河的名字或是州本身的名字中。重新命名一個地方既是強調所有權的一種方式,也可給殖民者一個好讀且熟悉的地名,因此很少有殖民地不這麼做。在愛爾蘭、澳大利亞、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等相距萬里的地方,風景都被重新冠以新居民懂得的名字,以洗去之前住民語言中的名稱。

我想用民間和官方對道路的命名說明一個問題。有一條道路從我居住的達勒姆通往16英里外的海濱城鎮吉爾福德(Guilford)。我們達勒姆居民(在和自己人交流時)把這條路稱為"吉爾福德路",畢竟它是通往吉爾福德的。吉爾福德那一邊自然把同一條路叫作"達勒姆路",這麼叫也是告訴吉爾福德的居民這條路的去向。不難想像,住在半路上的那些人兩個名字都可能說,具體用哪個完全取決於他們要去路的哪一頭。同一條路依不同的目的地有兩個名字,這體現了民間命名的情境性和靈活性;每個名稱都蘊含着有價值的地方性知識——關於一條路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知道它通向何方。這種民間實踐不僅給了一條路兩個名字,也給了很多道路同一個名字。所以說,在基林沃斯、哈達姆、麥迪遜、梅里登等鄰近城鎮,通往達勒姆的路都被地方上的人稱為"達勒姆路"。

現在,想像一下這個在地方上有效的民間稱呼會怎樣給外來者帶來不可逾越的阻礙,因為他們要求每條路都有一個獨特的、確定的名稱。一個來"達勒姆路"填陷坑的國家修路隊會問:"哪個達勒姆路?"於是,達勒姆和吉爾福德之間的這條路毫無懸念地被重新命了名,在所有的官方地圖上被標成了"77號公路"。國家的命名行為需要一個概要式視角,一個標準規劃的識別方式,以產生由互斥名稱構成的詳盡系統。成了"77號公路"之後,這條路就不能在名字上直觀表明它的目的地了;只有攤開一張所有道路都得到標記的地圖,你才能看到"77號公路"這個名字的意義。不過官方的名字也具有生死攸關的重要性。如果你在達勒姆與吉爾福德間的路上遭遇車禍,受了重傷,想要準確地告訴國營救護車這條灑着你的熱血的路叫什麼名字,它就得是"77號公路"。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鄉村社會研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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