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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法憲死前大爆政局內幕 戚本禹想染指李訥

—楊成武秘書同楊女春風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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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年國共內戰後,中共關押了九百二十六名國軍高級將領,其中大多數人在「戰犯管理所」苟延殘喘、逆來順受。然而挨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有些人煥發出人性的光輝,在無畏無懼之下說出了心裏話。例如有個在一九四七年泰(安)蒙(陰)戰役中被俘的國軍整編七十二師中將師長楊文瑔,彌留時毅然高呼「蔣委員長萬歲!」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共產黨的高級將領也未嘗不是如此。例如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空軍司令員的吳法憲,在他臨死前撰寫了一部《歲月艱難——吳法憲回憶錄》,洋洋灑灑兩巨冊近千頁,從頭至尾都在憤怒控訴毛澤東的心狠手毒、詭計多端、口蜜腹劍、喪心病狂。

從未想到要坐共產黨自己的大牢

吳法憲在林彪的九•一一事件發生後兩周被捕,一九八一年一月以「反革命集團主犯」罪,被「十惡大審特別法庭」判刑十七年,八個月後保外就醫。據看守人員反應,吳法憲是林彪死黨中態度最為謙卑者,凡見人必呼「首長」,進門必喊「報告」,在庭審中有問必答。然而他口服心不服,鬱結在胸中的怨氣全部傾注入這本七十四萬字的回憶錄中。他說:「我十五歲起參加革命,跟着共產黨、毛澤東,幾十年的槍林彈雨,拼命工作,什麼樣的危險都遇到過,什麼樣的後果都想到過,也隨時準備為黨的事業而獻身。但是唯獨沒有想過,要為黨的事業這樣『獻身』,要坐共產黨自己的大牢。要做一個全黨共誅之、全國共討之的大壞蛋,忍受一切屈辱,受到這樣的折磨!」

吳法憲說,出庭前,特別法庭的審判員警告他:在庭上可以發言,但不准推翻起訴書上的罪名,否則要判重刑,所以他「下了決心,不申辯,反正申辯也沒有用。」然而,判決後,他對所列「反革命罪行」耿耿於懷,認為「說我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為目的,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真是天大的冤枉,完全是強加於人的不實之辭。這二十多年來,從來沒有任何人向我出示過任何這樣的證據……正是因為我在文化大革命中盲目地貫徹執行了毛澤東的指示,才犯了各種各樣的錯誤」。第二,判決書中說他「積極參與林彪奪取最高權力的活動」也根本不是事實。「林彪地位的上升,同毛主席的賞識和一手提拔分不開的。毛主席親自提名,使林彪成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還決定在黨章中明確寫上『林彪同志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這一切都不是林彪奪權得來的,而是毛主席親自選擇和安排的」「林彪已經是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第一副主席和黨章上法定的接班人,他還有必要冒着和毛澤東對抗的風險,拿着實權去爭國家主席這個排名遠遠在後面的虛權嗎?就算是林彪想當國家主席,通過正當的競爭、競選來爭取,這應該是一個黨員、一個公民的正當權利,絕不是什麼犯罪行為。」

「從九•一三以來,我一直沒看到有直接的或者是有說服力的證據,說明林彪直接策劃了政變和謀害毛主席的行動。在文革中,只有毛主席自己或以中共中央的名義號召過在全國的奪權。相反,由於林彪、老帥們和我們的反對,在軍隊中,除了一些文藝團體和部隊院校以外,任何軍事機關和部隊都沒有奪過權。全國廿九個省市自治區全部是毛主席、黨中央批准奪權的」「在文革中,我所參加的中央文革碰頭會議、軍委辦事組和空軍黨委,都是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組織領導的機構,不是什麼反革命集團」「我是林彪的老部下,黨的組織原則規定下級服從上級,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不可能超越這個框框的。事實上,在我同林彪多年的接觸中,從來沒有聽他說過有關反對毛主席的只言詞組,更不要說是有關推翻人民民主專政和搞政變這樣的事情。」

