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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經濟時代,中秋節的食品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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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收到了一份1963年河北省涿縣糧食局、商業局、供銷社聯合發出的一個《通知》,《通知》的內容是關於當年中秋季幾項食品供應指標的問題,內容雖然普通,但卻能讓人回憶起計劃經濟時代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當時由於社會物資匱乏,幾乎所有的日用品都是需要憑票購買的,也就是說有錢沒有票的話你也買不到東西。大家最為熟悉的票證莫過於糧票了,出門在外身上都要記得帶上糧票,要不然就要餓肚子。現在的人不能想像那時的人每個月半斤肉、二兩油的日子是個什麼樣的日子。而在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小時候對過年的記憶就是吃肉再加上幾分錢至幾毛錢的壓歲錢的記憶,過年過節因為肉而成為真正的節日。

計劃經濟時代,每逢過年過節,政府會在計劃供應之外再計劃出一部分食品供應給百姓,不過為了把不多的計劃外食品「合理」地分配下去,政府會再制定出一個計劃,這份《通知》就是這樣一個「計劃」的結果:

【涿縣糧食局、涿縣商業局、涿縣供銷社

關於明確中秋節日幾項食品供應指標的通知

各基層供銷社、糧店、食品合營:

為了作好歷史傳統節日物資供應,鼓舞廣大社員勞動熱情,在受災的情況下,經縣各有關部門研究對幾種主要食品供應指標作了安排(見附表)。茲將供應指標、供應方法作如下通知:

一、月餅:全縣安排麵粉35000斤、食油7000斤、食糖10505斤。按此指標分配表,糧食部門供應麵粉、食油,商業部門供應食糖。

1、供應指標:幹部(包括公社、醫務人員、農村小學教員)每人供應3兩糧票;非農業人口(包括中學帶糧入伙學生)每人供應2兩糧票;農業人口,每人供應1兩糧票,農村單身漢每人供應2兩糧票。住院病員不供應。

2、加工地點:(略)

3、供應範圍劃分:城關街道非農業人口由食品合營負責供應;機關幹部、駐軍、特供由食品公司負責供應;農業人口由城關社負責供應(包括街道回民)。農村基社負責本公社全部人口供應。孫莊烈屬養老院月餅由糧局安排供應,其他物品由孫莊供銷社供應。

4、收票標準:不論城市和農村,每斤月餅一律收糧票6兩。

加工月餅麵粉、食油、食糖指標與前分配有牴觸者,按此附表執行。

二、肉食:機關幹部、非農業人口每人供應5兩,農業人口不供應。

三、紙煙:非農業人口每戶供應一盒,機關幹部每人供應兩盒。

四、食糖:非農業人口每人供應食糖、塊糖各一兩;機關幹部每人供應食糖、塊糖各2兩。

為做好供應,各地按縣分配指標,積極組織調運。除此根據當地群眾需要,增加水果、調料等商品經營,從多方面滿足群眾節日要求。為了便於收票,在月餅供應上,必須掌握先收糧票後供應月餅的原則,可採取以隊為單位供應月餅,糧票由生產隊統一向供月餅單位結算。加工單位統一向供糧單位結算,如何便利群眾對換糧票?糧站、基層社共研究辦理,但必須保證指標、實物落實到戶、到人。

以上幾點希立即安排行動為要。

1963年9月23日】

(注,在這份通知的右上角,有用鋼筆標註的「月並零售0.58元」的字樣)

這份通知讓我們知道了在計劃經濟時代匱乏的物資生活是怎樣的一種情況,同時還知道了這些節日食品是如何按計劃分配下去的了。單就這個分配方案來說,包含了種種的不公平,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的不平等,幹部與群眾的不平等,城鎮與鄉村的不平等,等等。這種不平等其實就是計劃經濟的產物,只要「計劃」就會有分配,有分配就會產生多寡不等的情況,就會有不平等。其實,就分配而言,不可能出現絕對的平等,但是如果這種不平等總是在口喊着「為人民服務」的人與「人民」之間存在,那就是絕對的不平等了。

一份普通的《通知》,有着不普通的意義,那個所謂的紅色年代確實是個社會不平等的年代,只不過因為普遍的貧窮而被忽視,幹部的三兩糧票與農民的一兩糧票,雖然只相差二兩,但這二兩儼然就是一道鴻溝,把人分出了貴賤。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故紙中的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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