迫害幹部的罪魁、全面武鬥的黑手都是毛澤東

關於「誣陷賀龍羅瑞卿」,吳法憲說:「賀龍的材料是根據成鈞、傅傳作、黃立清和廖冠賢四個人的揭發整理的,不是我個人編造的。羅瑞卿的這頂帽子是中央戴上的,並不是黃永勝和我給他戴上的。如果說,在文革中的報告中或言論中對當時受迫害的領導同志有過類似的不敬語言就是『反革命罪』的話,難逃法網的應該不止是我們幾個,大概是不計其數。關於賀龍和羅瑞卿受迫害的問題,我認為主要責任在毛澤東、林彪、周恩來,因為這些問題是他們決策的,主要安排是他們決定的,兩個項目組基本上都是由周恩來全面負責的……在幾十年的黨內殘酷鬥爭過程中,很難找出幾個從沒整過別人的黨內幹部。據我回憶,由毛、周親自批示、審閱、划過圈的賀龍、羅瑞卿和其它人的項目組報告為數不少。不能說牽連到我們的都是『反革命罪』,牽連到毛主席的都是『失誤』,牽連到周恩來的就都是『違心的』,為什麼在這裏就不講『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呢?」他憤怒地說:「在劉鄧等中央相當一部分領導幹部受迫害的問題上,毛澤東周恩來應當負主要和直接的責任。毛澤東是決策者,而周恩來是主要執行者。其它的人,不要說我們幾個人(按:指黃吳李丘),就是江青、康生、陳伯達,對此都不是說了算的!」

關於「在空軍關押迫害幹部一百七十四人,致使南空參謀長顧前和空軍學院副教育長劉善本被迫害致死」問題,他認為「這是全國全黨搞運動的結果,當時全軍共有八萬人受迫害,一千一百六十九人被迫害致死,空軍祇占其中百份之零點二,其餘99.8%受迫害的人又應由誰來負責,各該單位的主要領導是否「都要追究刑事責任?全國共有七十三萬人遭到迫害,是不是毛澤東、中共中央都要承擔刑責?在審查林彪集團過程中,軍以上幹部八百多人被整,空軍副司令員曾國華中將(大渡河十七勇士之一)在學習班中被整死,是否也應該追究刑事責任呢?」他認為「在打擊迫害幹部的問題上,從毛主席、黨中央到下面基層領導都有錯誤,都應承擔責任,不能只是把我們幾個人推出來做替罪羊了事!」

吳法憲說,全國各地發生大規模武鬥,其背後黑手都是毛澤東。例如一九六七年八月,上海柴油機廠武鬥,王洪文率十萬人猛攻,雙方傷亡慘重,毛澤東贊曰:「打得好!」他聽到各地武鬥的匯報時還說:「這是亂了敵人,鍛煉了自己!」他在上海看到電視直播批斗大會中造反派強迫陳丕顯、曹荻秋低頭彎腰,竟說:「這算不了什麼嘛!」

不相信林彪反毛,不相信林彪搞政變

對於中共現當權派指責林彪「反軍亂軍」,吳法憲極為反感。他說:「林彪是軍委主要領導人,他為什麼要一心把自己搞亂?大量事實已證明,在文革中,林彪自始至終都在注意保持軍隊的穩定,甚至不惜與以江青為首的中央文革小組發生激烈的衝突」

吳法憲還揭露:「不設國家副主席,林彪同志往哪裏擺?」這句話是一九七○年八月十九日汪東興在廬山對江西省革委主任程世清講的,絕不可栽贓到葉群身上。〈程世清訪談錄〉與林彪警衛參謀李文普所撰〈林彪事件與我〉都提到這一點,這是一個多年的冤案。

一九七二年毛澤東會見美國總統尼克遜時說:「我們國內有人反對和你們談判,這個人現在見上帝去了」,這是指林彪,然而吳法憲說,在整個中美關係轉變的過程中,林除了同意毛澤東意見外,並未說過其它的話。早在一九五○年,林彪反對出兵朝鮮與美國直接對抗,因為當時中國並未受到直接威脅;相反,在蘇聯向中蘇、中蒙邊境調兵時,林首先向黨中央提出建設三線、把重點戰略目標從南方轉移到北方對付蘇聯。所以,說林彪反對中美關係改善,是惡意栽贓!

現在中共的御用文人說「林彪的一號命令是反革命改變的總預演」,吳法憲認為「九大」後林彪名正言順成了接班人,他根本沒有必要搞政變。防止蘇聯突然襲擊是毛、周的三令五申,戰備疏散是預防蘇聯實施「外科手術」式的核打擊傷害聚集在北京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在毛周以政治局名義下達疏散令後,才有林彪的一號命令——疏散華北東北西北的坦克、飛機、大炮,當時毛澤東並無異議,不能因為林彪死了,就把他的功勞變成罪行。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胡志偉文集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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